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段(1 / 3)

怎麼就惹上了這個瘟神,看她被人拉了回去,出了警察局時,心中還十分不快。

百合看了他一眼,問道:「你不喜歡她嗎?」

劇情中李延璽不是對方起旋是有憐惜的嗎,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自己的出現,才改變了他對方起旋的態度。

她這話一說出口,李延璽就眯著眼睛看了她一眼,忍了半天,終於沒忍住,伸手去抓她腰:「我讓你胡說八道!」他想到方起旋都煩,怎麼可能還會喜歡她?

百合被他抓得想躲,卻又沒躲掉:「如果你沒有和我在一起……」

「沒有如果。」他跟方起旋認識的開頭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事,他不喜歡有人這樣趁他不備時侵入他的領地,當初百合跟他青梅竹馬一塊兒長大,進他家時他都沒怎麼給過她好臉色,更別提方起旋了。

想起這個女人,他心裡更加厭煩。

回去的路上,百合就發現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一回到家裡就趕緊把電腦打開了。

百父百母不知道她要回來,早早的就定好了要出國玩耍,今日天不亮就出門了,得在假後才回來,百合晚上就準備在他家中吃,她做飯時李延璽還在查資料,做好了飯端出來時,他還皺著眉頭的樣子。

趁他去洗手的功夫,她看了電腦一眼,他翻開了刑法,正好查到其中一條,盜竊罪怎麼量刑定罪。

他出來時,看到百合坐在電腦桌旁,便拉開凳子坐了下去:「我不準備告她了。」

看百合不說話,他扒了口飯,解釋道:

「判刑太輕了。」

如果到時方起旋認罪態度好,最多到時判斷個一兩年,甚至她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坐個一年半載出來也不沒有可能的,實在太便宜這個女人了!

既然法律不能給他出這口氣,那麼他就要自己來!

他的眼中閃著毒蛇般陰冷的光澤,下一刻他笑了笑,往百合碗裡挾了一筷子菜。

第二天他去警察局說明了緣由,隻讓方起旋寫下欠條,以及在財務清單上籤字按手印,讓她在兩年之內將錢分批還清,便將她放了。

百合沒有跟著他去,但是在警察局裡,方起旋在聽到李延璽說要放她一馬時,是鬆了一口氣的,還高傲的說她必定會想辦法把錢還上。

因為這個事兒,她對李延璽好像產生了好感,甚至藉著自己欠他錢的機會,還將他的手機號要到了,並加了他好友。

她每天都會給李延璽發很多自己個人的信息,吃飯時發信息,心情不爽時發信息,自己的家庭環境不好也在給李延璽發信息,有時更像是在對他撒嬌一般。

假期之後,李延璽跟百合回了學校,方起旋的信息他一般不回,偶爾回個表情,讓她不要再騷擾自己了。

但越是這樣,她就越是不停的發信息。

課上手機響了,李延璽沒去看手機,直到下課之後,將手機拿出來,才看到方起旋發的消息:「時間過得那麼快,你我之間離得那麼遠。」

後麵還發了一個可愛的小貓表情,後麵又道:「你女朋友如果看到這條短信,會不會打死你?嘻嘻嘻!誰讓你以前欺負我的。」

李延璽冷笑著,將手機收了起來。

幾個月後,快放假了,方起旋不時會給他發信息,一般是會提醒他多吃飯,睡覺時要蓋被子,每當這個時候,李延璽心裡就說不出的厭煩。

☆、番外之青梅竹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