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句閑話方大人,如果你是那二人,現在會怎麼辦?”
何家店鋪二樓,李誌已等得有些不耐煩。從他命人掌燈到現在已經又過去了將近一個時辰,可那兩個人卻還是遲遲沒有露出蹤跡,周圍能想到的去處他都派人探查過,難不成這二人會飛?
其實方進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換成他,方進自問是絕對沒辦法在李誌布下的天羅地網當中逃脫的。
方進無解的問題,在張三這裏卻似很輕鬆。他聽得吳先生問起,興奮地說道:“逃啊,還能咋辦?先生,這一帶沒有比我熟的了。”
張三舔舔嘴唇,兩手比劃著指點:“您瞧,那裏透著亮兒的地方,就是咱的店。前麵您知道的,出門兒就是官道,往北穿過歸德縣便直奔了國都南門;要是朝南走,那更好說,霍縣、彩雲、怡城、甘露州……這些地方都能去的。”
吳先生搖頭:“官道走不了的,你再說。”
“那咱就從這裏一直走,上東山,翻過東山也能繞去國都或者彩雲。”
“也不行。還有嗎?”
張三撓撓頭,說:“東、南、北都不能去,那就隻有往西,可往西麵兒……越過官道就是穿城而過的清水河了,您想走水路?”
吳先生笑著道:“對,我們是要往西去,但不是走水路,因為碼頭必定早在嚴密監控之中。既不能乘船,而沿河的近百十裏堤岸又全都是開闊地帶,李誌定然不會再派暗哨。因此,隻要能到了河邊,我們最不濟也可以藏在水裏等待機會,這才是眼下唯一的辦法。”
“那還等什麼?”張三振臂一呼道:“走啊,吳先生,正好這會子雨小點兒了。”
吳先生再次無奈地搖了搖頭,“張三啊,如果這次我們僥幸能渡過這道坎兒,你以後可得多用用腦子了,萬不能再想一出是一出。今天救了我們的,全靠這場雨。你想,這麼大的雨,既能蓋住聲音,又能隱藏行蹤,還可影響追捕之人的判斷——連偷兒都知道,偷雨不偷雪呢。等著吧,夜裏還要往大下,咱就那時候走。真要雨停了,都不用看,老遠就聞見咱身上的臭氣了。”
張三原本心眼兒不笨,隻是一直沒人點撥,也不讀書,因此從未開竅。這半日和吳先生相處下來,他已逐步懂得思考和分析,懂得舉一反三,當下也就明白了吳先生的意思,既信服又羨慕地望著吳先生說道:“先生,您怎麼什麼都知道?您說您不是神仙,可照我看,神仙也比不過您。”
許多年以後,已經更名為秦三的這個小客店夥計會再次踏上一條雨夜逃亡之路,那時的他便很容易聯想起今夜所發生的一切細節,他也終於確信,吳先生就是神仙。
吳先生可以僅憑一封書信躲過殺身之禍——這不足為奇,歲月的磨練加之其身份,可以說是經驗使然;他能利用燈下黑的障眼法,躲在廁坑之下、藏身於距離李誌僅裏許地遠的荒野草叢之中呆上大半夜……似乎也沒什麼了不起,因為依據這人今後逐步展現出的貪生、畏縮的個性來看,那更像是其本能所致而非聰明才智。回想起來真正讓秦三信服的,隻有接下來發生的事情。
那時候他還叫著張三,隻是個不到二十歲,又矮又黑,無助且又懵懂的小店夥計。
張三既熟知周圍環境,在他看來想要逃到清水河去實在太簡單了。他們現在身處歸德縣城東、一排緊挨官道客店背後的荒野之中。這裏三麵被遠處的東山環抱,隻要隨便向西,找個地方穿過客店和官道,便會進入大片的密林之中,而密林的盡頭,就是平行於官道、中穿縣城流向天香城的清水河。
“所以根本不用等到半夜,吳先生,”張三成竹在胸地言道:“許掌櫃客店再過去三家便是和我同姓的張家老店,他那後牆上開著個狗洞——也怪了你說,家家養狗,就人家店裏那兩隻能隔三差五地從這後頭叨回去野雞野兔。我們就從那兒爬進去,那兩條畜生認得我,不怕的,到時候我們便大搖大擺從前門出去,穿過官道不就行了?”
吳先生順張三手指的方向瞟了眼道:“沒用,那樣我們很快就會被砍了腦袋。”
“張三啊,”吳先生拔起兩根草棍,舔舐著上麵的水漬漫不經心地說道:“你要記住,我們能想到的事情,別人也會想得到。所以,為了心中所想不被別人識破,我們隻好什麼都不去想,明白嗎?好了,躺下來節省些體力吧,留著晚些時候逃命。”
正是因為這句話,秦三才會在另一個雨夜裏痛哭著想念起吳先生來。然而這一點,卻遠非此時此刻的張三所能夠理解。
夜裏,已經停了許久的暴雨果然如吳先生預料的那般驟然而至,甚至比晌午時分還要猛烈得多。棲身曠野中的兩人已經無法正常開口說話。便在這時,吳先生拉起張三,帶著他矮身冒雨,在草叢當中快速穿行。期間張三被絆倒過好幾次,狼狽至極,他心中不斷咒罵,索性閉起眼來,任由吳先生牽引著拚命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