第三十五篇德章 [王本七十二章]
民之不畏畏, 民眾不害怕應該畏懼的事情,
則大畏將至矣。 那麼,大恐怖的事件就將來臨了。
毋狹其所居, 不要讓民眾的居家產業日見簡陋,
毋厭其所生。 不要使民眾的生計窘迫。
夫唯弗厭, 隻有不使民眾的生計窘迫,
是以不厭。 君主才不會遭到民眾的厭棄。
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也, 正因為這樣,有道之君有自知之明而不自作聰明,
自愛而不自貴也。 愛惜自己的生命而不自以為高貴。
故去彼取此。 故而,君主要摒棄那種壓迫民眾的做法,采取有道之君
那樣的自律。
民之不畏畏,則大畏將至矣。王本作:“民不畏威,則大威至。”據此,《陳注》曰:“‘畏威’的‘威’作威壓講,‘大威’的‘威’指可怕的事,作禍亂講。”譯作:“人民不畏懼統治者的威壓,則更大的禍亂就要發生了。”細究起來,這樣解,隱含著一個命題,在君主統治得法的情況下,民眾應該是“畏懼統治者的威壓”的;或者把“威壓”換為“權威”,在正常狀態下,人民應該對統治者的權威有所畏懼。這顯然與《老子》的一貫思想是相悖的。《老子》理想的政治是“太上,下,知、有之”,“成功遂事,而百姓皆謂我自然”;使民“畏之”是“其次”又“其次”的政治(參見《第十九篇道章[王本十七章]》的注解)。《老子》不承認使民“畏之”的政治的合理性,所以,“民不畏威”,應從帛書作“民之不畏畏”;作名詞的“畏”,指的是應該感到恐懼的事情,譬如死、災、禍、病及刑罰。導致民死的,不一定來自官府的刑罰、殺戮;但民若為了“求生之厚”,而甘願冒“死”的風險,這樣的社會就出大問題了,必然會帶來激烈的動蕩,這就是“山雨欲來風滿樓”,“黑雲壓城城欲摧”,“大畏將至矣”。
毋狹其所居,毋厭其所生。“狹,陋也”(《楚辭·九歎·遠逝》“阜狹而幽險兮”王逸注),“狹,小也”(《文選·揚雄〈羽獵賦〉》“狹三王之僻”張銑注),因此意譯為“使……簡陋”;“厭,迫迮也”(《朱訓》),因此意譯為“使……窘迫”。此句王本“毋”作“無”。
夫唯弗厭,是以不厭。王本作“夫唯不厭,是以不厭”。高明先生指出,帛書甲、乙本“前作‘弗厭’,後作‘不厭’,前後用詞不同,誼有區分。今本前後同用‘不’字(沈按:如王本),或同用‘無’字(沈按:如傅、範本),絕非《老子》原本之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