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三高山流水(十三)(1 / 2)

梁明遠想笑,卻笑不出聲來:我的天啊,這樣的話語,如果出自一個待字閨中的姑娘,尚在情理之中;而如今的左秀霞,身為人婦,已近一年了!更何況,這套房子,她是另一個出資人!像她這樣的人,像她那樣的家庭,雖不敢說舉世無雙,難得一見絕對稱得上啊!唉,如果世上還有“無語”一詞的話,眼前的這一幕,還真“配得上”!心煩意亂之際,梁明遠依然拉著對方的手,嘴裏說著:“秀霞,留下吧,就一晚——”“放開!”左秀霞嗬斥道。“不放,我就是不放——”梁明遠把心一橫,這樣回答。“放不放,你到底放不放?”左秀霞已是聲色俱厲。“就是不放,我——”梁明遠說著,顯然,他並不打算買賬。也就在這一瞬間,他隻覺得手背上被什麼東西猛釘了一下,揪心的一痛一下,他的手,下意識地鬆開了。與此同時,左秀霞手一甩,迅步走到了大門邊。“啪——”的一聲巨響,在梁明遠愣神的瞬間,她開門出去了;而且,出門之後,還將大門向裏重重一計回擊!於是,室內的梁明遠聽到了這一記重錘般的聲音。梁明遠沒有追上去,或許,這一瞬間,他連拔腿的念頭,也提不起。“噠噠噠——”門外是左秀霞快步下樓的聲音。“啪啪啪——”室內是梁明遠心頭被猛抽耳光的聲音:走吧,既然要走,我又何必阻攔呢?這麼近的距離,走幾分鍾就到了,不會出什麼問題的。哦,食指往下寸許的地方,這月牙般的紅印,自然就是她手指甲的“傑作”了。這麼用力的一釘,在她看來,自然是因為我拉住了她的手,不放她出門。是啊,左“大姑娘”的路,說擋就能擋的嗎?不給你一點顏色看,你怎麼會長記性呢?隻是,秀霞啊,你可曾想到,手上的傷痕容易消去,心上的創痛呢?在你眼裏,我算什麼呢?我,不過是掛著一塊丈夫的招牌罷了。從相戀到現在,你一直都生活在你母親的羽翼之下,不曾離開半步!於是,這樣的夜晚,即便是新房早已裝修一新的這個夜晚,你依然不曾留下自己的腳步。如此說來,這套房子,連旅店都算不上了:即便是旅店,也是不能摔門就走的啊!這樣的生活,意義何在呢?揉了揉手上那被猛釘了一下的地方,梁曉剛拖著步子,來到了沙發旁,頹然坐下:現在,她快回到家門口了吧?那麼,我該怎麼辦呢?追上去,向她陪個不是。隻是,這樣一來,以後我又怎樣直起腰杆做人呢?一味地妥協退讓、委屈自己,做人的意義,究竟何在呢?如果不回到那邊去,也就意味著,表麵上的和諧與平靜,撕開了一道口。唉,撕破臉,大概是遲早的事情。這種時候,雙方都冷靜一下,也是應該的吧?既然是這樣,今晚就留在這兒了,將那分庭抗禮的序幕,緩緩拉開。即便分庭抗禮不是目的,觀望一下,似乎也無可厚非。總想著向別人低頭,也是不妥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眼下,這樣的說法,似乎也不無道理。隻是,這是怎樣的“墳墓”呢?買了新房子,婚姻的一方卻不願入住!這,大概也算是這世上的一樁奇事了?原來,生活,總有著你意想不到的一麵。以前,把婚姻比作圍城、港灣、墳墓什麼的,著實還不曾窮盡婚姻的“豐富多彩”!那麼,這樣的婚姻,究竟該比做什麼呢?或許,在無限豐富、“多姿多彩”的現實麵前,一切的比喻,都是蹩腳的。一時半會兒之間,梁明遠也想不出那比喻來,苦苦一笑之後,他點上了一支香煙。“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一想起這一句詩,掠過梁明遠心間的,除了左秀霞,會不會還另有其人呢?是啊,一個情字,常常是和一言難盡連在一起的。走在前往工作單位路上的這個傍晚,已是蛙鳴蟬唱的夏季了。梁明遠此行,是要到單位裏值夜班的。說到值班,其實也是一件司空見慣之事;隻是,對於他來說,此時竟然伴隨著某種一樣的感覺。這家單位,位於縣城西南千來米處,按散步的街節拍,二三十分鍾,也就到了。於是,不忙著趕路的梁明遠,就這樣閑庭信步的走著,一任自己的思緒,像半空中的小飛蟲一般,四下飛散著:一個“人”字,一撇一捺,夠簡單的吧?隻是,做起來又怎樣呢?以前,輪到我值班的時候,我隻覺得這是一件苦差事:又單調又煩悶,枯守孤島般的寂寞。此時此刻,我還是這樣想嗎?一樣的漫漫長夜,一樣的孤燈清影,一樣的“一杯茶一支煙一張報紙看半天”,當你一想到能夠暫時逃離現實的無語之時,會不會也有一絲半縷的神往呢?盡管這種“逃逸”,依然是暫時的。哦,這樣的心境,該從何說起呢?那一次散步歸來,左秀霞一怒之下甩門而去,那一刻,偌大的一個空間,就隻剩下我一個人了。平心而論,有那麼幾個瞬間,我也想追上去,至少,也想著把她送到“家”門口。那麼,我為什麼最終還是做不到呢?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心煩意亂之際,我索性“破罐破摔”了。是啊,一個人低頭慣了,當你需要他抬頭時,挺直腰杆倒變成一件“反常”的事情了!人,就是這樣奇怪,總習慣於為自己的選擇找理由、找借口,哪怕這樣的理由和借口未必就站得住腳。當然,在心中的那個“結”尚未解開之時,讓自己清淨幾天,何嚐又不是一件好事呢?“人家屋簷下,哪能不低頭”?這樣的感慨,真不知該如何開口了。在一般人看來,一下班回到家,就有吃有喝的,還不心滿意足嗎?然而,另一方麵,即便是羸弱孤單如林黛玉,也吐露出這樣的心聲: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是吃飽了撐的嗎?如果不是為生活所迫,誰會喜歡“寄人籬下”的生活呢?我也算有頭有臉能夠自食其力的人了,為什麼就一定要去過那種看人臉色的生活呢?如果真有那麼一架天平,顯而易見的是,在左秀霞心目中,父母那一邊要更重一些!誠然,我不希望也不奢望她能倒向我這一邊;隻是,什麼時候她能夠考慮一下我的感受呢?這樣的乖乖女,有多少獨立意識與自我意識呢?如果她敢於邁出第一步,以後的日子,還是可以期待的。其實,她的父母,離需要身邊伺候湯藥的那一天,還遠得很。她完全可以試著走出那獨立自主的第一步啊!就算不成功,她的父母也會意識到,一個人,遲早是要自立的。而這自立,宜早不宜遲。再說,當時她完全可以給她母親打個電話,說自己不回去了。古人雲“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說的就是這樣的道理。而這位左“大姑娘”,居然連試一下的念頭,都不曾閃過。不妨這樣猜想,在她母親看來,自己的寶貝女兒,的確是須臾離不開自己的羽翼的。這樣看來,這母女倆,其實有點類似於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本來,這也沒什麼,隻是,從長遠的角度看,未必就是什麼好事情。一個是吸鐵石,一個是鐵,那麼,我又算是什麼呢?多餘的人,局外人罷了。這樣說來,那一天夜晚,我不回到那樣的“家”去,看似無情,其實也自有道理。什麼時候這母女倆,能將生命的半徑,放得稍大些呢?我的這番良苦用心,她們能體會到嗎?心與心之間的距離,究竟有多大呢?一條天河,也曾隔開了那牛郎織女,結果又怎樣呢?從這個角度看,我何嚐比得上牛郎呢?過了幾天,事情似乎有了轉機。哦,那天下午,我依然像前幾天那樣,下班後回到自己所買的套房裏。正當我坐在沙發上,想著該弄點什麼來填一下那肚皮時,手機的鈴聲響起。看那顯示屏時,發現是左秀霞打來的。不假思索的,我按了接聽鍵。“明遠,你在樓上嗎?”電話裏傳來左秀霞的聲音。“我,我在樓上,有什麼事情嗎?”我盡量用平靜的聲音回答道。“哦,是這樣的,今天晚上,家裏來了客人,是我老家那邊的,老爸老媽的意思是,希望你能夠回去一趟——”左秀霞的聲音,也是風平浪靜的。閉口不提前幾天的事情,而隻是叫我回去吃飯,這的確是一個體麵的、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台階。這樣的橄欖枝,的確是先接過來再說為好,於是我回答道:“你,你在樓下嗎?稍等一下,我馬上就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