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兔子自有妙計(1 / 2)

在富二代孫莎莎小姐十八歲以前,她一直對自己的人生贏家身份充滿著認可。

簡單點來說,就是她對勝利這個詞深信不疑。在貴族幼兒園有專門的阿姨係圍巾,上小學因為校長的關照坐在前排,中學即使不學習也有很多同學排隊給她抄作業,考場裏隻要對鄰桌的男生說“能不能給我看一眼答案”就能順利及格了。

當然勝利的人生不包括陳弧,陳弧那種失敗經曆還是先抹除吧,否則說起來太傷心了。

總之一切都是美好的,因為家庭富裕生活美滿,最關鍵的是她既不胖也不醜,在高中也是八分以上的藝術生水平,能招徠更多的青眼和更多的嫉妒,女孩兒們嫉妒她有豪車車接車送而不需要幹爹,男孩兒們羨慕她能在業餘的遊戲裏甩出人民幣玩家的水準,簡而言之就一個詞能形容:霸氣。

然而霸氣的孫莎莎同學其實是個腦回路不怎麼正常的孩子,這可能和在婦產醫院的時候護士接生經驗不足有關,也可能和小時候的家教是個崇尚歐洲文學的意識流有關,那個老師壓根就沒什麼正常的人生觀,張口給你講死亡是得到救贖的唯一途徑,要麼就是莎士比亞死前娶了幾個小老婆。

在這種神經質而充滿文藝的熏陶下,孫莎莎同學走上了和她姐姐完全不同的成長之路。當然了,她們姐妹倆的腦回路還是有著本質的不同,孫菲菲從來不聽那個不知道是什麼鬼的家教教課,老師一來她就裝肚子疼,然後跑外麵玩泥巴去了。隻有妹妹認真的托腮聽法國大革命和路易十四臨死前喝的紅酒是怎麼釀出來的。這導致的直接差別就是孫菲菲野蠻成性,不受管教,分分鍾就表現自己不受封建禮教束縛的決心給你看,拿把刀切腹這種事兒都能幹的出來。

而以文靜著稱的孫莎莎就看不上自己姐姐這種猶如關東二把刀的性子,總結成一個詞就是粗俗。書也沒讀幾本文章沒看幾篇,張嘴就是“我閉上眼睛就是天黑”,一點也不值得人尊敬。她的床頭長期放著巴掌厚的哈利波特和天龍八部,閑著沒事就看幾頁,試圖用東西方經典文學來熏陶自己——雖然效果不怎麼好,後來她一直覺得表妹和表哥是可以戀愛結婚生猴子的,還為此跑去問她媽為什麼自己和表哥沒婚約。這件事把表哥家嚇得夠嗆,本來懸而未決的女朋友連夜就打算訂婚了。

然後因為沒和帥氣表哥結成良緣的孫家二小姐就有點陰影,這和她以後變得和哪吒踩得那個輪子一樣風風火火有點間接的原因。事情複雜,難以形容。

總是她這輩子壓根就不用那隻正常的眼睛看問題,導致什麼判斷都稍微錯位。比如說本來很看不起財大氣粗的邵家,覺得他們就是拿著金山銀山的土包子,邵凜空就是一個沒文化的花心大少。本來這樣就挺對的,但是後來就不同了。自從意識到唐允可能有潛在出軌意向後,她又把邵凜空歸結為弱勢群體,霎時就變得值得同情了。然後再加上點什麼雜七雜八的原因,她覺得自己有必要當雷鋒,雷鋒第一步就是不能縱容這對狗男女,得揭發他們的奸情。

然後揭發奸情還有第二個作用,她不想讓她媽考慮邵峻琪當上門女婿,無論是“上門”還是“女婿”最好都不要考慮。

然後在被唐允威脅買去農村當媳婦的時候,孫二小姐的第一反應居然是“如果自己被賣兩萬塊到農村的事情傳到市裏一定會顏麵掃地”。

太可怕了,簡直太可怕了。

她作為富二代生活的這些年來,一瓶粉底液一千塊,一個包一萬塊出頭已經是常態了。那麼問題來了,這麼多年家裏養活她至少花了幾十萬成本,如果兩萬塊錢輕飄飄的賣出去了,那自己的臉往哪兒擱?父母的老臉往哪兒擱?

這特麼多丟人啊,比穿著大棉襖和拖鞋在馬路上閑逛都丟人。她甚至都能想象出將來客人到自己家去做客,開口說“聽說你家莎莎兩萬塊賣到農村了?”這就和鄉下人們串門說“聽說你們家豬50塊宰了吃肉了?”是一個道理,充滿了赤裸裸的羞辱意味。

所以孫莎莎明顯就不淡定了,在唐允機智而充滿不道德的威逼下,她立刻就倒戈相向。把自己的意圖全數供了出來。

結果就是唐允越聽越皺眉,越聽越皺眉。在聽到邵峻琪上門女婿的環節展演歡笑,然後又在出軌離婚作證環節握緊了拳頭,最後在整個跟蹤事件敘述完畢後徹底不說話了。

也許是接受不了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