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領導準則 ——“民可使由之”章句甄讀(1 / 3)

領導準則

——“民可使由之”章句甄讀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泰伯》篇中的這一章,可以說是爭議最大的一章。

但這一章的爭議,比起其他一些引起爭議的章句來,有個顯著的特點,似乎爭議集中在近代,據說是從康有為開始的,康有為之前,對這句話的注釋大同小異,而從康有為以後,就爭得不亦樂乎了。以致白子超先生在《新民晚報》撰文,一上來就說:“這句話是《論語》的難點之一。本人無力徹底解決這個懸案,隻能作些簡單梳理,與讀者朋友商討。”這與白子超先生其他的《〈論語〉新讀》文章都不同,別的文章他總要發表一點自己的意見,或者在幾家意見中選擇一種,而這篇文章他確實是隻作了“梳理”,並沒有表示比較傾向哪家意見,足見此章解釋之難。

此章的爭議還有一個特點,看上去,理解不同,好像是因為標點不同引起的,其實不然。

有人歸納了這句話可能有的六種句讀:

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3.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4.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

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6.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以上6種句讀,第4、5、6種顯然不合先秦時人說話習慣,也沒有旁證支持這一說,作為個人讀後感,不妨有此一說,但難以在訓詁學意義上成立。

而第2、3種,其實按第1種標點也可以讀出要讀出的意思,在“可”或“使”後麵逗開,隻是使停頓明顯,意思更顯豁而已。不像“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還是“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意思就完全不同了。因此,梁啟超1902年首創“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句讀,但二十年後在其《先秦思想史》一書中又回到通常的句讀,說明句讀不同不是關鍵,關鍵在於對一些詞義的理解不同。我把這句話句讀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隻是為了讓“使民”是個概念這一點突出出來,並不是說,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句讀,就讀不出這層意思。古文沒有句讀,容易產生歧義,但並不是說,後人可以根據自己理解的需要隨意句讀。我把“女子與小人”句讀為“女、子與小人”是提供了相關文獻的佐證的,否則,就難以有學術價值。

對這一章的注釋現在好像是一片踏爛了的泥漿,我之所以要來趟這渾水,並不是因為我繞不過去,非得要對此有個說法。我還沒有開始寫《還吾論語》,在《孔子為何如是說》裏,是選擇數條,完全可以對此條多聞闕疑。我來發表意見,是因為我覺得自己看到了舊注解(包括康有為、梁啟超、郭沫若等為孔子辯護的理解)的症結所在。

先梳理一下舊解:

現在能看到的最早的注釋可能是東漢經學家鄭玄的注,他說:“由,從也。言王者設教,務使人從之。若皆知其本末,則愚者或輕而不行。”在這樣的解釋裏,“不可”解釋為“不可以”,“不應該”。而且把“之”解釋為“教”,這在訓詁上說是“增字釋經”,就是這層意思,在原文中讀不出來,是注釋者另外加上去的;而不另加這層意思,譬如把“之”解為“王者設教”,就得不出注釋者要得出的結論。但在本句鄭玄的注釋中,即使認可“之”就是“教”,也得不出“若皆知其本末,則愚者或輕而不行”的結論。為什麼知道了道理(本末)愚笨的人反而要輕視呢?難道教化就要故弄玄虛,而不能深入淺出、平易近人、以理服人?就算有些愚者會這樣,孔子怎麼會將此作為一般的原則提出呢?這不是和他身體力行的“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精神相抵牾的嗎?但鄭玄的注,符合當時在皇權專製背景下取得“獨尊”地位的儒術的語境,所以,對以後這一章的注解起到了先入為主的決定性影響。鄭玄在糾正今文學派按皇權專製政治需要神化孔子、閹割孔子方麵已有巨大貢獻,然而畢竟身處皇權專製的意識形態已成規模的語境中,難免“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不過因他的學術地位和影響,使後人要正確理解孔子這句話的本意,就相當困難了。

但他的注的缺點其實是很明顯的,所以,到晉代何晏作《論語集解》,就否定了鄭玄的注:“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在這樣的解釋裏,“不可”理解為“不能夠”,辦不到。

“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出典在《易傳·係辭上》:“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這樣的解釋,似乎在《孟子》裏也能找到佐證。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也。” (《盡心》)參照《係辭上》的話,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道”作為規律性的存在,盡管大眾對此並沒有意識的自覺,卻在實際生活中按道辦事。這既說明道不管你是否認識到,卻非得要照此辦事,不可違抗,也須臾不可離之;又說明大眾對道的自覺程度不高,而提高對道的自覺程度,正是士的價值所在。這兩層意思,要看說這話的具體對象來確定其側重。現在抽去了具體語境,就無法確知了。但無論側重哪一層意思,和何晏的解還是有關聯的。

正因為如此,所以朱熹的《論語集注》,實際上是采用了何晏的解: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程子曰:“聖人設教,非不欲家喻戶曉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爾。若曰聖人不使民知,則是後世朝四暮三之術也,豈聖人之心乎?”

何晏、朱熹的注解,也得到很多人的認同。但這樣注解有個致命的缺點,就是把“不可使”理解為“不能夠使”(這個“使”是“讓”的意思,不是“支使”“役使”“派遣”“指揮”的意思),是非常勉強的,也幾乎找不到旁證。

但無論是“不可以”、“不應該”使民知,還是“不能夠”、“辦不到”使民知,在孔子認為民是無知的這一點上則是一致的。再加上孔子說“唯上知與下愚不移”,孔子即便沒有愚民思想,有輕視民眾的思想則是肯定的。所以,我說曆史上對這一章的解釋大同小異。而何晏、朱熹為孔子所作的辯解又那麼勉強,因此,到了“打倒孔家店”的時候,這句話自然成了孔子有愚民思想的有力罪證。

實際上,等不到“五四”,在晚清,西風東漸,要變革專製政體,講民主,開民智,按照舊注理解的這一章,已經成為前進路上的障礙。但康有為對《論語》的態度不是打倒、批臭,而是“我注六經”,舊瓶裝新酒。

他在《論語注》裏這樣說:

孔子之欲明民,至矣。然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如以神道設教,則民以畏服;若明言鬼神無靈,大破迷信,則民無所忌憚,惟有縱欲作惡而已。故可使民重祭祀,而鬼神之有無生死,不必使人人知之。凡此皆至易明者。孔子曰:“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過之,愚者不及。”深憂長歎,欲人人明道。若不使民知,何須憂道不明,而痛歎之乎?愚民之術,乃老子之法,孔學所深惡者。聖人遍開萬法,不能執一語以疑之。且《論語》、六經多古文竄亂,今文家無引之,或為劉歆傾孔子偽竄之言,當削附偽古文中。

龐樸先生在他的《“使由使知”解》一文中引了這段文字,然後說:

這段注文的思想相當混亂。一方麵,既盛讚孔子“欲人人明道”,認為“愚民之術”乃“孔學所深惡”;另方麵,又主張“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相信“民以畏服”,而認為某些事情“不必使人人知之 ”。一方麵,肯定這一章是“聖人遍開萬法”中的一法,不能懷疑;另方麵,又說它“或為劉歆傾孔子偽竄之言”,應當刪去。康有為的這一混亂,是他情感與理智矛盾的表現。在情感上,聖人是他的偶像;而理智上,又無法否定“ 不可使知”的消極性,於是便進退失據,前後混亂起來。

其實,康有為是想折中“不可以”與“不能夠”兩種說法,想說孔子有使民眾明道之心,但又考慮到按民眾目前的認識水準,有些道理還是不宜一下子告訴民眾,以免引起思想混亂。要使民眾明道是“理”,不能一下子全部告知是“權”(權宜之計),在康有為看來這是不矛盾的。但在要開民智、講民主的語境下,他覺得這樣解釋可能不易被大眾所接受,所以,他又留下退路,提出一個懷疑,此句可能是劉歆竄入的偽托之文。這樣,對這句話所有的批評、質疑,都可以用偽托一辭應付過去。

康有為我們一直認為其早期是個啟蒙思想家,而啟蒙思想家是引導輿論的,甚至是製造輿論的。從康有為的這段注文,我們可以看到,啟蒙思想家的言論其實是受到輿論的製約,受到民眾的製約,受到當時語境的製約。丹納說,怎樣的群眾產生怎樣的藝術家,看來這句話用到政治家、思想家身上也一樣。當時的民眾心理,是要推翻皇權專製的政體,對由兩千年為皇權專製服務的意識形態捧出來的精神偶像孔子,有自發的將其打倒的要求,打倒了孔聖人,就是對皇權專製的釜底抽薪。所以,太平天國運動早期有激烈的反孔行為,這是曆次農民起義所罕見的。雖然太平天國被鎮壓後,公開反孔是要被砍腦殼的,況且康有為是真心實意地尊孔,但他也感受到這樣的社會心理,故而要對孔子的形象做一番改造,以適應開民智、講民主的時代語境。然而,因為他對孔子的認識是基於注出來“孔子”,所以,難以真正地還孔子的本來麵目,隻能用指偽的辦法,把他覺得可能不合時宜的章句,歸入偽托。為了維護孔子思想的純粹性,為了使孔子繼續成為聖之時者,康有為可以說是煞費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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