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曹?暻蠼灘茴\點招 馬氏動情說事教子(1)(1 / 3)

雍正三年(1725)四月下旬的一天上午。

“慈善堂”堂房。

李氏坐在圈椅上,手裏拿著念珠,杌幾上放著一盤草莓,一盤櫻桃。

曹頫進了房門,走到李氏身邊。“娘,您好一點了嗎?”

“好多了。”

“您年紀大了,得注意保重身體。”

“是啊!這年紀大了,身子骨反倒變得不主貴了。前天下午,我在回廊裏看了一會兒楝亭,沒想到給涼著了。”

曹頫揀了一個草莓,“娘,您嚐一個,開開胃口。”

李氏咽下草莓,“這個草莓,比我剛才吃的那個好,一點也不酸。”

“娘,孩兒昨天見邸報上說,年羹堯被革職下獄了。年羹堯共有九十二條罪狀,主要罪狀是目無皇上,著意戲君,在奏折中故意把‘朝乾夕惕’寫成‘朝惕夕乾’。”

李氏搖了搖頭,“我知道他早晚會有這一天。”

“您怎麼知道?”

“‘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知道主子秘密的人,必死無疑;給主子立過大功的人,早晚得死。從古到今,大同小異。”李氏歎了口氣,“我記得你前年跟我說,當今皇上登極沒多久,就放話說,他要幹幾件刻薄的事。”

“對。他當著在京四品以上官員的麵說的。”

“截止目前,他幹了幾件?”

“小的不算,光大的也有好幾件了。”曹頫屈著大拇指說“第一件,是殺害老皇上身邊的太監、侍衛;第二件,是圈禁他的哥哥、弟弟;第三件,是把我舅舅革職、下獄、抄家;第四件,是禮部侍郎查嗣庭典試江西時,用了《詩經?商頌?玄鳥》中的‘維民所止’四個字,被解釋為取雍正二字之首,被定為‘諷刺詛咒,大幹法紀’之罪,革職下獄;後來,盡管查嗣庭病死獄中,他仍下令戳其死屍,處死其兒子,流放其家人。第五件,是害死了允礽;第六件,是以莫須有的罪名圈禁了允禟。還有,就是剛才說的把年羹堯革職下獄。”

“天作孽,尚可活;自作孽,無救藥。”李氏撚著念珠說。“這一陣子,他找你的茬兒沒有?”

曹頫故意搖著頭說了句“沒有”,不動聲色的在心裏說:“他能不找我的茬兒嗎?為了不讓您老人家難受,不是大事,我不想再告訴您了。”

“頫兒,你舅媽她們啥時候到?”

“到得早,今天下午;到得晚,明天下午。”

“住房收拾好沒有?”

“估計差不多了,我這就準備去看看。”

“你去吧,叫他們好好收拾。”

曹頫走後,李氏仰著頭,閉著眼,撚著念珠在心裏說:“按照當今皇上的所作所為推斷,隆科多、年羹堯的死期,不遠了。雖然隆科多是當今皇上的舅舅,年羹堯是他登極的功臣,但是,他為了鞏固皇位、滅知情者之口,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會留下一個隱患。”

半個時辰之後。

馬氏在前邊走,曹霑跟在後邊。

曹霑進入“慈善堂”院門,著意看了看院內的“鴛鴦芭蕉”,覺得“鴛鴦芭蕉”上麵的黃花、紅花,又增添了幾分姿色,心想:“別的芭蕉,要麼開紅花,要麼開黃花,而這鴛鴦芭蕉卻同時開兩種顏色的花。”

此刻,幾隻鴻雁邊飛邊“嘎、嘎”叫著。

曹霑吐了口唾沫,說了句“討厭”。

“鴻雁叫,是告訴天氣的。”馬氏邊走邊說。

“真的?”

“早叫晴,晚叫陰,不早不晚叫連陰。看來得連著陰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