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我要你做我的人!
千代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麼,現在的自己,身份有了,地位也有了,愛,其實也有了,可是千代卻沒有以前的開心了。
腳下的鞋子,已經不是顧清晨買的那些,那些鞋子,都放在了一邊的櫃子裏,千代有空的時候會去看看它們,為了照顧千代的意思,這些鞋子都被納了厚厚的底,曾經的他,也是霸道的,卻溫柔的讓千代淪陷,今日卻……
千代苦笑著撥了撥鞋子說:“果然,古代的鞋子,並不適合這麼厚的底,就如你其實並不適合二十一世紀而來的我,是吧?”
千代蹲了下去,拎起了一雙鞋子,左右看了看說:“你們每一雙穿起來都那麼舒服,隻可惜,我再也用不上你們了。”
千代想,該忘了,雖然有太多太多舍不得,可是該結束了。
千代一直都是一個猶豫的人,就是買東西也一樣,總是要來來猶豫很久,最後,等到終於下決心的時候,那心儀之物卻再也找不到了。
周圍有一個很離開的師姐,活得瀟灑,一直都是風風火火的,千代請教她,為什麼她能活得這麼痛快,那個師姐愣了一下,然後隻是說:“這個隻是各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樣而已,就比如說,很多人看到喜歡的東西,然後開始存錢,再買回來,而我不一樣,我是看到喜歡的東西,就立刻買下來,至於之後的日子,哪怕隻吃泡麵,也是很幸福的。”
是啊,先買下來,不給自己後悔的機會,不留一條退路,然後隻能毅然決然往前走。
既然我擔心我忘不了你,那麼,我也要切斷我自己的退路,我要毀了一切你的東西,我不給我自己想你的機會,不給自己回頭的機會,我們,該結束了。
好好的一把火,努力搜羅了一切有關於顧清晨東西,燒了個幹淨,千代突然覺得自己還真的蠻可憐的,原來屬於彼此的記憶那麼少啊?
火光中千代抹了最後一次眼淚,從這一刻開始,我努力學著忘記你。
“啊——”千代突然衝著大火叫了一聲,然後嘟起嘴說了一句,“靠靠靠,長了個蔥樣兒你還真以為水仙啊,千代小小你去死吧——”
顧清晨是來找千代的沒錯,但是他沒想到剛闖進院子就看見一片火光,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就觀望了一會兒,沒想到還能聽到自己罵自己的,還罵得這麼狠了,顧清晨一時摸不著頭腦,卻也覺得這個人有點有趣了,雖然不知道水墨寒到底看上她,完全是一副傻乎乎的樣子。
顧清晨跳下屋頂,故意弄了些聲響出來,千代回頭一看,恨不得吐血,東西是燒完了,怎麼燒出個活人來?
千代轉過頭繼續撥了撥正在燒的東西,不去理會身後的人,突然想到:哼,我也是很驕傲的!
顧清晨倒也不生氣,隻是說:“千代小小,跟我走。”
千代是真的要吐血了,這個人是打算再來一次嗎?當自己是超級大白癡嗎?
千代轉過身輕蔑地說:“顧清晨,你因為我是快遞員啊,你叫我走我就走,你叫我來我就得馬上來?我就是個足球,但也隻給你踢這一次,不好意思,回不來了,你真因為你是太陽啊,太陽係你老大?”
顧清晨很少有吃癟的時候,可是今天千代說得話,他真是一句都聽不懂,快遞員是什麼?足球又是什麼?這個女人難道被自己刺激得瘋了嗎?
“千代小小,不管你怎麼說,反正我要做你的男人。”
千代擺出一副看見UFO的表情:“我說,帥哥,我笑點很高的,這種低級笑話還是別講了,我可笑不出來,你以為你是濤哥啊?大家都圍著你轉?”
千代也知道自己這種超時代的話顧清晨可能聽不到,但是,千代今天就是下定了決心要跟他死磕到底,就算心裏難受又怎麼樣,反正已經決定要忘了你了,就算你出現了也不怕,了結吧!
對於聽不懂,顧清晨選擇無視,直接拉起千代說:“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