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八女總男兵(六)(1 / 2)

哦,寫點什麼呢?記得小時候,夜晚,總顯得有點漫長。是啊,當時沒有電視,連收音機都很少。晚飯後,我和姐姐,還有另外幾個小朋友,經常到隔壁蘇老伯那兒,聽他講那些鬼鬼怪怪的故事。如今,時間久了,好些故事,都淡忘了;隻是,當時聽故事時的感覺,依然像是在昨天一樣。是啊,那些故事,是那樣的曲折動人,使人像著了魔一般,越聽越想聽!隻是,有時候,我也會閃過這樣的念頭:唉,這些妖魔鬼怪的故事,聽的時間長了,就會像影子一樣跟著我,一時半會之間是不會忘記的,到時候,回到家裏了,躺在床上,隻要一閉上眼睛,那些妖魔鬼怪,就像放電影一樣,浮現在眼前!那種時候,睡又睡不著,忘又不能忘,那可怎麼辦呢?唉,偏偏就是這樣的故事——看到這兒,梁明遠暗自發笑:宋娟姐啊,你既喜歡聽鬼故事又怕鬼,這是自相矛盾呢,還是葉公好龍?當然,我小時候也是這樣的。人啊,你的心思,倒是難以琢磨啊!稍作停留後,梁明遠接著往下看——聽鬼故事多了,有時會做惡夢!哦,那是怎樣的情形呢?心口像是壓著一塊大石頭,險些兒就要透不過氣來了。猛地睜開眼之後,那些妖魔鬼怪、花仙狐媚,霎時沒了影蹤;隻是,四周依然是黑漆漆一片。在這種時候,我常常暗自對自己說:宋娟啊,過一段時間再睡吧,如果不把剛才夢中的那些可怕、驚恐的夢境忘掉,一閉上眼,就又要重新冒一次冷汗了。不過,以後的日子裏,大概是聽多了,耳朵起繭了,也就沒那麼害怕了。小學四五年級以後,認得的字慢慢多了,也能夠看一些故事書和連環畫了。時間久了,我也就慢慢知道,神仙鬼怪、花妖狐媚的故事,說得最好的,是《聊齋誌異》。哦,裏麵有這樣一類故事,說的是某個年輕的書生,會在破廟之類的地方,遇見狐狸精。隻是,那些狐狸精,大多是美麗、熱情、善良,深明大義,心甘情願的要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給那些讀書人。而那些書生呢,一般是來者不拒,享盡了美麗溫柔。這樣的故事,看了幾篇之後,有時候,我不禁要這樣想:這些花仙狐狸,好不容易才修煉成人形,而且,她們還有著某些法術和神通,為什麼都會這樣想:就算是神仙世界,也沒多大意思的;看看如果有合適的人,嫁給他就算了!為什麼會是這樣呢?僅僅是作者一廂情願的想法呢,還是大多數女人都會這樣做?或許,對於那些大男人來說,封妻蔭子什麼的,自然是一生最大的追求了。而女人,既不能讀書考狀元,又不能在社會上做那些自己喜歡的事情,除了嫁人,還有別的什麼出路嗎?(梁明遠暗暗稱奇:宋娟啊,你,你可是看出了某些門道來了,不簡單啊!)宋嬋,是我的孿生姐姐。我們姐倆,從小就一起生活,一起玩,用那個詞來形容,就是“形影不離”了。由於長得太相像,很多人都分不清楚,誰是姐姐誰是妹妹?其實,我跟姐姐還是有點區別的,比如說我的右嘴唇旁邊有一顆比較明顯的黑痣,宋嬋就沒有。上了初中以後,每一個月裏,都會有那麼幾天,痛得人死去活來的。嗯,到了這種時候,回過頭來,再去想那些狐狸精的情感歸宿,我也算能夠理解了:做女人,又麻煩又辛苦,有時還很痛苦,真能夠找個好男人嫁了,也還不錯啊!“但願人長久,千裏共嬋娟”,當年,老爸用“嬋娟”二字,來給我們姐妹倆起名,蠻有意思的。唉,接下來這段往事,我也說不清楚該不該寫下來?(梁明遠暗暗說道:有故事,自然要寫下來!要不然,看得就不起勁了。)猶豫了好長一段時間,想來想去,我還是決定把它寫下來。那一年,我十五六歲了。哦,記得有這樣一句話,大概是說什麼哪個少年不鍾情哪個少女不懷春什麼的。第一次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隻是一掃而過,沒有留下太深的印象。然而,這個春天,情況就有些不同了。村子北邊,有一大片山,有時候,我和宋嬋就到山腳一帶撿豬菜、放牛、找野花野果、砍柴什麼的。從我家到山腳,也就是十多分鍾的路程,不算遠。那是一個怎樣的春天呢?一路上,就能看到數不勝數的小花,火紅的,雪白的,天藍的。看到這些五顏六色的小花,我就會悄悄地放慢腳步,輕輕地走到旁邊,摘下一兩朵來。如果旁邊沒人注意,我就會把它插在鬢邊;過了一會兒,又有點害羞了,臉頰紅得發燙,想了一陣子之後,就又把它取下來了。這,是不是也叫“臭美”呢?春回大地,萬物複蘇,眼前的一切,滿是生機和活力。而我的心中,好像也有什麼東西在萌動著、生長著。春天過後,就是火熱的夏季了。這一天中午,宋嬋跟著老爸老媽,到圩場上賣點瓜菜;我呢,另有任務,要到山裏找點藥材。那些金銀花野枇杷魚腥草什麼的,找的人多了,輪到我的時候,就難得一見了。沒辦法,隻能往山裏走了。當然,一個人悶在家裏,也沒多大意思的,到山裏,就算找不到,也可以說是散心吧?吃過午飯,歇了一陣子之後,拎著一個小竹籃,拿著一把鐮刀,帶上一頂草帽,我走出家門,向北邊的山腳走去。這個夏日午後,老天倒像是在“眷顧”著我。上午還是火辣辣的太陽,照得人不想睜開那雙眼;而我向山腳走去的時候,太陽躲起來了。這一路上,習習涼風吹來,每一個毛孔都像花朵一樣舒展開來,舒服極了。看來,夏天也自有愜意的一麵。如此清爽的午後,走著走著,我情不自禁的哼起那小曲兒來: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將會是在哪裏?日子過得怎麼樣,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許認識某一人,過著——這一路上,涼風拂麵,步履輕盈;那期待中夾雜著些許幽怨的歌聲,也被我唱得溫情脈脈起來了。是啊,當時我連做夢都沒想到,不久之後會在山裏遇見那樣的一幕。那些野枇杷金銀花什麼的,不是那麼容易就找到的;這個道理,我懂。(看到這兒,梁明遠淡淡一笑:熱鬧的地方沒有風景,此言極是!)好在這個夏日午後,不算太熱。對於從小就參加勞動的我來說,多走幾步,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當那一曲《我隻在乎你》停下來之後,再走了幾步,我的耳根有點發燒了:不害臊,十五六歲的年紀,怎麼就唱起這樣的歌來了呢?如果真的有人來問我:宋娟啊,你“在乎”的人是誰呢?那,那我該怎樣回答呢?一陣臉紅心跳之後,我大概會這樣說:哼,我,我就不告訴你!那些言情,還有那些影視劇,常常有“白馬王子”這個詞。現在,騎白馬的人,已經很少見了;再說,如果人家真是“王子”,還會不會看上我這個“灰姑娘”呢?哦,有些影視劇,時常會出現親嘴的鏡頭。那個時候,我羞紅了臉,不敢看;可是,奇怪的是,盡管閉上了眼睛,心裏依然響起這樣一個聲音:看吧,就看一會兒!就這樣,我悄悄睜開雙眼,“偷看”起來。在那樣的時刻,我還會用餘光看看四周,看看有沒有人在注意我?!這樣的心思,就是跟我姐姐在一起的時候,我也是羞於啟齒的啊!大概,大概是這樣吧,身體發育了,人長大了,就會有那種心思。哦,那個李商隱寫過這樣一首詩: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此去蓬山無多路,青鳥殷勤為探看。那一句“春蠶到死絲方盡”,人們在引用的時候,往往愛說它表現了某種無私奉獻、舍己為人的精神。其實,看了那些注解我才發現,“絲”是“思”的諧音,由此看來,詩人的本意,說的就是“情思”!在詩人看來,情思和蠶絲一樣,是至死方盡的啊!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那些斷章取義,又意味著什麼呢?大概,斷章取義也有它的好處,至少,你就沒必要往“情”那方麵去想了。哦,像我這樣的年紀,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對於一個“情”字,又有多少理解和體會呢?打個比方,這個“情”啊,就像遠處山頭的一片雲霧,就像遙遠地平線上淡淡的曙光,就像高高掛在枝頭上的那一朵梨花——想到這兒,我輕輕地吸了一口氣;就這樣停了一會兒之後,看了看天上那慢慢散開的雲層一眼,又接著往前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