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路護送著小姑娘到薑家院子,才肯回自己家中,反正這條路他最是熟悉了,一天走個八百遍也不嫌煩。

淋著雨回去時,阿禮在一旁亂嚷嚷,“主子,您不是帶傘出去了麼?又弄丟了呀,怎麼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

他沒理,還在回味著薑楚輕俏的背影。

不久之後,宮裏要辦一場春獵,邀請京中子弟參加。

顧明衍自打那事之後,對見太後的事從來都不放在心上,甚至稱得上是排斥,他厭惡著深宮中的一切。

但洛水街是個熱鬧的地方,小販頗多,生意人天天守攤時,最常幹的便是拉家常聊閑話,而其中最高級的話題莫過於王孫貴族。

顧明衍想,他的身份夠排麵,在洛水街出一次風頭,是不是也能被她聽了去?

當即,便應了春獵的邀請。

魏皇聽聞他應邀,大喜過望,在獵場上親自為他挑選馬匹,佩戴弓箭,顧明衍笑著揚了揚眉,忽視掉一旁的太後。

他騎射好,果真成了場上最厲害的那個人,狩得的獵物甚至贏過了他父王,一時之間風頭無比。

但世上都是壞事傳千裏的居多。

在傳播度上,他敗給了一個連根動物毛都沒射著的人,那人是個貴公子,名喚慕謙,平時被身居高位的父親保護地好好的,一心隻讀詩書,並未碰過刀劍這類要人命的東西。

這次狩獵,純粹是為了博得美人好感,慕謙心儀的那個人,正是嬌蠻郡主魏清荷。哪怕他沒功夫傍身,也毅然決然地騎馬進了林裏。

最後撿了隻被荊棘絆住的老兔子回來,還沒忍心插一刀,卻叫老兔子給反咬了一口,疼得他呲牙咧嘴。眾人看著他的戰果,哄然大笑,連帶著顧明衍也笑了起來。

這麼個愣頭青,不知腦袋是不是有點毛病,竟然敢瞧上魏清荷這個瘋丫頭,大家都是這麼想的。

顧明衍也是,但到了洛水街,他就不這麼想了,愣頭青憑著愣,硬生生地搶過了屬於他的話題度。

在茶館的屏風後,他獨自生著悶氣。

因為薑楚正在跟她的小姐妹談笑,談的自然是這兩天風頭正盛的慕謙。

小姐妹笑著將慕謙從頭到尾調笑了一通。

薑楚見小姐妹笑岔了氣,便道:“哪裏有你說的那麼不堪一擊,我聽說他讀書很好呀,天資聰慧,很有才氣呢,在其他方麵也不比那些狩獵厲害的人差,沒準兒他是在可憐那些小動物。”

小姐妹點了點她額間:“你呀,盡會撿別人的優點說。不過你是有理由的,畢竟你家未婚夫周晉也是個文人嘛,你喜歡這類人也是應該的。”

薑楚捏了捏耳垂,喜歡嗎?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歡,隻知道周晉會是她的夫君,聽說文采很好,日後兩人舉案齊眉也稱得上美滿吧,她彎唇笑笑,低語:“好像是吧。”

小姐妹儼然是還沒放過春獵,但情緒低沉了不少,“阿楚,你說為什麼會有春獵呢?把動物放進林中,給了它們生的希望,但最後卻一劍封喉,這不是更殘忍嗎?也不知那些人是如何下得去手的,聽說第一名射殺了好多呢。”

薑楚飲了口茶,淡淡回想,第一名是姑母家的那個世子,聽姑母說,那人還可以,沒外麵傳的那麼風言風語,

她瞧了眼外麵的太陽,拉著小姐妹走出了茶館,邊走邊笑著道:“叉燒鹿脯,烏雞湯,鴨絲肉……你還要不要吃啦,你又是如何下得去嘴的呢?”

小姐妹無言。

顧明衍沒聽到薑楚的那些話,自嘲地笑了笑,他是閑的沒事幹才會去參加狩獵,到最後卻成了個殘暴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