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四章 購船到益陽 連夜刻官防(1 / 2)

導讀:“這件事,曾大人原本早就有話,著本縣在省城辦妥再來衡州。但本縣思慮再三,認為還是見過曾大人後再說。哪知這官防,明日就要拿來使用!此刻再到省城,顯然要誤大事。本縣思量再三,隻好著老弟,在益陽費些腿腳,尋個好的刻字匠,將就刻一枚吧。無論如何,明日一早都要刻出來。可以多賞他兩文錢,本縣準在公費裏衝銷就是了。”

胡大綱到底要幹什麼?

益陽縣知縣是王鐸。王鐸籍隸雲南,時年五十歲,一榜出身,是一名老州縣。王鐸辦事精細,素以謹慎著稱。胡大綱到時,王鐸已於前一天接到曾國藩的谘文,已經委員會同地保,在辦理購船事宜。為了盡快功成,王鐸又著人在各處貼了告示,勸諭漁民,有船先賣給官府,幫助水師早一天建成。告示的下麵,又特別加上“價錢公道”四字。打消漁民的疑慮。

正在辦理間,胡大綱等人到了。王鐸把一行人迎進大廳裏,與胡大綱等二人互相禮過,有衙役敬上茶來。王鐸便把正在辦理的事,向胡大綱講述了一遍,又把出示的公文遞給二人閱看。

胡大綱沒有言語,把公文順手揣進懷裏,沉吟了一下便回到官棧歇息。

王鐸把二人送出衙門方回。

胡大綱回到官棧後,把公文抖開讓“頭號”閱看。

胡大綱道:“想不到,益陽縣也在辦理此事。我們倒省了許多事!”

“頭號”一笑道:“這是官樣文章,不可當真。何況,地方上原就該幫著料理此事,真正辦事的人,還是我們。你明天去見他,不要談別的,隻說曾大人有話,水師的事,不好麻煩地方。讓他把貼出的告示收回,派出去購買民船的人也要召回。我們另外出張告示”。

胡大綱道:“哥,你大白日裏,怎麼說起了胡話?我們既無官防也無印綬,如何能出告示?”

“頭號”道:“哥現在就替你給劉大人打個稟帖,請他老轉求曾大人,為辦差方便,須下一道劄文,準刻一枚‘湖南發審局購船委員胡’的木製官防。既合情又合理,曾大人不能不答應。有了這枚官防,我們出幾張告示不能夠?”

胡大綱沉思了一下道:“哥,你想過沒有,等發審局準刻官防的劄文遞到,說不定要有幾日光景,可不是要誤差事嗎?曾大人怪罪下來,我們如何吃罪得起?”

“頭號”胸有成竹道:“不妨,哥現在就給劉大人寫稟帖,你馬上打發徐爺到刻字鋪去刻官防。哥把官防圖形畫好,讓徐爺照著刻就是了。用不了幾文銀子。”

胡大綱猶猶豫豫道:“哥,稟帖可以上,但官防須等谘文下來才能刻。一旦曾大人不許,可怎麼辦?擅刻官防,可不是玩的!”

“頭號”嗔怪道:“妹夫,像你這種膽子,如何發得大財?老話講:千裏做官隻為財,沒有錢財請不來。我們現在所要辦的差事,是可遇不可求的肥差。弄好了,一百萬兩銀子都擋不住;就算弄得不如意,五十幾萬兩,應該是一點問題都沒有。有了這些銀子,隨便拿出十幾萬兩,知府、道台,任著你挑——嫌小,就再破費幾個,當他幾年巡撫。你若做夠了官,我們就開個大鋪子,大把地掙銀子。生意也不想做,我們就回原籍,買上幾百坰好田,起他一座好宅子,快快樂樂地享幾年清福,也使得。哥適才還在想,這次到衡州,幸虧有哥跟著你。否則,你肯定要辜負這趟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