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關鍵證據讓張法官低頭(1 / 2)

這天,在局子裏,民警將一位女孩領到張法官麵前問:“張法官,認識她嗎?”

張法官說:“認識,她是川香園飯店的女服務員。”

民警說:“那就好,服務員,你對張法官說說。”

女服務員就說:“青梅姐在我們飯店打過工,對人非常好,所以她來吃飯我就特別留意、關照。那天晚上,我一直站在二樓的樓梯口,我聽到青梅姐那個包間裏有杯子摔碎的聲音,就進去看,第一次沒看到什麼,第二次我看到張法官騎在青梅姐的身上……”

張法官的臉一下就黑了下來。他用指頭指著服務員破口大罵:“你簡直是血口噴人!你看見了,你咋就沒錄像呢?沒有錄像你就是誣告,我要讓你坐牢的,你給我好好的等著!”

女服務員哪見過這陣勢,再聽到要讓她“坐牢”,一下子就嚇得渾身抖動起來。

民警隻好把服務員帶了下去。

看來,張法官還是嘴硬如鐵。民警麵麵相覷。

唯一的辦法就隻有找到那個內褲才能讓他低頭認罪了。

好在內褲終於找到了。

果然,從張小萍將青梅的內褲交到辦案民警手裏那刻起,案件就急轉直下,勢如破竹。青梅的內褲上有張法官留下的星星點點的斑液,死不認賬的張法官一聽內褲找到,他那顆高昂的頭顱就慢慢耷拉下來,軟軟的陷在兩個肩膀之間。

通過一定程序,民警用合法的手段采集了張法官的體液。

過了幾天,DNA鑒定結果就出來了,內褲上的斑液與張法官的體液完全吻合,也就是說,內褲上的斑液正是張法官留下的,千真萬確,萬無一失。

接下來的事就順利多了,張法官無心抵賴,就交代了作案事實。

案件進展很快——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公安機關就將案子轉交給了檢察院。

隨後,檢察院就對張法官進行了公訴。

作為當事人,青梅害怕暴露“身份”,就放棄了精神賠償等民事權利,隻由檢察機關和法院追究張法官的刑事責任……張法官總算可以繩之以法了。

這時青梅的身體已經完全恢複,陳鵬飛給她辦理了出院手續。

青梅被欺淩,陳鵬飛的內心非常痛苦,但他臉上一點都沒表露出來,他怕自己稍有臉色,就會讓青梅破碎的心再遭重創。可是,他心裏的苦水一直在往上湧,他就咬著牙,強迫自己,湧上來一股苦水就咽下去一股。

陳鵬飛將青梅拉回龍崗花園,就獨自喝酒去了。

他沒有邀請青梅跟他一起去喝。

川香園飯店成了他的傷心之地,他決定此生再不踏入川香園半步,他就又回到祥雲酒店去喝。雖然他曾對祥雲心存芥蒂,但自從孫誌勇與他“冰釋前嫌”後,他對祥雲就再無成見了。

依舊是十五年陳釀西鳳,依舊一杯一杯的下,不一會兒,陳鵬飛臉就通紅起來。

眼看一瓶酒下去了半瓶,服務員擔心的過來提醒道:“先生,你不能再喝了,再喝就醉了。”

陳鵬飛粗暴的說:“你不要管。”

服務員嚇得趕緊閃開了。

當剩下的半瓶又下去一半的時候,陳鵬飛就一個“前栽”趴在桌子上不動了。看來陳鵬飛也就六七兩的酒量。主要是一個人喝酒容易醉。服務員又過來了,她推了推陳鵬飛,陳鵬飛沒有反應,她又叫了兩聲,陳鵬飛還是沒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