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隻有我一個姑娘,也隻有我姓明,他不是說我還是說誰。
若在往常,我也許會同他吵起來。可如今不會了。我的確是沒有姐姐明瑜家教好。也難怪他喜歡姐姐。
“宋征受傷了,沒有大夫,而且以前就是我照顧他。”
他冷哼一聲,“以前?嗬,明黛,你走丟了才多久!”
走丟了,原來他一直以為是我走丟了,而不是被人擄去。
真是可笑,我一人怎麼會如此不小心,將自己丟到守衛森嚴的宛宋城來。
“對不起。”
我隻說了這一句,錯也認下了,沒想到他又發了脾氣,耳朵裏都是他怒喝的聲音。
“對不起?你一句對不起就完了?!你知不知道我-------”
他突然不繼續說了,我睜開眼睛,看他果然一臉怒意。想來,他要說的也並不是他有多擔心,而是我為他添了多少麻煩。
“你知不知道,為了攻下宛宋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
果然------
可是我除了說對不起,也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似乎做什麼都不對,不做什麼也不對。
沈靂這人,要足夠好的人才能討他的喜歡。
我做了那麼多討他厭煩的事,他還願意同我說話,多半也是因為我的姐姐。
不過他就要解脫了,因為我再也不會跟他回去。
“為什麼不說話!你以前不是很能說嗎?”
以前我願意同他說話,是因為我喜歡他。如今,我不知道他要我說什麼。
宋征突然痛得出了聲。我知道他不是一個矯情的人,他說疼就一定是極疼。我忍不住過去瞧了瞧他,囑咐幾個沈靂找來的大夫,“你們輕一些,他的傷口不大但是很深。”
幾個大夫連聲稱是。
“明黛,我的話你聽不懂是不是!”
我是被沈靂拎出來的,房門被他一腳踢上,我徹底看不見宋征了。沒了下人清掃,院落裏柳絮紛紛揚揚,如大雪漫天,能迷人眼。
我來的時候,並不是這樣荼靡的春天。我還以為湖水依舊結冰,春燕也未歸。原來,三個月足夠久,足夠季節更替,也足夠改變一切了。
“沈靂,宋征跟安永候不一樣!”
“嗬,不一樣?哪裏不一樣,宋征是安永候的兒子,他們都姓宋。安永候作惡多端,一路行兵,一路燒殺搶掠,你可知多少人等著殺他而後快!”
“宋征不是安永候,他從未害過人性命,他------”
“明黛,三個月時間你就處處幫他說話,還是說,你們之間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沈靂,你說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三個月來我度日如年,每日在安永候府戰戰兢兢。生怕一個不小心會變成下一個林怡,抑或是那個被蒸煮而食的嬰孩。整晚不能成眠,無數次被驚醒,醒來似乎還能聽見林怡受盡淩辱的哭喊。每每看到飯桌上有肉都要忍著惡心吃下去。哪怕不知道那是什麼肉。因為宋征說過,女孩子要吃些肉才好。我不敢違背他,不敢惹他不高興,我必須緊緊揪住我的救命稻草,他要我吃什麼我就得吃什麼。不管喜不喜歡,願不願意。並且還要照顧好他。隻要他一句話,我就有可能被扔回地獄。
若說見不得人的事,那麼這些都是。
我點點頭,“你說的沒錯,我與宋征,是有許多見不得人的事。既然見不得人,自然也不會讓你知道。”
眼眶酸得我不想在看他,胸口悶得有些透不過氣來。
我終於明白,這地方,我不能在待了。沈靂,我也不能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