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太陽落山後,白日的暑氣漸漸退去。京墨和萍姨坐在籐椅裡,對著滿園子的青菜,愜意地喝茶聊天。京墨就把這個萵苣姑娘的故事講給萍姨聽,萍姨靜靜地聽完,視線落在那畦萵苣上。這麼看去,京墨覺得萍姨其實也挺耐看的,眉間的那抹神色淡淡的又和氣,莫名地給人一種安心的感覺。
作者有話要說:不會編故事就隻好信筆而寫啦,看文愉快!
第九章 相見歡1
一座庭院,幾畦蔬菜,儼然已將外麵的紛繁塵雜都擋住了,獨留一派安靜舒適在此地。
每天,什麼也不用想,睡覺,聊天,侍弄蔬菜,陶淵明筆下的田園生活便是這種感覺了吧?
京墨蹲在地上好久了,還拿著根小樹枝一挑一挑的,全神貫注。那些螞蟻忙忙碌碌急急走著,看到樹枝還以為是什麼大障礙,有的掉回頭去走,有的在樹枝前打轉轉,尋找突破口;還有的想都沒想,直接往樹枝上爬。京墨就勢把樹枝抬起來,離開大地的螞蟻在細細的枝條上來回轉悠。
不知什麼時候,對麵多了一抹黑色,是皮鞋。呃,萍姨是不穿皮鞋的。黑色的男士皮鞋,京墨慢慢的順著皮鞋把視線往上挪,褲子,上衣,臉,杜仲的臉。
杜仲正看向她,兩人目光猝然相遇,杜仲似乎很不習慣,一下子就垂下了眼瞼,繼續看地上的螞蟻。
京墨見他躲的那麼快,心裡有幾分無奈。夢中已知兩人由兩情相悅到不得不成陌路,世事逼人。
杜仲有他無法擺脫的責任,生為杜帥唯一的兒子,他有他的宿命,無法抗拒。
兩個人蹲在地上,一時都無語。枝頭上蟬鳴得正歡,宣告著酷暑的來臨。太陽雖已落下去,餘熱仍在,京墨頭上滲出細密的汗珠,隻覺得黏黏的。
杜仲站起來身來,手往下一伸,低聲道:“起來吧。”
京墨丟了樹枝,乖乖的把手放到他的掌中。這麼熱的天,他的掌心居然有種清涼的感覺,絲絲清爽透過掌心傳遞過來。京墨蹲得久了,一下子站起來,腿有點麻,站定了,緩了緩,才敢邁步。
他耐心地等著,手依然牢牢握著她的,生怕這一刻鬆開就再也握不住了。
他是真的害怕,曾經鬆開的那一?那,就後悔了,可是回首的時候已不見伊人蹤影。
又豈止是不見蹤影,還被人算計了,京墨被灌了藥,從此再也不記得生命中曾有個他。
那種心慌,那份後怕,有誰知道。他曾經想過無數次再麵對的京墨的情形,隻是沒有想到會是那個樣子,她不認識他了。
他寧願她清清楚楚的記得,怨他也好,恨他也罷,總之記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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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竟然不記得了,他滿腔憤懣,無處言說。
也許兩個人之間,最糟糕的不是反目成仇,而是遺忘吧。
當一方還在百般糾結的時候,對方早已經全然不記得了。隻餘下自己一個人在無邊的荒野裡大喊大叫,沒有回聲,一片寂寥。
京墨任由他拉著往籐椅那邊走去,坐下了,悄悄往回抽手,杜仲並不放手,反而握得更牢了。
京墨一陣怔忪,若是沒有從夢裡得知兩人的情誼,自己會不會讓他牽著?這個杜仲也太大膽了,也不想想,貿然去拉一個隻有一麵之緣的人,難道不怕嚇到自己?要知道,京墨的確隻與他有一麵之緣啊。
他站在籐椅一側,而後慢慢蹲下,仰起頭問京墨:“墨墨,你還記得我麼?”
京墨一低頭,正好碰上他滿是期待的眼睛,這期待裡還含了幾分隱忍。京墨不忍再看,轉開眼望向那畦萵苣,風過處,萵苣葉子輕輕搖擺,而中間的主心骨卻巋然不動,一幅高風亮節的樣子。
京墨咬了咬嘴唇,沒出聲,而是緩緩點了點頭。
杜仲一幅欣喜欲狂的樣子,另一隻手一下子抓緊京墨的胳膊,似乎不敢相信,顫聲問道:“你記得?”
京墨臉紅了紅,鼻尖上也滲出細細的汗珠,她舔了下嘴唇,囁嚅道:“隻記得個大概。”放佛做錯了事等待著父母訓話的孩子。
“沒事,沒事,記得個大概也好,墨墨,也好。”他有些語無倫次。
胳膊被他抓的生疼,手也被捏疼了。京墨小聲抗議,杜仲才意識到,忙鬆開了手。可是京墨的胳膊和手上幾道紅痕赫然可見!
杜仲滿心滿眼都是心疼,毫不掩飾,竟然抓起她的手來吹氣,吹吹就不疼了吧?
京墨好笑的看著他,“別吹啦,沒事的。”他不知所措的蹲在哪裡。
這樣一個統領北方八省的少帥,就這麼手足無措的蹲在哪裡,隻是因為捏疼了京墨。
這樣一個男人啊!
吃晚飯的時候,杜仲不停地給京墨夾菜,滿眼的寵溺。看得一旁的萍姨抿了嘴,老是偷笑。京墨的臉不爭氣的又紅了,而且一直紅到吃完這頓飯。
萍姨實在忍不住了,打趣道:“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