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周公姬旦被認定為天意選定之人,就如此重要,周公的一切所作所為就有了合法性和權威性?這個天意究竟是如何表現出來的?當時姬周貴族圈內的認定標準是什麼?是姬周家族自己搞的小確幸,還是普天下能夠推而廣之,大家都能夠認同?
這就要從周公姬旦這個人究竟給三代之盛的大周帶來了什麼說起。這個話題,也是彭不悔等年輕的彭族野心家們,當時孜孜不倦進行過探求的,並且對此頗有所得。
後代儒門中的清越者,通讀三代典籍,悟出人治精髓後說:“華夏政治與文化的變革,莫劇於殷周之際。”在禮治方麵,夏商是“藏禮於器”,而西周建立了禮樂文明。也就是說,夏商的禮治,更重視其外在形象,而西周的禮治,深入到了製度的內心。從這一意義上講,即便商禮和周禮有些器物儀式在外表上相似,其內含和意義也有了深刻的變化。正是這一角度,才可彰顯殷周革命的曆史轉折性。
周禮的變化,在表象上,僅僅是對殷商製度的損益調整,但其實質,卻已經有了新的內涵。這種新內涵,來自殷商滅亡的教訓。 商代的禮儀,以器物見長,大量青銅器就是明證。商末的政治,從道德的角度看是十分崩潰的。“夫商之季世,紀綱之廢、道德之隳極矣。”直到今天,殷紂王荒淫無道、酒池肉林、濫殺無辜、殘害忠臣的故事,正史多有記載,民間廣為流傳。其國家之亡,亡於“失德”。而且,關於殷商的失德,不僅是勝利者周人的批評,而且也有商人自己的反思。例如,《微子》曰:“我用沈酗於酒,用亂敗厥德於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竊奸宄。卿士師師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獲。小民方興,相為敵讎。”有鑒於殷商的道德淪亡,周公在整理、建立禮製體係時,特別注意禮治的道德內涵。
周禮的建立,是以殷商的失德為反麵參照係的。看看周初的文獻,幾乎反反複複在訴說著殷商滅亡的種種教訓,幾近於嘮叨。“殷鑒不遠”由此成為成語。《召誥》就是這種重複強調殷鑒的一個範例,這篇曆史文獻,多次重複說明“我不可不監於有夏,亦不可不監於有殷”的道理。(《尚書》中的“監”即“鑒”)這正是周禮貫徹經驗主義路線的一個旁證。
無論是彭不悔,還是彭不憂等其他人,都比較認同的一點是,周禮的道德內涵,是從“天命”的新解開始的。殷商也講天命。當時彭族上下都非常新穎地發現,天命這個概念好像在大周這裏,被玩出了新高度和新花樣,它已經不再僅僅局限於古代神話時代一種模糊的完全靠神巫等來解釋的概念,而是切切實實地,能夠具體而微地和當前的人世生活等聯係起來,一件件事情具體結合起來,有了明確的操作標準,甚至連穿衣著冠,都有了天命的意涵在裏麵。
這些彭族的年輕長老們受曆史大眼光的局限,自然隻能看到人族三代之初的事實,其實,更長遠的來看,在古代神州華夏的管理思想中,“天命”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從三代的“受命於天”,到明清的“奉天承運”,所有的統治者都用天命作為自己權力的支撐。揭開天命的神秘麵紗,其內涵是申明統治權的正當性和合法性。任何一個人,都會通過對自己權力來源正當性的論證,增強自己的信念和勇氣,商人也不例外。
然而,這種天命咒語念得多了,就有可能自己也被迷惑,以為自己真是天命的享有者。一旦忘乎所以,悲劇就快來了。紂王就是這樣,他自信滿滿地聲稱:“我生不有命在天”,卻把自己送上了自焚台。因此,周禮的內涵,是從“天命靡常”開始的。周人承認天命,而且十分重視天命,但卻認為天命可以轉移。天命本身不可捉摸,表達方式就是民意。《尚書·皋陶謨》就說:“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左傳》和《孟子》引用《太誓》說:“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周人的民本思想,就是通過天命與民意的鑲嵌形成的。周公提出殷鑒,而殷鑒最終要落實於“民鑒”。《酒誥》稱:“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民本思想使西周的管理開始脫離商人的鬼神之道,強調人文之道。所以,後來孔子才由衷感歎道:“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