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不宜竊竊私語。這是社交基本禮儀。平時在公眾場合,如果兩個人經常交頭接耳、竊竊私語,就會引起別人的反感;何況已婚男女,如果經常在一起講悄悄話,更會引人懷疑。
第五,不共金錢往來。朋友相交,有時候對方有了困難,適時給予一些金錢上的幫助,無可厚非。但是平時最好不要共金錢往來,因為錢財容易造成糾紛,致使好友反目成仇。尤其男女朋友之間,一旦牽涉到金錢容易糾葛不清,遭人議論。
第六,不要禮物相贈。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必須對其他異性贈禮以謝,最好通過丈夫或太太帶給對方,也就是要得當才可以,不要私下饋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第七,不要談論家私。因為談談就容易有了交情,進而日久生情,所以不要造成私密往來。
總之,現代社會開放,男女平時交往、接觸的機會增加,發生婚外情的頻率也相對提高。為了防患於未然,故而已婚男女交往,應該注意應有的禮節與分寸,以免破壞家庭的和諧。
·佛光菜根譚·
莫讓私情延誤自己,
莫讓私欲侵害別人。
婚外情
人是由情愛而生的,情愛助長了人生,也困擾了人生。現代社會開放,男女平時有很多交往、接觸的機會,因此發生婚外情的頻率相對增加,不少女性都會被這種三角關係折磨,許多家庭因此失和,甚至多少人身敗名裂,悔恨終生。
一個家庭裏,假如丈夫發生了婚外情,做太太的一般會痛苦,自我折磨;或者不甘願,抱怨先生為什麼不愛我而要愛她,甚至產生報複心理。太太發現丈夫有了婚外情,應該如何處理?
多年前,每年彌陀佛誕時雷音寺都會舉辦佛七法會,有一位太太幾乎次次參加。有一年佛七她又來了,但是一進寺裏,見了我就眼淚鼻涕地哭著說:“今年險些就不能再來參加佛七了。”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因為丈夫金屋藏嬌,她想尋死。我看她哭得很傷心,一時也不懂得怎麼辦,心想總應該安慰她一下,就說我有辦法挽回你們的婚姻,隻是怕你做不到。她一聽這句話,就追問是什麼辦法。我告訴她,你先生平日回到家裏,你隻抱怨他對你不夠好,嫌他不夠體貼,但是他到了情人那裏,情人就對他千嬌百媚,樣樣都好,他把情人的地方當作天堂、安樂窩,當然流連忘返,自然不想回到像冰窟一樣的家了。
我告訴她,如果你肯改變態度,先生一回家,你就讚美他、體貼他,他歡喜吃什麼東西、歡喜看什麼書,你都能滿足他,對他好。有時明知他要去跟情人相會,你還拿錢給他,替他拿鞋子、換衣服,出門前叮囑他好好保重,早一點回來,慢慢地他就會回心轉意。你要用愛才能贏得愛,如果你怨恨,隻有加速破裂。
她一聽我這樣講,就說:“我做不到。”我說:“做不到,你就會失敗。”後來她照著我的方法去做,果然挽回了丈夫的心。她先生原本是一個反對佛教的官僚,卻沒想到一個和尚竟改變了他的太太,讓瀕臨破碎的家庭能夠重拾歡笑。所以他後來對佛教也慢慢生起了信仰之心。
異性相愛是很難得的因緣,男女雙方經過互相追求、戀愛,獲得了社會的認可、家人的同意,千辛萬苦才結成良緣,本來是應該被祝福的美事。但是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世事風雲變幻令人難以逆料,隻要夫妻任何一方發生了婚外情,從此家庭、事業、名譽、子孫、金錢的因緣果報糾纏就會難以清楚。有人怨怪第三者造成了婚外情的發生,可是夫妻雙方沒有責任嗎?例如,有人忙於自己的事業、社交、應酬,疏於照顧家庭、關心對方;也有夫妻因為觀念不合、認知差異、成就懸殊等發生情感危機。總之,不能讓對方滿足,最容易發生婚外情。
現在的社會由於色情行業充斥,不知破壞了多少家庭,破壞了多少夫妻兒女的關係。人類社會如果放縱情欲的發展是很可怕的,如《四十二章經》說:“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刃之蜜甜,不足一食之美,然有截舌之患也。”“愛欲之於人,猶執炬火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防止婚外情的發生,首先要加強男人的道德觀念,女人則應該培養做人、做家事的技巧能力。有人說要掌握一個男人的心,先掌握他的胃。先生回家時,你能煮好吃的東西給他吃,他吃慣了太太每天花樣繁多的佳肴,自然不會隨隨便便往外跑。太太還要時時讚美丈夫,讚美和鼓勵是增進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
夫妻本來就來自兩個不同的家庭,彼此的成長背景不同,難免有思想、個性、習慣上的諸多差異,要維係夫妻之間的感情始終如一,事實上並不容易,所以要靠彼此的尊重、包容、溝通,思想上、生活中包括教育兒女發生的問題,都應該開誠布公地拿出來討論。此外,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認識彼此的朋友,偶爾營造一下“小別勝新婚”的溫馨氣氛等,都可以減少出軌的機會。如果能讓對方感覺“家庭如樂園”,每天生活裏充滿了歡樂的笑聲,又哪會有婚外情的發生呢?
總之,造成婚外情的原因很多,男女雙方都應該負責任。如果每個家庭的先生都能做第一等的先生,回家後幫忙做家事,體貼慰問,製造歡笑與和樂;每個太太都能做第一等的太太,治家整潔,賢惠有德,把家裏整理得幹幹淨淨,三餐有美味的佳肴,時時有貼心的慰問讚美,自然不會有婚外情的發生。萬一出現了婚外情,吵架是沒有用的,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用愛再去把愛贏回來”,這才是明智之舉。
·佛光菜根譚·
人我相處之道,重在隨緣不變;
利害得失之前,要能不變隨緣。
應當離婚
《左傳》裏記載,鄭厲公命令雍糾去刺殺其嶽父,雍糾的妻子得知此事,回去問母親:“夫與父孰親?”她母親回答:“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於是,雍糾的妻子將此謀殺計劃泄露給父親,而導致丈夫被殺。從這裏可以看出當時社會重血緣、輕夫妻的觀念。
現在離婚率愈來愈高,原因千奇百怪。但是,離婚不隻是夫妻兩人的事,可能影響下一代的成長。世界上各宗教有的準許離婚,有的則不準許離婚。在佛教裏並沒有特別規定關於離婚、再婚的事情,在家信徒隻要不邪淫,男女之間戀愛、結婚,或離婚、再婚,依合法程序,而為法律承認的,佛教也大都認為是正當的。
由於文化的差異,西方國家對於婚姻比較開放,男女雙方合則結婚,不合則離婚;中國人性格保守,尤其過去的女人有“從一而終”的觀念,縱使遇人不淑,遭受家庭暴力,也總是為了下一代而忍耐。不過這種觀念已慢慢在改變,以台灣而言,現在的離婚率也愈來愈高。離婚率高的原因,是大家不再認為離婚是見不得人的事,且個人意識高漲,如果夫妻都有工作,經濟上能獨立自主,就不會為了孩子而勉強生活在一起。
清朝學者錢大昕在其《潛研堂文集》裏寫道:“夫父子兄弟,以天合者也。夫婦,以人合者也。以天合者,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而以人合者,義合則留,不合則去。”因為父子手足是“天合”的血緣關係,夫妻乃“人合”,無血緣關係,所以當不合而離棄割舍,便不是罪大惡極了。周代視女人離婚、改嫁為尋常之事。《論語》全書皆無婦女不能再嫁的言辭,而孔子的兒子伯魚去世,媳婦改嫁至衛國,孔子也沒表示反對。
在敦煌發現的《放妻書》中對夫妻離異之事,即明白指出“結為夫婦,不悅數年”,如此“貓鼠同窠,安能得久”,倒不如“勒手書,千萬永別”。緣聚則合,緣散則滅,這也是宇宙不變的“因緣法則”。
不管怎麼說,婚姻都是神聖的,千萬不要因一時情緒就輕易離婚,尤其離婚後往往造成孩子難以磨滅的心靈創傷,影響其人格的正常發展。這都是須謹慎三思的。結婚不應該是愛情的墳墓,家庭也不是一個人的,需要兩個人共同來營造。婚姻不能有想要改變對方的念頭,應該相互適應對方、尊重對方,彼此給對方空間。有些人為了擠牙膏方式不同、洗碗方法不同而離婚,就是把婚姻當兒戲了。夫妻相處,誤會、僵局也是難免的,我認為平時要養成溝通的習慣,即使有冷戰,也不可持續太久,如果形成僵局,隻要有一方肯賠個笑臉,說一聲“親愛的,就算你對好了”,我想僵局必能化解於無形。
有一對80歲的夫妻,為了慶祝60年來的美滿婚姻,兩個人討論該怎麼慶祝時,回憶起年輕時談戀愛的情形,於是想重溫舊夢,便相約回到60年前約會的老地方。丈夫如約來到約會地點,等了好久都等不到妻子,心裏很生氣:“三更半夜了,怎麼還不來?”回家正準備發火吵架,一看太太還睡在床上,更生氣:“喂!不是約好的,你怎麼搞的……”隻見妻子嬌滴又無奈地說:“媽媽不準我出去啊!”丈夫一聽,這不就是60年前約會的場景嗎?不禁哈哈大笑:“這就是婚姻的紀念啊!”
夫妻之間能有這樣的幽默和情趣,婚姻就比較容易維持下去。世間一切都是會變化無常的,要婚姻永遠不變質是不可能的。我認為重要的是,如何在變化的人生中保持一顆不變的心;如果那顆當初要結婚的心不變,再通過互相信任、了解和體貼,相信婚姻就能美滿長久。
·佛光菜根譚·
能和,則能共存共榮;
不和,勢必同歸於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