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0月x日

我,失戀了。

而接下來幾天,部落格的主人仍然繼續更新,但記事風格忽然變了,以那篇失戀宣言開始,開始出現這樣的文章:

『失戀第一天,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在窗前看著雨景。』

而且還不隻一天,接下來數日都是如此。

『失戀第二天,在便利商店買了三個便當,窩在房間裏當三餐吃。』

『失戀第三天,對岸的號誌燈,宛如流血的單眸。』

『失戀第四天,試著在人行道未幹的水泥上留下自己的足跡。』

『失戀第五天,鄰居養了十五年的狗死了,在窗口掛一副風鈴為他哀悼。』

這樣的失戀記事持續了一段時間,我看了大約一禮拜,就失去興趣了。主要是這些記事都短短的,不如之前分點分項的日記那麼有趣。我把我的電腦拋到一邊,和我的新女友關門胡混,過幾天就忘記這件事情了。

但令我驚訝的是我的室友Q,他並沒有放棄那個部落格,反而更熱衷了。每次下課回家,Q就像是急著撇條的狗一樣,放下包包就衝進房間裏,打開電腦看更新。

我本來以為部落格主有什麼特別的文章,還特地打開電腦又窺探了一下,但是沒有,仍是那些索然無味的短語。不過就是個失戀女人無聊的呻[yín]罷了,我不懂為何Q如此感興趣,大概和他沒有談過戀愛有關吧,我隻好這麼想。

但過了一陣子,我在房間裏念書,卻看見Q從他房裏跑出來,在起居室裏打轉。

「太奇怪了,這真是太奇怪了……!」

Q邊打轉邊說著,我們住的是ShareHouse,但其他室友都因各種不同的原因搬離這裏,所以這兒等於是我和Q先生的城池一樣。

「什麼東西奇怪?」

⊕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我問他,想說他是不是開始思考為何黏鼠膠可以黏住蟑螂之類。

「太奇怪了,這件事整個都很奇怪……」

Q一邊說,一邊掉頭又衝回電腦前,彎身動著滑鼠。我感到好奇,跟在他身後進了他的房間,卻見他螢幕上仍是那個部落格。

我看著Q先生滾過滑鼠,那個部落格仍然持續揭載著,格式還是一樣,而且不知不覺間,竟然已經更新到一百四十幾篇。

『失戀第一百四十五天,鑰匙不小心掉進了馬桶,眼睜睜地看著他衝走。』

『失戀第一百四十六天,窗台的鈴蘭枯萎了,在公園替他做了個墳。』

『失戀第一百四十七天,常去的咖啡館倒了。』

『失戀第一百四十八天……』

我快速瀏覽著,這些記事確實是千篇一律,但我多少可以讀得出來,每一則記事背後,都隱藏著部落格主人深沉的寂寞與哀傷。雖說是生活中的鎖事,作者紀錄的卻不脫那幾個意象:遺失、消滅、拋棄、衰老、死亡……大柢是這一類的資訊。

我大概可以理解部落格主人的想法,但這種記事法說透了也就平凡無奇,我在大學裏修的文學展演和剖析,教得都比這個深。我還是不懂Q為何如此興致昂然。

「你不覺得奇怪嗎?」Q先生持續著他的提問,我謹慎地看著他。

「哪裏奇怪?」

「從失戀那一篇開始,到現在已經一百四十幾天了。」

Q先生搔著額發,在床邊坐了下來。其實平心而論,Q的外表倒真算得上是個優質帥哥,如果我喜歡的是男人的話,搞不好會跟他日久生情也說不一定。

「一百四十幾天就一百四十幾天,有什麼好奇怪的?」我問。

「就是這點奇怪啊!就算是罐裝可樂,保存期限也隻有一百五十天。」

「我不認為這件事和罐裝可樂的保存期限有邏輯上的關聯性。」

「我的意思是,這時間實在是太長了。」

Q歎了口氣,用手揉了揉太陽穴。我感覺這個疑惑一定困擾了他很多天,因為他眼楮下都是黑眼圈。

「不過就是失戀而已不是嗎?照理說,像他這樣理性到可以把交往的經過逐條紀錄的人,應該一禮拜就想開了,持續這麼久,還處在失戀的情緒裏,這一點道理也沒有。」

我怔了怔。「這很難說,每個人失戀的複蘇期不同。」這倒是經驗談。

「但是一百四十幾天也不合理啊,這麼長的時間,都可以環遊世界一圈了,美少女夢工廠五的女兒也可以養上十個了。」

Q又捂住了臉。「不合理,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