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浪子回頭(1 / 2)

富者越富,窮者越窮。這是馬太效應。

當你強大的時候,各種好事都會自動找上門來,當你弱小的時候,各種倒黴事也會接二連三。這也是馬太效應,有點閱曆的人都深有體會。

對於一個國家來講也是如此。

大淩河一戰,皇太極斬獲頗豐,擊敗明軍主力,搞定祖大壽,俘獲大淩河官兵,然而這還不是全部,此戰還有一個意外收獲——孔有德叛亂,拉開了三藩歸降的序幕。

孔有德原是東江總兵毛文龍的部下,孔有德的叛亂與毛文龍死後東江的亂相有關,提到東江的亂相,就繞不開劉興祚、劉興治兄弟。

劉興祚是遼東開原人,年輕的時候投奔建州,時間在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

劉興祚投奔建州的原因有兩種說法:一種是“為市夷掠去”。另一種是“因細罪棄家逃往建州”。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努爾哈赤尚未起兵反明,“為市夷掠去”的可能性不大。

關於“細罪”之說,《清太宗文皇帝日錄》和《東華錄》記載為:“興祚,開原人,初未入學,冒用衣巾,開原道將撻之,興祚遂來降”。

“冒用衣巾”這個罪名似乎不值一提,但是明代重視綱常名教,講究身份等級,不可僭越一步。

沒有入學就穿諸生的衣冠,很顯然違反了禮製,就好比我們現在高中沒畢業就拿著本科文憑找工作一樣,屬於不法行為,因此“開原道官將撻之”。

因“細罪”逃奔建州,是劉興祚自述的理由,是比較可信的,如果後金有意要汙蔑劉興祚的話,可以找一個更為嚴重的罪名,不必要說得這麼客氣。

但這種說法也存在一個問題。

既然“冒用衣巾”是“細罪”,頂多挨一頓鞭子,用得著拋棄父母妻子,遠走他鄉嗎?代價似乎太大了吧。

我個人認為劉興祚的確是犯了罪才逃亡後金,但是這個罪名很可能比“冒用衣巾”嚴重得多,也許他“冒用衣巾”之後,幹了招搖撞騙之類的事情,要受到嚴懲。也許他想用“冒用衣巾”這樣一個文鄒鄒的、主觀惡性不強的罪名,來掩蓋其所犯的真正罪行,無論如何,他一定是在開原混不下去了,才會離開家人,投奔後金。因此,劉興祚投奔建州時對自己的問題應該有所隱瞞的,畢竟誰都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的醜事。

當然,這隻是推測。

劉興祚投奔建州後,由於才幹出眾,且“伶俐善解人意”,他很快就得到努爾哈赤的賞識,被分到大貝勒代善的正紅旗,賜名愛塔,據說努爾哈赤之孫薩哈廉曾將其乳媼之女許配給他。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師伐明,劉興祚以備禦之職隨努爾哈赤征戰。

天啟元年(1621年)努爾哈赤攻克遼沈,吞並遼東河東地區,劉興祚官升遊擊,駐守金州。

在金州期間,劉興祚積極維護後金的統治,與明朝官兵作戰,並搜捕企圖逃走的遼民不久積功升至副將,管轄麵積也擴大到金、複、蓋三州。

升任副將以後,劉興祚幹得更加起勁,在軍事上不斷捕獲明朝的船隻和企圖逃跑的遼民,在經濟上籌集糧餉,架設橋梁,造船曬鹽,為後金在遼東勢力的發展與鞏固,立下了汗馬功勞。

天啟二年(1622年)正月努爾哈赤又把海州撥歸劉興祚管轄,這樣南四衛——金、複、海,蓋四州就全部由劉興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