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丁買了這個玩偶回來給小娃。可小娃不喜歡玩偶,她喜歡會發出聲音的小狗、上發條的蜜蜂、遙控的兔子和一切零食的包裝袋。
這個玩偶,歸我了。
我喜歡它憨態可掬的樣子,撕開它襯衣上的粘連,可以從肚子裏掏出一顆紅心來。
“我把心掏給你,還不行嗎?”
我腦子裏總是浮現出這句話。
有很多公眾號文章,在教人識他人,冷漠和淡薄,要學會把心藏起來。哪怕是對自己喜歡的人和事,也要保留。它流傳甚廣,大概是因為在人際關係中受過傷的人太多吧。
有人說人心如大海,即便你費盡心力,努力維係,最好的朋友還是會日漸疏遠,信任的人還是會背叛。位高權重的人不費吹灰之力身邊都是朋友,而你,在深夜想打一個電話,都不知道該撥給誰。
於是,那樣的文章會使人覺得有道理,做一個孤傲的人,不再對誰都說心裏話,把自己好好保護起來,這樣就不會受傷了。
但,不會受傷的人,快樂嗎?
喜歡另外一種人,他們不多,散在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他們的胸腔仿若透明的。一顆紅心,隨時可能掏出來給你。
我也是這種人。
喜歡的,就多相處,合不來,就不來往。你告訴他:喂!有人說你壞話了,吧啦吧啦。他說“啊?是嗎?”,有人整他了,他都不知道。
因為心思都不在處理關係上,他能把生活過得很自足,也有趣。他愛好很多,從來不怕獨處。參加聚會不冷場,無所事事不抓狂。
他對他人的期望也很低,所以很少會慌張無措。
他們就和這個玩偶一樣,坦坦蕩蕩把心掏出來。
你們怎麼對我,那是你的事。
我心都給你了,哪會輕易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