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早期太虛大師提出的“三革”:教製、教產、教義改革,以及印光大師的“三濫”:濫傳戒法、濫收徒弟、濫掛海單,了解到佛教的一些現象,也有了革新佛教的理念,所以建設佛光山之後,我撰寫了一係列的《怎樣做個佛光人》,並提出“不違期剃染,不夜宿俗家,不共財往來,不染汙僧倫,不私收徒眾,不私蓄金錢,不私建道場,不私交信者,不私自募化,不私自請托,不私置產業,不私造飲食”等十二條門規,作為佛光山徒眾的行事準則,並且隨著佛光山的發展,陸續製定“師姑製度”、“教士製度”、“員工製度”、“親屬製度”等。
除了製定規矩、製度之外,我覺得這樣還不夠,佛教應該從消極的“否定”到積極的“肯定”,從“不可”到主動的“給”,所以又提出“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作為佛光人的工作信條。
我覺得佛教要從“四攝法”、從“給”來接引信徒,從建設各項事業來發展佛教,因此早期從印度到佛光山參學的桑加仙達法師,在學成回印度弘法後,佛光山特別到印度為他們修築道路、裝設水管、創建女眾道場等。另外有一些男眾在家居士,他們從佛光山學道後回印度開設旅行社,生意十分興隆,事業都發展得相當成功。佛光山造就他們,並不希望得到他們任何的回饋,隻希望能對印度佛教的再興有所幫助。
此外,我也曾幾次到拉達克弘法,在那高海拔的地方,雖因罹患高山症,連講話都喘不過氣來,但為了弘揚佛法,我還是在那裏停留數日,每天行程排得滿滿的,不但跟他們說法,還為他們皈依三寶等。現在有很多拉達克的青年到佛光山就讀佛學院,都是那時播下的種子。
我覺得教育、文化是佛教的根本,重視文教才能提升佛教,所以佛光山在國內外,除了先後創辦了西來、南華、佛光,以及在澳洲籌建中的南天大學之外,同時發行《人間福報》、開設“人間衛視”、成立“佛光文化公司”等,乃至養老育幼、恤貧救急等慈善事業也不偏廢,通過各種弘法活動及佛教事業的推展,慢慢讓佛教走入人群、走進家庭、走向人間、走上國際,這就是所謂的“人間佛教”。
過去的佛教隻有在寺院而已,現在佛教能普及到家庭、社會、生活中,這都要歸於“人間佛教”的提倡。“人間佛教”就是要與生活結合,要利益大眾,要能給人受用;佛教要走向社會,便要從事生產,所以我主張出家人要有三張執照,也就是至少要具備三種專長,包括住持、當家、策劃、行政、說法、寫作、建築、駕駛、電腦等。尤其住持不能做一輩子,要交棒,要世代交替,所以我在一九八五年從佛光山住持退位,傳法給心平法師,就是想為佛教民主化樹立典範。
另外,我看到過去佛教界各寺院之間常有互相爭搶信徒的現象,乃至有的廟產被在家信眾把持,所以提出“把信徒還給佛教,把寺產歸還教會”的主張。我認為信徒皈依不是拜師父,而是皈依佛法僧三寶,成為正信佛弟子,所以舉行皈依典禮是為佛教增加信徒,而不是替個人收徒弟。
甚至我看到有些寺院裏,師兄弟各自收徒納眾,導致徒弟為了各護其師,因而爭端迭起;為了避免教團的分裂,我主張“所有出家人都是師父”,因此在佛光山,所有第二代僧眾都是第三代的師父,所以沒有師父、師伯、師叔之別,也就不會有分門別派的情形發生。
在佛光山,我尤其提倡“男女平等”,反對“八敬法”。我看到今日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優秀女眾,常礙於“八敬法”而不敢進入佛門,實在是佛教的一大損失。為了提升比丘尼的地位,我特地讓佛光山第一代的女眾慈莊、慈惠、慈容、慈怡法師等人主編《佛光大辭典》。這套曆經十年完成,被喻為“佛教百科全書”的大辭典,是研究佛學的最佳工具書,一九八九年曾榮獲台灣優良圖書“金鼎獎”,尤其在兩岸開始交流時,中國佛教協會會長趙樸初居士,第一個就跟我要《佛光大辭典》在大陸發行的版權,可見佛教界對這套書的看重。
另外,第二代的如常法師現在正著手編輯《世界佛教美術圖典》,這是為了便於讀者了解世界佛教美術之全貌而編輯。全書按美術學科分類,計有建築、石窟、雕塑、繪畫、書法篆刻、工藝、人物等二十冊,每冊約有五十萬字。內容有收錄自世界五大洲的兩萬多張圖片,以及詞條一萬條以上,采用中英文解說一文一圖或多圖的形式編排,必要時並加上輔助圖片予以說明,是一部研究世界佛教美術的最佳寶典。
我不但提倡“男女平等”,而且主張“四眾共有”,因此在一九九一年創辦“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翌年“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在美國成立,從此為廣大的在家信眾提供了一個為佛教奉獻的舞台。
尤其我為佛光會建立“檀講師”製度,可以說是佛教的一大改革與創新。因為過去佛教都隻樹立出家人的權威,在家信眾永遠隻能當弟子。但我認為,佛法的弘揚應該僧、信二眾大家一起來,佛教並非僧眾所專有,尤其中國有大乘佛教的性格,大乘佛教的四大菩薩,除了地藏菩薩現出家相以外,觀音、文殊、普賢都是在家相,甚至維摩居士、勝鬘夫人等都能說法,為何現在的信徒不能弘法?為什麼他們不能當維摩居士呢?難怪《維摩經》不能普遍通行。因此,我在創建佛光山僧團之後,就極思成立佛光會教團,希望兩者能如“車之雙輪、鳥之雙翼”,並行不悖地弘揚佛教。
除此之外,我改革寺院建築,不但有大殿供信徒拜佛,還增設客堂、會議室、談話室、圖書館,甚至研究室、電腦教室等,台灣的第一間講堂“雷音寺”,就是我所創建的。
我感於佛教徒平時隻知道念經,卻不懂得要讀經、講經,因此把過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隻念《楞嚴咒》的傳統早課內容,改成一天誦一部經,之後再花兩小時的時間,輪流由一個人主講,如此一來,一年不就可以研讀一千部經典了嗎?
我對寺院儀製的改良,還包括延後早課時間,以及把水陸內壇佛事一律改在白天進行,乃至開會唱“三寶頌”、三餐念“四句偈”等。尤其我一生致力於三寶節的推動,也就是定四月八日為“佛誕節”、七月十五日為“僧寶節”、十二月八日為“法寶節”。
甚至為了建請當局明定佛誕節為法定假日,幾經聯合教界努力奔走,終於在一九九九年,經“立法院”通過。十年後,也就是二〇〇九年的五月十日,國際佛光會更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佛誕節暨母親節慶祝大會”。當天有十萬人參加,馬英九先生親臨現場致辭,此舉可以說再度為佛教的曆史樹立了一個新的裏程碑。
此外,我發現過去佛教都很重視“五明”,但現在的佛教隻能“以佛法解釋佛法”,而不能弘通應世。我想,如果能以世間法來融合佛法,不是更好嗎?所以我主張改良論文寫作方式,並提倡佛教藝文化。雖然我自己並不具備撰寫文藝的條件,但為了弘法,不得已隻有用白話散文體,把偉大佛陀的行誼寫成《釋迦牟尼佛傳》;我以物語的筆法,把自己化身為大鍾、木魚、海青、袈裟等,寫出《無聲息的歌唱》等。
除了散文,我還以自己的名字“星雲”,寫了一首新詩:
夜晚,我愛天空點點明星,
白天,我愛天空飄飄白雲;
無論什麼夜晚,天空總會出現了星;
無論什麼白天,天空總會飄浮著雲。
星不怕黑暗,雲不怕天陰;
點點的星,能擴大了人生。
片片的雲,能象征著自由。
花兒雖好,但不能常開;
月兒雖美,但不能常圓。
唯有星呀!則嬌姿常豔,萬古長新;
藍天雖青,但不會長現,
太陽雖暖,但不能自由。
唯有雲呀!則萬山不能阻隔,任意飄遊;
夜晚,有美麗的星星,
白天,有飄動的白雲。
我首開在“大座講經”中安排獻供、節目表演等內容,希望達到“解行並重”的效果。乃至“偈語教唱”、“說唱弘法”等,都是希望呈現多樣化的風貌,以接引不同層麵的信徒。
我推動佛誕餐、製作佛誕卡、舉辦佛誕節花車遊行、發行佛教小叢書、組織佛教歌詠隊、錄製佛教音樂唱片、推動佛教紀念品等。當年一串小小的念珠,曾在台灣流通幾千、幾萬條,乃至一張小佛卡、一尊小佛像,都把佛教帶到社會,帶到家庭,帶到每個人心裏去。
為了弘揚人間佛教,為了實現我的新佛教理想,多年來我不但走遍台灣及所有離島,甚至遍及五大洲,即連非洲的斯威士蘭我也曾經去過。承蒙天下文化遠見事業群創辦人高希均教授謬讚說:“星雲大師的一生,改革了佛教、改善了人心、改變了世界。”其實我隻是希望學習佛陀,替佛陀把佛法弘遍五大洲,所以曾自許“身似法海不係舟,心懷度眾慈悲願,問我生平何所願,佛光普照五大洲”。
如今走過一甲子的出家歲月,幸能完成“弘化五大洲”的心願,回首自己在十二歲出家之後,就一直想要革新佛教,至於為什麼要革新,甚至怎樣革新,坦白說,我並不知道!我也不懂。但總覺得有機會出家,就要好好弘揚佛法,對於佛教的一些陋習、弊端,凡有礙佛教發展的問題,就應該一一改革。所以綜合多年來所做,我的確在製度、教育、文化、弘法、觀念、儀軌、事業等方麵,作了一些革新,包括:
在製度改革方麵:以民主選舉方式產生住持、製定僧眾序級考核、成立“親屬會”與“功德主會”、製定“檀講師”製度、倡導寺院功能多元化、不由“中國佛教會”發戒牒而徑行傳授三壇大戒,以及改變“中國佛教會”“不團結、收紅包、趕經懺”等陋習。
在教育改革方麵:創辦了第一所連續四十五年來招生不間斷的佛學院,並且五大洲均有分部。另外,創辦西來、佛光、南華、南天等多所社會大學,以及成立都市佛學院、勝鬘書院、社區大學等。
在文化改革方麵:成立多所美術館,編撰佛教文學書籍、重編《大藏經》等。
在弘法改革方麵:以歌舞傳教、通過電視弘法、發行《人間福報》、成立雲水書車,乃至首創婦女法座會、采用遠程教學等。
在觀念改革方麵:以“行佛”代替“拜佛”、提倡“身做好事、口說好話、意存好念”等三好運動、提出“你大我小、你對我錯、你有我無、你樂我苦”為處世準則,並以“忙就是營養”、“為信徒添油香”、“儲財於信徒”、“當義工的義工”、“學佛不是個人清修,而是要為大眾服務”等理念,作為僧眾的修行準則。尤其提出“五戒就是不侵犯”、“我是佛”、“建立心中的本尊”、“業是生命的密碼”、“行善不造惡就是基因改良”、“做自己的貴人”等佛法新詮。
在儀軌改革方麵:舉辦短期出家、佛化婚禮、菩提眷屬、青少年成年禮,以及兩天一夜傳授在家五戒、菩薩戒。
在福利改革方麵:為僧眾訂定休假、醫療、進修等福利辦法,以及成立公益信托基金,從事各種社會公益等。
說起對佛教的改革,其實我並不是一味地打倒舊有,我認為改革並非打倒別人來樹立自己,而是應該相互融合,因此我雖然主張佛教要革新,但也不排斥傳統。例如,過去的信徒隻在初一、十五才到廟裏拜拜,我則提倡“周六念佛共修”;舉凡全台灣的別、分院,甚至全世界的佛光山道場,每周六晚間都會同時舉行念佛共修。過去一般信徒的往生佛事,都要拜懺誦經,甚至放焰口,我則以“隨堂超薦”來代替。我覺得不一定要由個人獨力出錢,如此負擔太重,可以改在共修時,讓有緣人一起來為父母、祖先隨堂超薦。
我一生不趕經懺,我重視文化弘法,但在來台之初就提倡“藥師法會”及“光明燈法會”等,因為我覺得佛教的信仰儀式也很重要。何況眾生根機不同,各有得度的因緣,因此我自己不做的,也不一定就要排斥他人。
我想到當初釋迦牟尼佛的革命,他是向心內而不是向心外,是向自己而不是向他人,是本著慈悲為人而不是嗔心恨人,是用真理服人而不是以暴力討伐。因此,我願效法佛陀,永遠以佛法為眾生祝福,祈願能把功德留給人間,把佛法留給大眾,把一切用以莊嚴佛教。我個人並不想要任何一個名義,隻願做一名雲水僧;我不要擁有任何一樣東西,隻想孤僧萬裏遊;我也不希望多少師友隨侍,隻希望獨自遨遊天下。
我一向奉行“以無為有、以退為進、以眾為我、以空為樂”的人生觀,我擁有了空無,不帶走一片雲彩,不管走到哪裏,都本著“掛一單”的精神,哪一個人要我,我就“在一家保一家,在一國保一國”。我但願以禪心悟道來伴隨生命,到處隨緣放曠、逍遙自在,做到來去自如,生死都不牽掛,也不拖累別人。
至於未來,走不盡的世界,我要勇往向前;走不盡的人生,還要繼續前去。對於還沒有因緣接觸佛教的人,也希望都能跟他們結個善緣;隻要能讓佛法落實在人間,此生於願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