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你喜歡看書,叔也喜歡看你(1 / 2)

看到這一幕,我不由的鬆了口氣。

看樣子真凝雪應該是接受了林光輝的道歉。

林光輝也看到了這一幕,含著香的嘴裏咕嚕嚕的說道:“沒事了?”

我上去把他含在嘴裏的香拔掉,說道:“什麼叫沒事了,你丫的太天真了。她呀,隻是暫時原諒你了,你還是得把事件辦妥。”

林光輝慌忙道:“我靠,我都不知道她想要什麼,怎麼辦妥?”

刹那間,火盆裏麵的紙灰又一陣劇烈的翻滾。

情況不妙。

這家夥貌似就在這附近。

我想,她不要錢,不要男人。

之前張九說,她死後第二天屍體就不見了。

按照尋常而言,人死後是要經過火化的。這真凝雪的屍體還未來得及火化,就已經消失不見了。

我想肯定是有人盜走了她的屍體,別有用心。

我道:“她的屍體不翼而飛,消失不見,我猜測,很有可能是被有心之人利用了。有人說不定拿著她的屍體做文章,那麼,她的屍體被控製在別人的手中,她的魂魄自然也不會自由。老板不要錢,那麼想要的就是自由。那咱們就找到她的屍體,然後還她自由就是了。”

林光輝明白了我的意思,那女鬼老板,要的不是金錢,是自由。

他是一位警察,偵查破案在行。

當即信心滿滿的道:“老板,給我一段時間,我會幫你找到你的屍體,還你自由。”

這貨在說這話的時候還挺了挺胸膛,口吻絕對是在向領導保證完成任務啊。

隻是,那火盆裏的旋風依然沒有停歇,似乎更加凶猛澎湃了。

一時間我不由得著急道:“你得給她一個準信啊。時間,具體的時間。”

那貨不知道是受到了刺激,還是過於激動,仿佛沒有經過腦回路,脫口而出:“三天,給我三天的時間,我一定還你自由。”

我靠。

聽了真心替他著急。

傻不拉幾的,

are you 確定三天內能夠破案?

萬一三天內破不了案怎麼辦?

拿臉給她打,還是被她按在光滑的地上摩擦?

到時候要是找不到她的屍體,沒辦法兌現承諾,可不是道歉能了事的。

這個時候火盆裏麵的紙灰徹底安靜了下來,方才那個小紙人也重新站立了起來。

我道:“她走了。”

林光輝長鬆了口氣:“哎呦,我去,緊張死我了,她總算是走了。”

這貨心裏肯定很後悔吧,當初也就是下樓去買個晚餐,沒想到會招惹上這樣的麻煩。

早知道,他寧願去吃蝙蝠,也不願意去嚐這個鮮了。

不得不說,這漂亮的女人都是帶刺的玫瑰。

林光輝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道:“既然她暫時原諒了我,說明她不會找我麻煩,那咱們現在就啟程吧。”

其實,我內心裏是拒絕的。

真凝雪不會找我們麻煩,不保證其他的鬼不會找我們麻煩。

好吧,好歹我也是見過世麵的人,經曆過一次人生的大起大落。

死亡,我並不怕,隻是,現在還有很多事情等著我去做呢。

想著林光輝這貨隻有三天的時間,萬一到時候真的沒有解決,那可就麻煩了。

猶豫了片刻,終究還是和他一起準備前去那山腰村了。

原本我們打算開著警車,直奔過去的,可是,想著,開警車太過招搖,上一次李澤雨事件,曆曆在目,所以,這一次,咱們低調的選擇了做大巴車前去。

這個點了,也不知道還沒有去鄉下的車,我們也隻好前去碰碰運氣了,萬一沒有,也隻好打的前去了。

我們來到車站等車的時候,忽然之間一個穿著一套清爽運動裝的女孩,頭戴耳機,走路姿勢左搖右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那陶醉的神情,恍若周圍的人群都是蘿卜白菜。

不知不覺,站在了我的身旁,一起等著車。

“嘿,妹紙,你聽的歌曲是叫《沙漠駱駝》吧?”

我輕輕地拍了拍她的肩膀,道。

那個沉醉少女迷惑的轉過頭來,一臉懵逼望著眼前這個有些陌生的臉龐,孤咦的反問道。

“咦?你怎麼知道?”

我瞬間有些無語,無奈的攤了攤手。

“咳咳,我是從你踩著我腳的旋律當中感覺出來的!”

頓時,那個少女這才反應了過來,這才發現自己踩著我的腳了,連忙道歉道。

“對不起,對不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難得遇到帥哥,一時激動了,真是不好意思!”

本欲有些火氣的我,聽見帥哥二字,瞬間火氣消了一大半。

心想:這妹紙嘴巴還很甜,好吧,看在你這麼有眼力的份兒上,我也就發揚男人風格。

“我隱藏的這麼好,還是被你發現了,哎,下輩子讓老天把我長得醜一點兒,嘿,我的車來了!再見!”

那個美女在風中淩亂成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