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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戒撇了撇嘴,端起桌麵上的酒杯,「你又知道展大人心中不高興了?」
皇甫楠眼快手機,將方戒手中的酒杯截胡過來,然後倒了一杯清茶給他,「小小年紀,別當上了酒鬼,我討厭酒鬼。」
展昭微微一僵,低頭看著扣在手中的那個小酒杯,不知道是該一飲而盡還是將那杯酒敬給土地公公。
皇甫楠沒顧上打量展大人,隻笑著跟方戒說道:「公孫說你聰明,我怎麼覺得你很笨?熊飛早年行走江湖,何等快意瀟灑,後來耀武樓封為護衛,在旁人眼裡縱然是門楣生光,可總歸是自由慣了的,你以為行走江湖之人又有幾人當真是願意為這些繁文縟節所束縛?」
展昭想了想,將手中的酒杯放下,笑道:「皇甫所言不錯,初始之時,確實十分不習慣。」
其實不止是不習慣,行走江湖的人,大都會有一種優越感,居江湖之遠的,便會看不太慣那些居廟堂之高的。當日南俠展昭,江湖誰人不識?走在路上都帶風。後來被封為帶刀護衛,並沒有太多高興之意,若不是因為包拯,他是斷然不會走上這一條路的。甚至在他告假返鄉祭拜母親時,見到那些江湖朋友,心中也不會沒有自己有了一官半職而覺得光彩,反而覺得有些尷尬。
他看著眼前作書生打扮的皇甫楠,嘴角的笑意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縱容,溫聲說道:「雖然初始不慣,但從未後悔踏上這條路。那時大人邀我與他一同回去,我原本尚在猶豫,後來見大人離開之時,陳州百姓對大人依依不捨的場景,便與他一同回去了。」
江湖之上,但凡是稱得上個俠字的,都有著一顆想要鋤強扶弱的心。
但昔日那種快意恩仇所能幫助的,不過是少數。陳州百姓對包拯的愛戴,讓展昭心有觸動,包拯曾說過,為官並不是為了光耀門楣,而是要為民請命。
他是武將,沒有包拯那樣的治國之才,如今天下太平,也無須安國定邦,但要他輔助一位有治國之才的包相,為其分憂,他覺得自己是十分心甘情願的。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指婚這個說法,我查了一下,沒有明確說清朝以前不能用,可能賜婚會更加妥當,不過就一個詞,我覺得沒必要摳字眼,所以就不改了。
其實我自認不算是不跟青紅皂白就噴人的,但有時候覺得過分的評論,我還是忍不住會反駁的。
譬如什麼含沙射影地說你這文跟我看過的某文主線很像的,像在哪裡啊?你能不能說個明白啊? 有舉報中心你不知道嗎?你知道不知道碼字很辛苦?你知不知道構思一個故事要死多少腦細胞?看到你登陸了還在我非V章評論我V章內容,點擊去一看原來是個沒訂閱的,你讓我態度怎麼好啊?你不是找存在感是什麼?你覺得像你去舉報就是了啊,憑什麼你無憑無據來我文下給我添堵我還不能說你找存在感?
還有什麼作者根本沒查資料吧之類的,難道我沒有在你麵前吃肉你就可以判斷我不吃肉了嗎?
而且就算我反駁了,也隻在我文下的評論是反駁,我也還不至於無聊到追著讀者噴。當然咯,你也還可以說作者我買V了,為了避免被人噴所以我退出登錄了,可我沒說是作者你要噴我啊。可你在我文下留言,難道不是給我看的嗎?我真的很討厭別人在非V章評論V章內容,不管有沒有登錄,沒講什麼難聽話一概不回復,講了難聽話我當然要反駁,你登錄了留言更好,我一點進去看到你的專欄有沒有訂閱記錄,就算是噴,我也噴得理所當然,就這樣。
第53章 不可說(三)
展昭三人在城外的小酒館稍作休息之後,在入黑之前,到了陳州公館。
陳州知府早就派了人在公館前等候,一切都已經安排妥當。
皇甫楠打量了一下周圍的環境,雖然天色稍晚,光線並不是太好,可臨入夜前的公館還是可以看得出來是花了心思的,環境清雅而簡單,一眼掃過去,賞心悅目。
陳州知府派來的人名叫張煜晨,為人周到又不失豪氣,很容易博得別人的好感。
張煜晨將他們引到目的地之後,便抱拳說道:「明日屬下會前來帶展大人前去府衙,大人說了,因為今日有要事在身,未能前來相迎,還望展大人見諒。」
「知府大人日理萬機,不必為了我等特地來相迎。」展昭笑著回道。
張煜晨聞言,微微點頭,然後再向幾人抱拳,「那屬下先告退。」
展昭雙手背負在後,微微頷首。
等到張煜晨離開後,展昭轉過身,卻看見皇甫楠側著頭,眼中帶著笑意看向他。
他一愣,「怎麼了?」
皇甫楠笑著搖頭,「沒怎麼,在下就是覺得適才展大人好有範兒啊。」
展昭:「……別鬧。」
方戒聞言,瞅了展昭一眼,然後一本正經地說道:「如今陳州知府姓嚴名鈞,性格耿直,我們來之前,大人與我提起過,這位嚴大人說的好聽是性子耿直,說的難聽便是個書獃子。」
皇甫楠:「……」
方戒又補充:「雖然是書獃子,還軟硬不吃,但他心牽百姓,比起從前那個什麼蔣完強不知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