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段(1 / 2)

其實給人家當情婦就應該像海藻那樣才對吧?會跟男人撒嬌賣癡,所以宋思明才會真的喜歡她。

而顏顏就做不到,她從來不敢跟林覺遠撒嬌或開玩笑,所以林覺遠永遠不會真的喜歡她。

但是這也情有可原吧?畢竟海藻和宋思明是有點像別人談戀愛那樣地開始的,而她和林覺遠,卻是從一開始就隻有金錢和**的關係。

不過顏顏覺得雖然宋思明是真的愛海藻,海藻卻不見得是真的愛宋思明。她那麼費勁地給他做飯,其實隻是自己突然不用上班太無聊了而已,這是一種屬於小女人自己的樂趣,同愛不愛一個人無關。

這才是一個正常的二奶,既然男人不可能給你真正的家庭和完整的感情,既然他要的隻是你的身體,那你就隻給他身體好了呀。

誰會像她的媽媽,不但愛上包養自己的男人,而且還愛得那樣?

其實在爸爸出事之前,顏顏雖然沒有很愛爸爸,卻也從沒有恨過他。她隻是常常為了自己小小年紀就要似懂非懂地遵照囑咐對別人隱瞞自己爸爸真實身份這樣沉重的負擔而難過,說不清楚自己的爸爸是誰、為什麼從來不出現、甚至到底有沒有爸爸,這對於一個孩子來說,都是太殘酷的事情。

上中學以後,她慢慢地就知道了爸爸一定不是很清白的人。他是個大官,卻不應該有這麼多錢。

她當時所認為的“這麼多錢”還隻是她所看到的,爸爸給她和媽媽的,直到高考後爸爸鋃鐺入獄,她才知道原來自己和媽媽在他心目中到底占據著一個什麼樣的位置。

他所給她們母女的,是一對貴婦小姐在北京不用工作就能過上的寬裕生活,而他所給他兒子的,是帶著他的大頭財產在美國逍遙法外的平安穩妥。

那個顏顏從未見過麵也沒有叫過的哥哥,在美國聽到爸爸獲罪的消息之後,帶著全部財產前往拉斯維加斯,企圖通過一場豪賭把他們家這些年揮霍所造成的那個缺口堵上,全數退回給反貪局,換回爸爸的一條性命。

其實他是好兒子,當然啦,他從小到大都有那麼疼愛他照顧他的爸爸,他給爸爸當個好兒子還不是應該的嗎?

但是結果可想而知,他輸得一無所有,有當時在美國考察的官員——爸爸的熟人——看見他光著膀子,在拉斯維加斯夏日40多度的高溫裏沿街乞討。

在顏顏看來,這是爸爸應得的報應。

但是媽媽卻要她替這對父子把他們的罪孽贖清。她自己是已經徐娘半老,又是二茬貨,即便再有別人願意包養也出不出什麼好價錢來了,但是顏顏不一樣,她芳齡正好,鮮嫩水靈,奪人呼吸的美貌更勝乃母當年。

她一定能替爸爸籌出這筆錢來,上繳給檢察機關,使得法院能夠酌情量刑,讓爸爸逃過一死。

這件事情本身隻是讓她憤怒於媽媽對自己的無情罷了,可是媽媽竟然還考慮到把那個她所謂的哥哥的後半生也照料到,這就讓她忍無可忍了。

她覺得媽媽就是把她自己當成了舊社會的小妾,隻要是老爺的骨肉,自己就有責任對他傾盡所有。

甚至她也許還在自怨自艾地難過著怎麼隻生了個女兒,不是兒子,不能像大夫人那樣,為老爺傳宗接代。

人怎麼可以自賤到這種地步!

這天打掃屋子挺辛苦的,看完《蝸居》之後,不過十點多鍾,顏顏就上床睡覺了。

有時候身體很奇怪,明明已經累得像是泄盡了氣,卻竟然還是會失眠。

顏顏覺得可能是有點認床。

通常人們所說的“認床”,其實準確的含義應該是“不認床”,但是顏顏的這個認床是真正的認床。

這張King size的豪華大床上,有太多太多的回憶。

以前每次在這裏過夜,顏顏也總是不太容易睡著。兩個人一次又一次直到精疲力盡之後,照理說都應該馬上睡過去才對,可是顏顏隻會覺得打不起精神,不想起來洗澡,卻很難立即沉入酣眠。

林覺遠更甚,他往往是做完了之後反倒更精神,在工作特別忙的時候,甚至會起來到隔壁書房去加班。

顏顏記得有一天晚上,林覺遠就是起來去隔壁加班了。臥室的門開著,因為林覺遠總是說關著門睡覺空氣不流通;書房的門掩著,留著一條縫,有暖色調的燈光漏出來,氤氳在朦朦朧朧的昏暗裏。

應該是最容易讓人入睡的光線。

可是顏顏的腦子很清醒。

不知那樣躺了多久,林覺遠突然從書房裏出來了,他徑直走進臥室,站在床前。

顏顏睜大眼睛,有些無措地看著他,是一輪黑沉沉的剪影,高大結實的年輕的身體,寬鬆的睡衣也掩不住健美的線條。

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漂亮的畫麵,壓迫感會這麼強。

林覺遠問:“你剛才是不是叫我了?”

她立即誠惶誠恐起來,連忙搖頭,怯怯地答:“沒有啊。”

她原本還想低聲下氣地問“我是不是吵到你了”,可是仔細回想,自己確實連動都沒怎麼動,更別說發出聲音了,要是這麼問豈不是平白給自己扣一個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