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段(1 / 3)

新菊想:天大事容後處理,吃飽了再算。

兩人狼吞虎咽地吃個飽,食物雖然粗糙,可是勝在新鮮。

隻聽見愛湄問:“我們可以出去了嗎?”

“法庭還沒有人上班呢,要等到九點。”

“記得把我朋友一起接走。”

尤律師說:“這位是孫小姐?我想與你說幾句話。”

新菊走近。

尤律師目光炯炯,打量了她一會,“你昨夜並不與愛湄在一起。”

新菊不出聲,一顆心沉了下去,世上好心人並不是那麼多。

“但是,我仍然替你辦了保釋。”

新菊淚盈於睫。

“你運氣很好,珠寶店老板了解過事情之後,決定撤消控訴,他沒有損失,所以想給你一個機會,你要珍惜,切莫再犯。”

“你出去之後,打算做些甚麼?”

老實說,新菊也不知道。

愛湄握住新朋友的說。

“孫小姐,我覺得你最好還是回到學校去。”

新菊低頭,“家境不允許,我要照顧母親。”

尤律師說:“我會與社會福利署聯係,把令堂送到療養院,並且替你申請助學金。”

新菊輕輕說:“律師先生,你不明白,我連吃飯的錢也沒有,家裏連肥皂牙膏都已用光。“

這下子連年輕律師都吃驚:沒想到一個家竟可以窘到這種地步。

劉愛湄這時咳嗽一聲。

尤律師問:“你有話說?“

“過來這一邊。“

尤律師與她走到遠一點的角落。

愛湄問:“我今季的零用還剩下多少?”

“你想怎麼辦?”

“送給孫新菊過難關。”

尤律師輕輕問:“幾時變得這樣好心,幾時發覺世上除出劉愛湄還有其他的人?”

愛湄沒好氣,“你總不忘諷刺我。”

“愛湄,我看著你長大。”

“查一查,還剩多少,給她送去。”

尤律師立刻取出電子手賬,看了一下,“愛湄,你也太會花錢,本季隻剩萬餘元。”

“夠買筆紙書本沒有?”

“也足夠付電費水費了。”

“那好,就這麼辦,見一步走一步,下季再算。”

尤律師問:“你覺得這個新朋友值得幫?”

愛湄笑了,“幫人,有甚麼值得與不值得的,我又不要任何回報。”

尤律師有點感動,“你好象長大了。”

“是嗎,今天開始,我已經十六歲了。”

“法律上仍然是兒童。”

“這樣可怕,仍是兒童?”

“是,你尚未成年。”

愛湄答:“我覺得自己已經三十歲。”

剛巧三十歲的尤律師不禁說:“你們總覺得三十歲是人類壽命的極限。”他很不服氣。

這時,警察進來,“尤律師,請到這邊簽署文件。”

他打開拘留所鐵閘,把兩名少女放出來。

新菊再世為人,不禁淚流滿麵。

尤律師辦妥手續,把一卷鈔票塞到新菊手中。

“我知道你地址,我稍後會來探訪。”

新菊懇求:“請別向我母親說起這件事。”

“你放心,我完全明白,我送你一程。”

愛湄把她拉上車。

到了徙置區附近,新菊下車。

“謝謝你們。”

愛湄隻是說:“生辰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