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玩意兒能照亮世界。
在年少時,第一天拿到Walkman的那個晚上,夜深人靜,鑽進被窩,戴上耳機。勁爆的草蜢帶給人無限力量,不知不覺,連腳趾都激動起來,床單都快被踢爛了。後來喜歡上了一個人,怕所有人知道,在宿舍的被窩裏,聽“不下雨就出太陽吧……”,覺得全世界,就孟庭葦最懂我。
打工的日子,《零點夜話》,齊秦一句“想問天你在哪裏”是節目的開頭,然後就是伍洲彤慢慢地,三兩個字一頓地談心的聲音。那時候多渴望有人能聽我傾訴一下心聲呀!我戴著耳機,眼淚流淌在枕頭上,一胸腔的話,全憋著。
傍晚時分,在下班以後,路邊等車,戴上耳機。整個人,馬上和整個城市分離了。
它是一道門,把“人”,隔成“自己”。
唱歌的人,是另一個靈魂,有時候,兩個靈魂,需要單獨相處。
一遍一遍,單曲循環,聽到吐,聽到不想聽。
特別孤獨的感覺,但又那樣讓人著迷。
把一首歌聽到死的狀態,如今再沒有了。
戴耳機的時間,多數是去跑步。
生活瑣碎,很忙,想聽歌,大多數隻能在打掃衛生的時候,用音響放著。也不錯。
偶爾會想起那麼一兩首歌,會讓我再次戴上耳機,調大音量。來一首那時的歌。那些早已離去的時光,消失的人,說過的話,都出現在眼前。
還好啊,這以往,縱然讓人心潮洶湧,但後悔的事不多。
有一首歌,適合夜深人靜,一個人聽。
陳小霞,《查無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