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長毛,額前有兩個黃色小點的大型犬種,吃得多,脾氣凶,並不適合養在鹹陽城這種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個可貴的優點——記性好。

起碼,是比小雨生好。

這種草原上奔跑狩獵的犬種,能記住幾十裏的路程,能輕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時候,於單就會把狗鏈子的另一頭,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記不住路,狗總會帶他回家的。

瞧著小雨生和新來的狗子親密地滾在一起,笑得一臉滿足。於單長歎一聲,很是心疼。

“被人說是遛狗的富家子,總好過被人罵是傻子吧。”

阿嬌很喜歡家裏的這個新成員,因為黑背小狗在夜裏好像隱身一樣,她給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鄉下的鄰居,家裏養了條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羨慕死了。小時候的她眼饞了好久,可是陳家連人都快養不起了,哪裏有剩飯能養狗?

傍晚,阿嬌敲著狗子吃飯的陶盆,引得狗子連帶著小雨生,都屁顛屁顛地跑了過來。“夜生,夜生過來,娘給你準備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饞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來,吃得噴香。小雨生見著小夥伴的吃相,他也饞了,伸著小手,想要在狗飯裏撈肉吃。

多了隻小狗後,小雨生的記憶力有了進步,他的腦袋裏能長期記住的內容,變成了:親爹、親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飯飯啦!”阿嬌見兒子的傻樣,無良地大笑起來。

於單看到這一幕,老淚縱橫,不忍直視。有了個傻兒子還不夠?現在又多了個狗兒子。

夜生是一條聰明的小狗,阿嬌給它做了個精致的小書包,穿過夜生的兩隻前腿,讓它背在背上。阿嬌在包包裏放上些銅錢,教了幾個月,終於教會了它上街用錢換東西的道理。

當小雨生再大點的時候,他拒絕了要跟著他的仆人們,喜歡和夜生一起單獨上街。每逢見著賣吃食的小攤,聞著濃鬱誘人的香味,饞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動了。

這時候,夜生會用流著口水的大嘴,拱幾下攤販的大腿,再扭頭,往背上的小書包看。然後,攤販會解開夜生的小書包,按照吃食的價格,取出相應的幾枚銅錢,再將書包合上,把美味的小吃遞給小雨生。

“這臭豆腐超好吃的,夜生,你也嚐嚐!”

小雨生捧著一碗冒著熱氣的臭豆腐,聞著這股霸道的臭味,陶醉得心都有化了。他也不嫌髒,把臭豆腐遞過去,想讓夜生也吃。

“汪汪。”

夜生擺著尾巴,開心地嚎叫起來,惹得行人紛紛側目。小主人最好了,總是給它東西吃,它也最喜歡小主人。它大嘴一張,一口氣吃掉一整碗臭豆腐。

小雨生看到空空如也的小碗,和夜生滿嘴的調料醬汁,有點想哭。

他嘴巴一撇,大聲地控訴身邊的狗子:“我還沒吃呢,你怎麼可以吃那麼多!”

小雨生含著淚,用小手絹給夜生擦嘴。但他的情緒沒有持續太久,因為他的記性實在是太差。擦完之後,他看了看依舊是空著的小碗和幹幹淨淨的狗子,以為自己單獨把臭豆腐吃完了。

小雨生滿意地點了點頭,摸了摸狗頭:“哦,我已經吃完啦。夜生,我們走,回家去。”

“汪汪。”

一人一狗,在夕陽的餘暉下,高高興興地走上回家的路。

這樣的情況,在鹹陽城裏,三天兩頭就可以見到一回。

鹹陽的小吃攤販都知道,涉安侯家的公子和小狗最是嘴饞,特別喜歡買零嘴。他們和夜生交易的心態,也從最初的戰戰兢兢變成了後來的熱烈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