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兒記住了。”曹霑點著頭說。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二十一,晚上。
“慈善堂”堂房。
杌幾上擺著四盤幹果。
李氏坐在圈椅上,曹霑、曹霈坐在李氏的身邊,馬氏、於氏坐在下方,杏兒、桃兒站在李氏身後。
每個人的臉上都露著高興的神情。
“今個兒我這壽辰過得高興,喝了六盅‘紹興酒’。趁著餘興,咱們來猜謎。我先說兩個,霑兒娘、霈兒娘,一人猜一個,而後你倆一人說一個讓霑兒猜。”李氏笑眯眯地說:
“第一個是:前身色相總無成,不聽菱歌聽佛經;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第二個是:小時能吃味道鮮,老時能用有人砍,雖說不是鋼和鐵,渾身骨節壓不彎。”
馬氏:“娘讓我猜的謎底,好像是,佛前海燈。”
“對。”李氏點著頭說。
於氏:“娘讓我猜的謎底是,竹子。”
“對。”李氏微笑著說:“該你倆給霑兒出了,我歇一會兒。”
馬氏:“長長身體兩排腳,陰濕暗地是家窩,劇毒咬人難忍痛,治病倒是好中藥。”
“這是蜈蚣,您以前讓我猜過。”曹霑搓著手說:“娘,您說個我沒猜過的。”
“好,娘給你說個你沒猜過的。”馬氏想了一會兒,“天運人功理不窮,有功無運也難逢。因何整日紛紛亂,隻為陰陽數不同。”
曹霑皺著眉頭想了一會兒,撓著頭看了奶奶一眼。
於氏不動聲色地做了個撥算盤子的動作。
曹霑頓開茅塞:“是算盤。”
“該我給霑兒出了。”於氏微笑著說:“身自端方,體自堅硬。雖不能言,有言必應。”
曹霑不假思索地說:“硯台。”
“奶奶,”曹霑拉著李氏的衣服說:“我想聽故事,您講個故事好不好?”
“好。奶奶講個帶謎語的故事。”
“有一小戶人家的女兒,嫁到一個大戶人家做兒媳婦。她婆婆聽信鄰居的挑撥,覺得,當婆婆要有婆婆的威風,新媳婦是不打不聽話,不罵立不下規矩,於是三天兩頭給媳婦氣受,不是揪頭發,就是擰臉蛋兒,打得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有一次,媳婦給婆婆裝煙點火,不留神把煙袋拿倒了,把煙鍋往婆婆嘴邊送。婆婆一口咬定,說媳婦有意要燙她的嘴,就連打帶撓,把新媳婦的臉抓得跟花瓜似的。‘過對月’的前一天晚上,新媳婦到婆婆屋裏去請安告別。婆婆出了個難題,說你回娘家過完對月,要給我帶回來‘三件一個東西’。若是帶不回來,哼!咱就鐵匠鋪的小錘響——開打!新媳婦問:什麼叫三件一個東西?婆婆說:你支楞起耳朵來,聽我說。這第一件是:一條白蛇在烏江,烏江兩岸放光芒。烏江有水蛇吐信,烏江沒水命就亡。這第二件是:嫩似藕,白似蔥,櫻桃小口一點紅。陪伴郎君過一夜,淚水汪汪到天明。這第三件是:大圓球,滿天紅,裏頭住條小火蟲。白天火蟲睡大覺,夜晚火蟲鬧天宮。新媳婦問:這是什麼東西呀?婆婆說:這三件是一個東西。是什麼?回家問你媽去!”
“奶奶,”曹霑打斷李氏的話問:“新媳婦回家問了沒有?”
“新媳婦回到娘家,問媽媽,媽媽說‘不知道’;問哥哥,哥哥說‘道不知’;一家老小誰聽說誰搖頭。眼看對月就要過完了,這新媳婦心裏急得火燒火燎似的。一天,她到河邊洗衣服,手裏搓著衣裳,心裏想著‘三件一個東西’,眼裏的淚珠巴嗒巴嗒往下掉。她越想越覺得路窄,還不如跳河死了,免得再回婆婆家挨打受氣。這時候,有一個秀才到河邊喝水,看見這新媳婦在哭天抹淚兒,走過去問道:大妹子,你有什麼為難的事,這麼傷心?新媳婦睜眼一看,麵前站著一個陌生人,心想:反正我已不想活了,於是把婆婆出的難題說了一遍。秀才說:這有什麼難辦的!你婆婆是出了三個謎語,一個是小油燈,一個是蠟燭,一個是燈籠。這三件物說的是一個東西,就是用來照亮兒的燈。新媳婦聽完,也不哭了,轉身要回家讓她媽給買這三件東西去。秀才說:你用不著去買燈,回去跟婆婆說,東西帶回來了,不在手中在心中。接著,秀才又念了四句順口溜,讓她記住別忘掉。”李氏端起蓋盅,抿了一口:
“轉眼過完了對月,新媳婦剛進婆婆家門,婆婆就劈頭問道:我叫你帶的東西,帶回來了嗎?新媳婦說:帶回來啦!不在手中在心中:打我我不惱,背後有人挑。心裏似明鏡,照亮路一條。婆婆聽了,仔細一想:這新媳婦猜中了我的謎語,謎底是燈。燈籠是要‘打’著的,燈籠後邊要有人‘挑’著。這‘打’和‘挑’字,都是一語雙關,是說:婆婆打我,我也不惱,因為婆婆對我是好的,但是背後有人挑撥,婆婆才給我氣受,可是我心裏有一盞明燈,把這些都看清了。我好好伺候公婆,我往前走的路就光明了。想到這兒,婆婆露出笑容,親熱地拉著新媳婦的手說:你真是我聰明的好媳婦!從今往後,娘再也不找你的茬兒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