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這才是食文化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章句甄讀(1 / 3)

這才是食文化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章句甄讀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薑。食不多食。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語,寢不言。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論語·鄉黨》篇中的有關“食”的這段話,也是長期以來被誤解的,而這段話在當代人心目中之所以還會有一定的知名度,卻是因為在誤解基礎上對它的批判。

姚淦銘教授在《孔子的智慧生活》一書中引用了中華書局1974年版的《論語批注》裏的一段話:“孔老二不是說‘君子謀道不謀食’,‘吃粗糧,喝白水,彎著胳膊當枕頭,這裏邊也是很快樂的’嗎?這統統是騙人的鬼話,原來他謀的道,卻是奴隸主階級的富貴榮華;他追求的樂,卻是極端講究吃穿,盡情追求享受。他說的那些漂亮話,什麼‘士誌與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於議也’等等,都講給別人聽的。他自己的生活,把他這個虛偽狡猾的政治騙子的嘴臉暴露得淋漓盡致。”

誠如姚淦銘教授所言:“時過境遷,這種批判今天看來好似一種‘黑色幽默’了。”而且,以我的過來人的經驗,這段批注引了那麼多孔子的話,至少是覺得孔子這些話在道德上居高臨下,不可動搖;甚至可能借“批判”為名,介紹孔子的思想。因為當時,青年學生畢竟隻有通過批判文章和《論語批注》這樣的“反麵教材”,才能接觸到“孔子”,我們主要是通過被妖魔化的“孔子”,而受到他的思想的影響的。

但如果說這種批判僅是“黑色幽默”,那也低估了“批判”的力量。就像姚淦銘教授在書中所作的辯解,要應對這種批判,也不能說是理直氣壯,使人心服口服:

其實孔子沒有錯,孔子一方麵是反對君子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不要追求過分安逸飽暖的物質條件;另一方麵是隻要你條件許可,為什麼不吃得更有營養一些,讓身體更好一點?為什麼不生活得精致化一點、審美化一點、藝術化一點?比如飲食,在飯食、肉食方麵,為什麼不可以吃得考究一些?就從大的方麵說,試想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如果在人們的衣食住行這些方麵沒有體現出來,那還是一種進步、發展嗎?

我們還可以想一想,孔子是讚揚顏回的“一簞食、一瓢飲”的精神,但是他也為顏回的英年早逝感到特別的悲傷。其中有一點,就是長期用這樣的飲食結構來過日子,怎麼會有營養呢?怎麼不損害身體呢?孔子之所以能活到73歲,當時是“古稀之年”,這就是和他的精心調整自己的飲食有關的。當然孔子並不迷戀於美食之中,很重要的一條是孔子要把握好自己,不要沉湎在其中不可自拔,不要被異化了、物化了!

僅就論辯而言,這番話在持有相反觀點者看來,可能會感到文不對題、強詞奪理。批孔者認為,孔子在生活方麵,心口不一,嘴上說要安貧樂道,實際上卻是講究生活享受。姚淦銘教授並沒有針對這批評予以正麵的反駁。所謂“隻要你條件許可,為什麼不吃得更有營養一些,讓身體更好一點?為什麼不生活得精致化一點、審美化一點、藝術化一點?”能成為孔子講究生活享受的理由嗎?憑什麼說“君子謀道不謀食”所指的“君子”講究生活享受的條件不許可呢?或者說,“食不厭精,膾不厭細”不算“謀食”,什麼算“謀食”呢?從注釋角度說,“隻要你條件許可”,是典型的增辭釋經,因為這個前提,在原文裏找不到根據,而不加上這個前提,就讀不出注釋者讀出的意思。所以,這隻能是注釋者的讀後感,而不能說就是孔子的本意。或者說,注釋者要說這就是孔子本意,說服力是不夠的。至於把孔子哀傷顏回的早夭,與孔子自己活到“古稀之年”也扯來證明孔子“精心調整自己的飲食”的合理性,在持相反觀點者看來,或許也是有點近於“黑色幽默”了。他們會說,為聖人諱,也不能諱到此等地步。而這樣的曲意辯解,不正說明孔子確實是表裏不一,至少是自相矛盾嗎?

姚淦銘教授的辯護之所以會給人以硬做文章、越描越黑的印象,是因為他對這幾句話字麵意思的理解,其實和批孔者是一樣的。

不僅姚淦銘教授這樣理解,我見到的舊注,在“食”是指“日常生活飲食”這一點上,完全一致。現在對這段話的通常理解,譯成白話(根據金良年《論語譯注》)是:

食物不嫌做得精,生膾不嫌切得細。

食物放久變味,魚臭肉爛,不食用;顏色難看,不食用;氣味難聞,不食用;烹調不當,不食用;不合時令,不食用;切割不方正,不食用;沒有該用的醬,不食用。

肉即使很多,食用時也不使它超過飯食。

唯有酒不限量,但不喝到醉。

打來的酒,買來的熟幹肉,不食用。

進食時不去除薑,但不多吃。

參加官府祭祀,分得的祭肉不留過夜。

祭祀用過的肉存放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就不食用了。

進食時不交談,睡覺時不說話。

即使是糙米飯、蔬菜羹,也必須在飯前向先祖獻祭,必定像齋戒那樣虔誠。

這樣的理解,最主要的是錯在對關鍵詞“食”的定義上。這段話裏的“食”,不是指的“日常飲食”,而是指的“食禮”,也可以說是中國古代有關請客吃飯的一些規矩、禮節。

以下,我從幾個方麵來證明這一點:

其一,本章在《鄉黨》篇中。根據我讀《論語》的印象,《論語》的每一篇都是有一個主題的。每篇的主題是什麼,篇的排列次序是否也有規律可循,我現在還沒有得出最後的結論,這個結論要在《還吾論語》中才能最終完成。但《鄉黨》一篇,有個明確的主題,則是很明顯的,這個主題就是“禮”,具體地介紹一些禮節。

本篇和其他篇最顯著的區別,就是基本上沒有“子曰”。

說基本上沒有“子曰”,是本篇中有“曰”的五章,有三章的“曰”可以肯定是孔子說的(“子曰”)。

問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嚐。”

托人向他國士人問候,再次拜謝後送別。季康子饋贈藥物,拜謝後接受,說:“我不了解,不敢嚐。”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馬廄失火,孔子退朝回來,說:“傷了人嗎?”不詢問馬的情況。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鳥見到人神色不善就飛了起來,盤旋飛翔後才落下來。孔子說:“這山崗上的鳥兒,真是動靜得時啊!”子路向它們拱拱手,它們叫了三聲飛去了。

以上章句的白話譯文都采自金良年先生的《論語譯注》。

康子饋藥,拜而受之。曰:“丘未達,不敢嚐。”對這一句的解釋,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這“藥”應該是珍貴的補藥之類,譬如人參。《戰國策·楚策四》就記載有人向楚王進獻不死之藥,可見當時人就認識到,藥要除了治病的功能外,還有延年益壽的功能。或者是一些名貴的藥材,以備不時之需。

如果是孔子生病,季康子針對孔子的病賜藥,孔子拜謝後接受,說:“我不了解,不敢嚐。”那就是表示對季康子的不信任,在當時的語境中,不僅是失禮,簡直可以說是犯上,是不允許的,遑論記錄在《論語》裏,作為遵禮的範例。而且,賜的藥如果會加重疾病乃至死亡,這就是賜死,由不得你“敢嚐”“不敢嚐”。《戰國策·秦策》記載,秦昭王因為圍攻邯鄲最終兵敗,大怒,也要殺宰相範雎,範雎說,為了不使大王提拔人過當的失誤被諸侯議論,“臣願請藥賜死,而恩以相葬臣,王必不失臣之罪,而無過舉之名。”以賜藥的名義讓我自殺,而用宰相的名分厚葬我,這樣,大王既治了我的罪,又不落下舉人過當的壞名聲。秦昭王聽了這話,就不殺範雎,繼續信任他。但以賜藥的名義賜死,在秦國就成了一種慣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記載:“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李斯派人給韓非毒藥,讓他自殺。韓非想當麵向秦王嬴政辯白,不讓他見。秦王後悔了,派人去赦免他,但韓非已經死了。

所以,隻有這藥是補藥,後麵孔子的應答才可能。

因為是補藥,故而“賜藥”是一種獎賞,孔子要“拜而受之”。接受饋贈,有的拜,有的不拜,是有講究的;或者說孔子“複禮”,就是身體力行的實行這些規矩。本篇中就記載:“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朋友的饋贈,哪怕像車輛、馬匹這樣貴重的禮物,也是不拜的,隻有饋贈祭肉才拜。但拜受後孔子又說:“丘未達,不敢嚐。”這話就是禮節上的謙辭,而不是真的說,你送我的藥我是不吃的。因而,這裏說的“達”,不是針對藥性說的,而是指的一種水準。“未達”,就是說,我還夠不上獲得藥的賞賜的水平,無功而受祿。“不敢嚐”的“不敢”,不是因為害怕而不能做。“敢”,在當時主要是“進取”、“領先”的意思,《老子》說:“不敢為天下先”,是“不進而成為天下人的先導”。“不敢嚐”,就是“不能進而嚐用這些補藥”,我還不配享用這些珍貴的補藥。這完全是客氣話,也就是《老子》說的“寵辱若驚”,尊崇降格臨頭,誠惶誠恐。

從上麵這三章的“子曰”,可以看到,本篇中的“子曰”,不像他篇中“子曰”。他篇中“子曰”後麵,是孔子對某人某事某問題某概念發表的見解,是“言論”;本篇中的“子曰”後麵,是作為行為的“言語”,這是作為孔子具體行為的一部分記錄下來的。

本篇中還有兩章有“曰”的:

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趨進,翼如也。賓退,必複命曰:“賓不顧矣。”

被國君召去接待貴賓,神色立即莊重起來,毫不懈怠地按禮儀走步。向同站在一起的人作揖時,分別向左右拱手,衣服前後整齊。快步前進時,如同鳥兒展翅。貴賓告退,必定回報國君說:“賓客不再回頭看了。”

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

朋友去世,沒有人來安葬,就說:“讓我來辦理喪事吧。”朋友的饋贈,即使是車輛馬匹,隻要不是祭肉,就不拜謝。

以上白話譯文還是采自金良年《論語譯注》。

這兩章中省略的主語,可以認作是孔子,但從文理上說,應該認作是一個體現合禮行為的主體。這個省略主語,其實隻是一個“遵禮者”的符號。孔子當然是遵禮者,所以認作孔子會這麼行事並不錯。但如果說,這僅是孔子的行事方式和生活方式,那就至少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本篇中其他章大體如此,都是一些禮儀規則,而非僅對孔子行事方式與生活方式的描述。

要證明這一點,還有一個明顯的例證。

本篇中有一章:入太廟,每事問。

初看和《八佾》篇中“子入太廟”章好像是重複的:

子入太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而仔細對比一下,就可以知道,《八佾》篇中“入太廟,每事問”,記載的是孔子的行為;而本篇中記載的就是禮節儀規了。所以孔子說:“是禮也。”有的人質疑孔子“入太廟,每事問”,以為他不知禮,故而不斷地提問。其實,正是他們不知道有進入太廟以後,做每件事先要詢問這條儀規。本篇中就記錄了這條儀規,這是任何“入太廟”者都應該這麼做的。

批孔者和像姚淦銘教授這樣的尊孔者,都錯把本篇中包括“食”禮在內的禮節儀規,當作孔子個人的行事方式和生活方式了。故所以,他們批也好、尊也好,其實都是無的放矢、郢書燕說。

其二,食禮是中國古代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食禮也往往是國家、民間重大的禮儀活動(如祭祀、外交、接待賓客、婚禮)的一項重要內容。故而《禮記·禮運》篇中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認為禮儀是從飲食的禮儀開始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複。”然後飯腥而苴孰。故天望而地藏也,體魄則降,知氣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鄉,皆從其初。

原始時代,人們把黍米放在石板上用火烘熟,把小豬放在火上燒烤,地上挖個小坑盛水當作酒罇,用兩手捧著飲用,摶泥燒製鼓槌,瓦框蒙皮做鼓,就這樣簡陋,還可以向鬼神致敬呢。及至人死的時候,親人就登上屋頂,望著天空呼喊,呼告說:“啊!某某,你回來吧!”招魂無效,然後人們就用生米填滿死者口腔,下葬時又用草包包裹些熟肉給死者。故而望天招魂,入地埋藏。從軀體和陰魄降入地下,知道陽氣上升天空。故而墓穴中死者都頭向北(因為北方屬陰),活人的居室都麵向南(南方屬陽),這都是依從最初的習俗。

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修火之利,範金合土,以為台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

從前,上古的先王時代,沒有房屋,冬天就住在土窯洞裏,夏天就住在用柴木圍起來的像鳥巢似的圈欄裏。那時還不知道用火烹製食物,就吃草木的果實、鳥獸的肉,喝鳥獸的血,連著毛就這樣生吃了。那時還不知道利用苧麻、蠶絲織布,就披穿鳥羽獸皮。後來聖人有所作為,創造發明,然後利用火的熱能,冶製金屬,燒製磚瓦,用來製造樓台亭榭、房屋、窗戶,又用火來炮、烤、烹、炙各種肉類,釀製醴酒、奶酪,加工麻纖維來織布,繅製蠶絲來織綢,用這些物資來養生送死,來事奉鬼神上帝。現在人們都還是依從聖人最初的創造。

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鍾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

按照上古聖人製定的禮規,故而特設清水一罇,放在室內北牆下;盛著麹少米多的甜醴酒的酒罇,和盛著白色渣滓很多的醆酒的酒罇放在室內靠近室戶(出口)的地方;盛著紅色的渣滓很多的醍酒的酒罇放在堂上接近室戶的地方;盛著糟滓下沉、酒色稍清的澄酒的酒罇,放在堂下。(酒味越薄,其發明時代越古,為表示尊古,味越薄的,陳列的位置越尊。)同時陳列祭祀的犧牲,備辦盛放煮熟牲體銅鼎和肉俎(幾狀的盛肉器),分列琴、瑟、管、磬、鍾、鼓等各種樂器,修改確定主人祭告神靈的文辭,和屍主(祭祀儀式上扮演祖先的活人)代表神靈致福主人的文辭,用來迎接上神和先祖的降臨。以祭禮來校正君臣的行為法則,來加固父子的關係,使兄弟和睦,使上下齊心,夫妻各得其所。如果能這樣,就可以稱作承受了上天的賜福。

作其祝號,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與其越席,疏布以冪,衣其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然後退而合亨,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籩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此禮之大成也。

擬定鬼神及獻祭的犧牲、玉器等祭品的美稱,行祭時,主祭的祝就在祭辭中使用這些美稱,告神來受饗。用玄酒來祭,祝將剛宰殺的犧牲的血和毛薦告於室內,又將盛著整段帶骨鮮肉的俎幾,和盛著小段稍煮過的骨肉的禮器,先後進薦於屍主前。地上鋪著蒲席,酒罇口蓋上粗麻冪布;主人、主婦穿上新染的綢製祭服,向屍主獻上醴酒,薦上烤肉;獻上醆酒,薦上烤肝。主人和主婦交錯獻酒薦食,使祖先的神靈愉悅,這就叫“合莫”(子孫和祖先神靈互相感通,合而為一)。然後撤下堂上的肉俎,與未進薦的牲體合起來煮熟。將煮熟的狗、豬、牛、羊的牲體(隻有天子祭祀用牛、羊、豬三牲,諸侯隻用牛,大夫隻用羊,士隻用豬或狗)從關節處砍成小段,按骨體貴賤分盛與肉俎;將米飯盛在簠(青銅或陶製的長方形盛器,器和蓋形製相同)和簋(青銅或陶製的圓形圈足盛器),果脯盛在籩(竹編的圓形盛器)裏,肉醬盛在豆(木或陶、青銅製的圓形高腳盛器)裏,鉶裏盛上帶菜肉湯,供饗屍主和招待本族兄弟和賓客。祝告辭告白的是孝敬之心,致福辭告白的是慈愛之情(用豐富的飲食通過屍來孝養父祖的神靈,父祖的神靈通過屍來致福子孫),這就叫做大吉祥。祭禮到此就圓滿完成了。(以上白話譯文參考了王文錦的《禮記譯解》)

這段話是孔子因學生言偃的要求,詳細介紹古代禮儀時說的。

言偃 (前506--前443 ),比孔子小四十六歲,字子遊,春秋時常熟人。孔門七十二賢弟子中唯一南方弟子。擅文學,曾任魯國武城宰,闡揚孔子學說,用禮樂教育士民,境內到處有弦歌之聲,為孔子所稱讚。孔子曾雲:“吾門有偃,吾道其南。”我門下有了言偃,我的學說才得以在南方傳播,故言偃被譽為“南方夫子”。後人配祀孔廟,稱“十哲人第九人”。今天的常熟虞山鎮言子巷有言子故宅,虞山東嶺有言子墓,學前街有言子專祠,州塘畔有言子故裏亭。

《禮記·禮運》篇記載,孔子以貴賓的身份參加了魯國年終聚合百神的蠟祭。祭畢出來,他在魯宮的大門樓上遊覽,喟然長歎。跟隨在旁邊的言偃,就問,老師,您為什麼歎氣?孔子說,上古大道通行於天下的大同社會,與夏商周三代英才治世的小康社會,我都沒能趕上,但書上還是有記載。於是,孔子對言偃說了什麼是大同社會,什麼是小康社會。說明雖然小康社會對大同社會而言是退步,但還是講禮義、明法度,如今世道禮崩樂壞,第一步還是要回到小康社會。而要回到小康社會,當務之急是複禮。於是,言偃請孔子詳細說說古代禮義,孔子一上來就說了這段話。

從孔子這段話可以知道,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是因為食禮是祭祀的主要內容,或者說,祭祀活動的主要部分就是食禮。祭祀活動的食禮包括兩項內容,先是向祖先神靈獻食,然後是參加祭祀活動的人,包括裝扮祖先神靈的屍,獻祭的主人,參加祭祀的賓客共同進食。就是說,在祭祀以後要舉行宴會。中國古代,把主食為飯的宴會稱之為“食”,把酒為主食的宴會稱之為“燕”(宴),把主食兼為酒飯稱之為“饗”。祭告亡靈的文辭,最後往往說“伏惟尚饗”,就是說獻祭的有酒有飯,是饗。

這種獻祭儀式,我們可以從魯迅《祝福》中看到。但就是解放以後,直到文革前,上海有些普通市民的家庭裏,譬如我家,還是在照常進行,所以我還是親身經曆過的。這種祭祀,我家裏叫“做羹飯”,是隻有飯沒有酒的,應該是“食”。記憶中與《祝福》裏寫的年終祭祀已不同,過年並不祭,大概是清明祭,但阿爺母親生日的羹飯是一定有的。阿爺就是跟他的母親信佛,吃上白衣素(一種在特定的日子吃素的齋戒方式)的,所以母親的生日,可能還有忌日,都是要做羹飯的。他的父親的生日、忌日是否做羹飯,記不清了,總之一年要做幾次羹飯。做羹飯是件重要的事情,因為有好吃的飯菜。即使在三年自然災害,食品供應非常緊張的歲月裏,羹飯總是很豐盛的,當然這豐盛和我們今天的日常用餐水平不能比。當時,有肉有魚,有葷有素,擺滿一桌子,那是相當讓人饞涎欲滴的,所以羹飯祭的對象很模糊,做羹飯這種儀式卻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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