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段(1 / 2)

包袱:“你這拿的是什麼呀?這麼大個兒。”

池脩之把包袱往次間裏一張海棠桌上一放,慢慢解開包袱,露出幾件衣服樣的東西來。鄭琰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這是什麼?

池脩之笑得溫柔極了,如果他的眼睛不是放著詭異的光芒的話,鄭琰一定會聽他的話:“總不好讓你總穿著陪嫁的衣服吧?來,試試看。狄人別的不行,皮毛倒是很不錯的,看這軟乎乎的,我從東市那裏特意定的,你的尺寸我應該沒看走眼。”

越說越興奮。

“這是鬥篷。”毛茸茸的。

“這個短襖。”毛茸茸的。

“臥兔兒很軟和吧?手感很好!”還是毛茸茸的!

“再試試手捂子,很軟的!跟衣服的顏色很搭!”繼續毛茸茸的!

“啊!看看,這是裙子!”依舊毛!茸!茸!

池脩之開心極了,一件一件地理給鄭琰看:“怎麼樣?我親自選的麵料,親自選的皮毛,樣式也是我定的。”

鄭琰額上青筋亂跳:“我要把我裹成個毛團子嗎?!”

池脩之興奮勁兒被打擊,小心翼翼地問:“你不喜歡嗎?挺、挺好看的,以前看你穿過啊,很好很好的。”

鄭琰哭喪著臉吼他:“那是我阿娘給我弄的啊!太毛茸茸了,都往我腦袋上招呼,出門一趟,頭都被揉暈了,”越說越生氣,伸出兩隻白嫩嫩的爪子,按到池脩之的腦袋上,“這樣,這樣,這樣,你受得了啊?”童年陰影太濃重了有木有?!

池脩之放下衣服,抱著老婆細細地哄:“不生氣不生氣了啊,不要哭啊,你現在已經長大了,不會被亂揉了。誰碰我娘子我跟誰翻臉。”

最後一句話入耳,鄭琰破涕為笑,嗔道:“說什麼呢?”順手摸了摸那個毛乎乎的手捂子,手感還真好,兩隻爪子都埋子進去,“還真舒服呢。”

池脩之小心地問:“那試試?”

“嗯,”池脩之還真是下了大力氣了的,鬥篷用緞、短襦用錦,都鑲著毛茸茸的邊兒,“這是貂皮?這得多少啊?”

“你喜歡就好啊。”池脩之笑得見牙不見眼的,哎呀哎呀,毛茸茸的,忍不住就抬起手來摸了過去……

多少正事,就在這毛茸情趣中被耽誤了。阿湯她們幾個早在池脩之要幫娘子換衣服的時候就識趣退開了,後來看晚飯都端上來了,不得不去輕輕敲一下門:“郎君、娘子,該用飯了。”

屋裏靜了好一會兒,池脩之才粗聲粗氣地道:“就來。”

等到鄭琰想起跟池脩之說周原生日的事兒,已經是吃完飯、兩人交換一天行程的時候了。池脩之說:“近來刺史入京,人多雜亂,恐怕有一二往咱們家走門路的,你留意一些就是了,這些人裏,有些是能留的,有些或調或降。”掏出一張單子來,指著名字一一解說,像鄭琦鄭琇這樣的親戚就不用提了,有些隻要提個名字提個來曆都不用細說,這就是娶個宰相閨女的好處了——她本身對這個就知曉一二,省事兒。

“齊王召回京了,司州刺史另有人做,為爭這個職位,送禮的人就不少。”鄭琰涼涼地加了個注釋。當然,給池脩之送禮,還有挺大一部分是衝她來的,誰叫她爹是宰相!

“那也得是差不多的人才行呢,”池脩之伸手又指了一個人,“這是當年越王之後,自魏靜淵重訂世襲之法,越王降為郡王,他是郡王之子,因精明強幹,被聖人定為涼州刺史,今年看聖人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