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你們手上是否如今各有半張屬於劉通天和嚴氏的地契?”

劉通天,就是段鴞原本到鬆陽縣時尋找的那個已經死了的棺材鋪主人。

至於嚴氏,則就是找段鴞最開始幫忙的那個老翁的名字。

“對,怎麼了?”

所以聽到這話,富察爾濟就也反問了一句。

“那你們可知,這張完整地契當日曾在官府記名過,上頭還押著一份鬆陽縣官府親自印了官印在上頭的官契?”

這事,別說富察爾濟了。

就連段鴞都聞所未聞,當即兩個人終於意識到事態有點不對,又表情怪怪地眯了眯眼睛。

因為兩方地契由官府幫忙認定原是多見,但從沒有說,還有說需要讓現有官契所有人來官府問話的規矩的。

可馬縣令倒也不慌不忙,說著還將卷宗翻開看了他們倆一眼就如此緩緩道來道,

“三日前,我從嚴州那頭接了衙役們送來的消息,說嚴氏因為等不及回信已在家中病發死了,他死前說,他那張官契在誰手上,那這半張官契從此就屬於誰,段仵作先前在嚴州當差,答應了嚴氏這一事,那麼這半張地契便從此歸你了。”

“可按照劉通天和嚴氏生前留下的地契條約,這間房子,也就是富察爾濟名下的這個樓,實際上的歸屬人需是親人父母或是……”

“或是什麼?”

抱手站在底下,好像有點宿醉未醒的富察爾濟有點莫名其妙地皺眉問。

“或是,成了親的。”

這馬縣令搖頭晃腦地伸出手指晃了晃,還給他們倆正經解說大清律法。

“這叫做共有財產,你們倆現在手中拿到的各自半張契約,就是你們倆的共有財產。”

“所以,按照我朝律法中所說,這就是指,如今拿著劉通天,還有嚴氏生前那半張契約的你們已是同意結了契,這段關係,雖你們之前不知情,但律法在此,不可違背,違者當屬知法犯法,是要坐大牢的。”

“那麼,以此類推,自此刻開始,富察爾濟和段鴞這兩個名字便也已經是結了契,擁有名下共同財產的關係,所以我今日才特此相邀告知,當真是恭喜二位了啊。”

富察爾濟:“……”

段鴞:“……”

第五回 (中)

莫名其妙地,就這麼和一個相識不過十二天的男人被官府認定要成親了。

這種事,放在這天下怕都是見所未見,聞所未聞。

富察爾濟和段鴞第一反應,都以為是自己聽錯了什麼,但肩膀一頓又一塊看向馬縣令之後,意識到怕是事有蹊蹺這兩個人的臉色也頓時變了。

“這不可能!”

都不太相信在自己都不知情的情況下,怎麼就和對方結契了。

二人一起冷下臉差點站起來,顯然是一點不認同這事,畢竟這成親一事,哪有當事人自己都不知情,就這麼突然發生的。

“怎麼不可能?”

端坐在一旁的馬縣聽到這話瞪圓眼睛。

還像是有點不高興被人反過來質疑自己就拍拍自己手邊的桌案道,

“你們倆自己看這卷宗,本官這還有嚴州府那邊的書信,和從前官府留存的官契檔案,你們兩個的大名還在上麵呢,這要不是我好心告知,你們怕不是還不清楚自己已經是一對天作之合的璧人了——”

‘璧人’。

這麼個好端端的詞,此刻聽來真是有一種說不出的詭異感。

已經被這事搞得有點失了往日鎮定的富察爾濟和段鴞各自都想說些什麼反駁這句話。

但奈何眼前這情況太混亂糟糕。

他們倆也隻能先壓下火氣,冷著臉,一人就這麼快速奪過半張就坐在官府的堂前看起了這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