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林宇名說他有證據,幾個人又不得不一同來到警察局。市長已經得到了消息,親自派秘書長來警察局找局長協調,陶樺他們還沒進門就被四喜給攔住了,“頭兒,劉市長派秘書來了,要是沒有確鑿的證據,還真不能定罪。”四喜拉著陶樺說。
陶樺看了眼身後耷拉著眼皮的林宇名,朝四喜耳邊耳語了幾句,一行人又急衝衝回到車上,原路返回地宮辦公室。
過了半個多小時,四喜和一個小警察從黃包車上搬下來一個箱子,從博物館後門進去,直接到地宮辦公室。
陶樺打開箱子,裏麵正是那套殺人的甲胄,仔細看,還能從甲胄的紋理上看出暗沉幹涸的血跡。
“你說的證據就是甲胄?”陶樺指著甲胄問林宇名。
林宇名連忙點了點頭,衝過去一把拎出甲胄在身上比劃了一下,說,“這甲胄我根本穿不上去,又如何殺人?”他的話一出口,所有人瞬間一愣,陶樺不由得皺了皺眉。這甲胄看起來寬大厚重,林宇名穿起來應該正合身才對,怎麼會穿不進去呢?
林宇名怕他不信,連忙撩起甲胄下擺給陶樺看,“你看,這甲胄雖然看起來厚重,但是裏麵卻夾了一層軟藤甲,我根本穿不進去。”
陶樺一看,果真如此。
“我還有其他證據。”林宇名見他不出聲,連忙又說,“我,我那晚有不在場證明的。”他一臉為難的說,陶樺嗤笑一聲,“你不是不肯說麼?”
林宇名苦笑著說,“事到如今,還有什麼不能說的?那晚我在醉紅樓,跟小鳳仙在一起。等我淩晨四點回去的時候,看見後院有人燒東西。”
原來是小鳳仙!難怪他一開始如何也不肯說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呢!
十一嫌棄的看了他一眼,沒說話,陶樺問道,“燒的何物?”
“血衣。”林宇名說,“但是我絕不能告發她。”
“是不能,她掌握你盜用博物館文物的證據,你們二人本就是一根繩上的螞蚱。”陶樺冷冷的說,現在有林宇名直接指認劉慧芳,案子基本已經定了,唯有一點他實在想不明白,便是老肖說的,那個影響他們二人情緒的東西,到底是什麼。
“血衣都燒毀了,你並沒有證據證明是她殺人。”陶樺說,林宇名麵色猙獰,垂在身側的手緊了又緊,好一會兒才咬著牙說,“還有鞋。”
“鞋?”陶樺皺眉,當時現場混亂,確實沒有辦法辨別當時的腳印,如果真的能拿到劉慧芳的鞋,並且在鞋上找到血腳印,做一下血液對比,案子就能定案了。
林宇名交代了藏鞋的地方,誰也沒有想到,他會把那麼重要的東西藏在小鳳仙的醉仙樓。
好一對才狼虎豹的夫妻,兩個人互相掐著命門,如此這般,便誰也不會出賣誰,隻是她們大抵沒有想到陶樺最後會聲東擊西讓十一放火,更沒有想到兩個人會自己失控打起來。
四喜去醉仙樓找鞋,陶樺轉身去另一間房審問了劉慧芳,人證物證聚在,劉慧芳很快認罪。
案子定了,一切仿佛都圓滿結束了,但誰都知道,陶樺回去一定會被劉市長埋怨,恐怕這個探長的位置也未必長久。
“啊!案子都定了,老肖,有一件事兒,你是不是還沒有解釋清楚啊!”十一一邊打著哈氣一邊笑眯眯的問老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