捱冷!幸好,我們有三個人,很快便可以把被窩睡暖。」

床邊的電話響起來,我望著電視機,心情也變得緊張。近來,對於電話的鈴聲,我總是特別的敏[gǎn]。我竟然還期待著林方文的聲音。

「找我的。」沈光蕙說。

我拿起電話筒,果然是餘平誌打來找她的。沈光蕙爬過朱迪之和我的身上,接過我手裏的電話筒。

她跟電話那一頭的餘平誌說:「是的,我們要睡了。」

朱迪之朝著電話筒高聲說:「你是不是也要跟我們一塊睡?」

沈光蕙把她的頭推開,跟餘平誌說:「好吧,明天再說。」掛了線之後,她躺下來說:「很煩呢!」

「他不相信你在這裏嗎?」我問。

「他嘴裏當然不會這樣說。如果可以裝一個追蹤器在我的腳踝上,他會這樣做的。」

朱迪之笑著說:「誰叫你跟一個第一次談戀愛的男人一起?這種人太可怕了!」

沈光蕙說:「但是,他愛我比我愛他多呀!這樣是比較幸福的。」

這樣真的是比較幸福嗎?所有處在戀愛年齡的女孩子,總是分成兩派:一派說,愛對方多一點,是幸福的。另一派說,對方愛我多一點,才是幸福的。也許,我們都錯了。愛的形式與分量從來也不是設定在我們心裏的。你遇到一個怎樣的男人,你便會談一段怎樣的戀愛。如果我沒有遇上林方文,我談的便是另一段戀愛,也許我會比現在幸福。

愛對方多一點還是被對方愛多一點,從來不是我們選擇的。我們所向往的愛情,跟我們得到的,往往是兩回事。像沈光蕙選擇了餘平誌,也許是因為她沒有遇上一個她能夠愛他多一點的男人。幸福,不過是一種妥協。懶惰的人,是比較幸福的。他們不願意努力去尋覓,自然也不會痛苦和失望。

而我向往的,是什麼樣的愛情呢?如果說我向往的是忠誠,我是不是馬上就變成一個隻適宜存活於恐龍時代的女人?

我拉開床邊的抽屜,拿了一包巧克力出來。

「你再吃那麼多巧克力,你會胖得沒有任何男人愛上你。」朱迪之說。

「那也是好的。」我把一片巧克力放進嘴裏。

「我們上一次三個人一起睡是什麼時候?」朱迪之問。

「是排球隊在泰國集訓的時候。」沈光蕙說。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朱迪之說,「我記得那天晚上你說要去跟老文康睡,我們三個人還一起幹杯,說是為一個處女餞行。多麼的荒謬?」

「是的,太荒謬了!」沈光蕙說。

「幸好,你最後也沒有。」我說。

「這是我一輩子最慶幸的事。」沈光蕙說,「像他這麼壞的人,為什麼還沒有死掉呢?」

「你真的想他死嗎?」我說。

「我太想了!那時候,我們再來幹杯。」她說。

「他都那麼老了!快了!」朱迪之說。

她又說:「我昨天和陳祺正看電影時見到了衛安。」

衛安是她第四個男朋友,是一名電影特技員。跟朱迪之一起的時候,他已經有女朋友了。

「他在那部電影裏演一個給男主角打得落花流水的變態色魔。他太像那種人了,一定是看到本人才想出這個角色的!他一直也夢想成為主角,這麼多年了,他卻仍然是個小角色。我希望他這一輩子都那麼潦倒。」

她似乎懷著這個好夢便可以睡一覺香甜的。

被窩已經變暖了。她們兩個人,一個希望自己曾經喜歡的人快點死掉,一個希望自己愛過的人潦倒一生。這些都是由衷之言嗎?曾經抱著深深的愛去愛一個人,後來又抱著深深的恨。如果已經忘記,又怎會在乎他的生死和際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