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段(2 / 3)

疑惑地看著他。

他麵上平靜如水,可眼底卻薄薄地起了層怒意。

心虛地低下頭,隨口問道:“喜歡嗎?要不替縫一件?”

“好。”他極快地回答,半點沒有推辭。

緊趕慢趕忙了四五天,才將他直綴做好。

他當即換上,對著鏡子照了半天,點點頭,“嗯,不錯,挺合適。”又小聲道:“以前幫補那件衣衫,也留著。”

他在惜福鎮穿那件鴉青色直綴?

有點吃驚,那件衣衫被劍戳了個洞,又沾上了血汙,他留著幹什麼?

他環顧一下四周,突發奇想道:“今兒閑著沒什麼事,給畫副像……以前夫子說們兄弟三人中,畫工最好,不過,多畫景致,極少畫人像。”說罷,便叫了風揚進來,吩咐他取畫筆顏料來。

正值午後,坐在窗邊,暖陽斜照在臉上,暖意融融。又有風吹進來,清爽得很。

他也不叫擺什麼姿勢,隻凝神看了好半天,執筆飛龍騰蛇般遊走在宣紙上。

他認真做事時候總有一種光彩籠罩在身上,比如批奏折,比如現在,專注神態格外動人。

看得有些癡。

以前喜歡他是因為他教養很好,生得又好看,再加上那種落落寡歡神情與惜福鎮男子截然不同,所以極盲目地就動了心。進宮之後,大家對他評價多是深藏不露。

這兩個月來朝夕相處,才算真正了解他,他勤政愛民,折子從不留過夜;他學識極好,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樣樣都會,且精通大部分;他睿智冷靜,偶爾也會孩子般狂放縱情……

越了解他就越發現他好,就越覺得不可思議,這樣出色男子怎可能喜歡?雖讀過書學過琴,可都是皮毛,能拿得出手不過是繡花跟廚藝,而這兩樣,在宮裏根本用不上。

不可思議同時,亦覺得驕傲與滿足,因為這個男人被無數女人仰慕,他卻單單喜歡了。

幸福日子總是過得很快,沒幾日,桃花開了。

一個很平常黃昏,乘一頂軟轎悄悄出了宮。墨書打扮成公子模樣在客棧訂了房間。第二天,以墨書妹子身份,上了輛毫不起眼黑頂平頭馬車。馬車是特製,車廂很寬敞,能坐能臥,裏麵還有張小桌子,桌麵摳了凹槽,茶壺茶杯放進去,都不會晃動。

隨行之人除了墨書之外,還有車夫、四個小廝以及兩個叫喜鵲與鸚哥丫鬟。

喜鵲與鸚哥與一同乘車,墨書跟小廝騎馬跟隨,另一輛馬車則放著換洗衣物以及出行必需物品。一行人不顯山不露水,就像是出遠門探親戚尋常人家。

墨書許是知道不喜坐馬車,並不勉強趕路,走一會歇一會,而且都是該吃飯時辰恰巧趕到城鎮,時間控製得剛剛好。

喜鵲與鸚哥雖然年紀不大,才十五六歲樣子,可都很機靈,做事也周到。這一路倒真算是舒適。

越往西走,人煙越稀少,土地越荒涼,而城鎮間距離也越遠。剛出盛京時興奮與好奇很快被無聊與沉悶所代替。在單調馬蹄聲中,除了睡覺就是想念,想劉成煜,很想很想。

常常回憶起臨行前那晚,他說要為踐行。們兩人喝了許多梨花釀,喝得歪在他身上,幾乎站不住。

記得他將抱到床上,將衣衫一件件褪下。粗糲大手拂過身子,手拂到哪裏,唇便吻到哪裏。覺得自己就像是過年時剛出鍋白麵包子,從頭到腳都濕濕地冒著熱氣,又像是春天裏柳絮,在半空裏飛來蕩去,整個身子飄乎乎。

記得他用力咬在肩頭,他說,咬得痛才能記得牢。很痛,痛得想哭,可是雙手卻把他抓得那麼緊。咬過之後便是輕柔細致吻,像羽毛輕拂心房,酥|麻酸軟,他說那是因他情動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