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段(1 / 3)

氣氛一度十分祥和。

就在觀眾們嗷嗷叫著天啦哥哥也太暖心了吧的時刻,主持人話音一轉,說哥哥對你這麼好,哥哥以後要是找了女朋友,你會不會吃醋?

“不會。”

“為什麼?”

“因為他不會找女朋友。”

這個回答激起了觀眾的好奇心。

【難道哥哥是不婚主義?】

【女友粉突然安心。】

彈幕都在催促,主持人不負眾望,很快問出為什麼。

“因為我不是他妹妹,”雲鸞終於拋出個重磅新聞,“我是被他包養的。”

這話一說,包括節目組的人在內,所有人都震驚了。

【???】

【臥槽?】

【這什麼驚天大瓜,我他媽是幻聽了?】

主持人也驚了一瞬,隨即反應過來,立即追問:“包養?你能確保你這句話的真實性?”

雲鸞說能。

主持人再問:“你被他包養了多久?”

雲鸞說五年。

主持人再度吃了一驚。

她現在才多大,資料上說她還沒成年吧,五年,她怎麼就敢說得出口?

造謠也不是這麼造的!

對雲鸞抱有偏見的主持人細細琢磨了下,覺得有可能是她患有精神疾病,對社會的認知不全,這才把被慕千夜養了五年當成被包養,於是又問:“你為什麼會認為他是在包養你?”

“不是認為,是事實。”雲鸞說,“我和他從來都不是正常的兄妹關係。”

沒等主持人接話,雲鸞繼續道:“正常的兄妹,會限製你的交友範圍,不準你接觸任何異性?會每天擁抱親吻,連睡覺都在同一張床上?如果這也叫關係正常,那我無話可說。”

聽到這裏,再沒人認為雲鸞是在造謠。

她說的太細致了。

主持人也總算放下心中的那點偏見,開始正視這次爆料。

如果雲鸞說的都是真的,那麼今天這個料,就是慕千夜戀童。

——這完全是犯罪!

看導演給自己比了個手勢,示意繼續問,不要停,主持人飛快整理了一下思緒,慎重問道:“你既然知道你和他的關係是不正常的,那為什麼以前不說?”

為什麼偏偏要在慕千夜拿了影帝,一夜爆紅的時候說出來?

雲鸞沒有回答。

她徑自打開帶來的手提袋,取出那份包養協議,遞給主持人。

主持人鄭重打開。

鏡頭在此時切近,近得連底下因為歲月久遠,以致於筆跡都有些暈開的簽名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協議裏以“包養”和“金主”等詞,明明白白地告示了慕千夜與洛兮知的真正關係。協議上還要求五年內,洛兮知不僅要保持一天三次和慕千夜視頻通話,如果她與同學朋友出去玩,也要每半小時給慕千夜發一次定位。

然而這種全方位控製還不算什麼。

協議上最顯眼的加粗的一條,是除非洛兮知特殊情況,否則她與慕千夜每周都要有最少三次同床。

這個同床比雲鸞之前說的睡覺還要更加直白。

再看時間,該協議於五年前的4月12號簽訂。

今天是15號。已經超了三天。

白紙黑字,隻要能證實這份協議並非偽造,再自欺欺人的觀眾也不得不承認,節目前半段營造出來的溫柔好哥哥形象,在這後半段徹底崩塌。

沒人能想到真正的慕千夜居然會是一個對小姑娘下手的罪犯。

“協議上寫了關係隻能維持五年,一旦到期,立即結束。”

都這個時候了,雲鸞麵上也還是沒有什麼波動,仿佛在講別人的故事一樣平靜:“我跟他說要結束關係,他不同意,我隻好采取別的方法來讓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