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回首過去,記憶深刻的那些人和事,會漸漸失去其當時存在的意義,而有些忽略不計的小事件,也會隨著時光抖落的塵埃被隱藏在記憶的最底層。而當所有這些大事小事再次被提起時,你竟分不清真假虛實。
所以,多年後,當我要為自己和林佳喻的回憶撰寫故事的時候,範哲林向我陳述另外一個事實,讓我不敢相信:百日誓師那天,是林佳喻眼眶發紅地奔向我,一把抱住錯愕的我。
“怎麼可能?我明明記得是我跑向林佳喻,一把抱住她···”我滿臉的不相信。
“別鬧了,你是不是失憶了?當時你在操場就跟個傻子一樣,抱著林佳喻手足無措。”範哲林揮揮手,以為我在開玩笑。
怎麼可能?明明是······
“那我到底有沒有跟李伊群談戀愛啊?”我開始懷疑之前所有的回憶。
“談了啊!你為了刺激林佳喻,賭氣跟班上一個可愛的女生談了戀愛。”
我?賭氣?為了刺激林佳喻?我明明記得不是這樣,我是喜歡李伊群的,盡管這份喜歡很淺薄也很短暫,但戀愛中的感覺騙不了人。
我的人生,並不是圍繞著林佳喻這顆星球旋轉的。如林佳喻所說,我就是一個自私的膽小鬼,而這麼多年,我也漸漸看清了自己。
跟李伊群談的戀愛,隻是為了躲避痛苦,可那份痛苦是林佳喻帶來的。
我跌跌轉轉,在那幾年的青春裏尋找最珍貴的記憶,卻發現在這本回憶錄上,滿滿的全是林佳喻的名字。
“那你的意思是,我們之間的和好也是林佳喻主動找我,而不是我去找她?”我深知記憶存在著虛假性,可我還是不願妥協。
範哲林攤了攤手,一副“不然呢”的表情,像看待傻子一樣。
如果事實是這樣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事我都想起來了。
是林佳喻奔向我,而不是我奔向她。
在這段感情中,林佳喻才是那個徹徹底底的大傻瓜。
聽說過飛蛾撲火嗎?
在億萬年前,沒有人造火光,飛蛾完全靠天然光源日光、月光或星光指引飛行。由於太陽、月亮、星星距離地球都很遠,它們發出的光線照到地球上可以認為是平行直線。當飛蛾直線飛行時,它在任何位置的前進方向與光線的夾角都是一個固定值。可是,如果光源離得很近,比如火把或蠟燭,不能再將它們發出的光線看作平行光時,飛蛾按照固有的習慣飛行,飛出的路線就不是直線。而是一條不斷折向燈光光源的等角螺線,不斷接近光源,最終喪命於火,即飛蛾撲火。
當我了解到飛蛾撲火的科學原理時,我立刻明白林佳喻就是那隻傻傻的飛蛾,我就是引導她誤入歧途的火把蠟燭。
在我們十八歲那年,林佳喻沒有朝著她的“北京”這樣的日光、月光、星光指引飛行,而不斷折向我這個隨時熄滅的微弱火光,最終付出慘痛的代價。
記憶回到百日誓師大會的那個晴朗的上午。
我在操場錯愕地看著懷抱裏的林佳喻,不知所措。
我看著周圍看戲路人的眼神,一把推開林佳喻,然後摟過她的肩膀閃進操場側方的小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