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話,戲劇人生(中)(1 / 1)

這種類似人血饅頭的采訪,斷斷續續的持續了一年,大伯忙前忙後的幫記者安排一切,最後這件事徹底沒了熱度。

大伯也做通了奶奶的思想工作,並允諾就算得到了唐姐父母留下的財產也依然對唐姐姐弟倆個好,一直養到他們成年,供他們上大學。

簽合同前說的什麼都好天花亂墜,唐姐父母當時的旅館月收入可是三萬起步,那還是在零幾年的時候,那個時候錢多瓷實。

但唐姐當時不懂,還被大伯的虛偽嘴臉蒙蔽,覺得他是在幫自己照顧家裏生意,等自己長大了還會還給自己的。

就這樣先是簽了第一次合同,大伯繼續經營旅館,每月給姐弟倆二千塊錢的生活費。

主要還是唐姐父母一直蒙頭賺大錢,從沒告訴過唐姐奶奶他們生意有多大,

而唐姐奶奶呢,又是標準農村裏相夫教子裹小腳沒見過世麵的老太太。

零幾年那會覺得兒子能給姐弟倆兩千塊錢一個月就是很好很好的事情了,根本不多過問留下多少錢。

就這樣又生活了兩年,唐姐雖然過的拮據,但好歹姐弟兩個還有學上餓不著。

可兩年後奶奶一過世,唐姐升高三買資料時沒有錢,去問伯父家要,可就不死那麼回事了。

先是伯母冷嘲熱諷的埋汰唐姐是沒爹娘的野孩子,再是大伯家的二胎弟弟,用玩具球砸著唐姐讓她滾出自己的家。

唐姐那個時候性子很剛,直接找大伯了,讓他把旅館還給自己,自己就算不上學也要經營旅館供養弟弟。

這時大伯拿出了第二份合同,也是這份合同讓唐姐墜入了萬劫不複的深淵。

大伯找的專業律師寫的合同,合同裏麵暗藏漏洞,大概內容就是一次性十五萬買斷唐姐家旅館以及唐姐父母遺留下來的房子,並斷絕和唐姐姐弟的一切關係。

唐姐當時也是懵懂無知,覺得十五萬不少了,更何況律師是帶著法院的人一起來的,應該不會騙人。

唐姐就這麼簽了合同,可後來才知道,律師是真,但穿警服的不是法院的人,而是公證處的人,他們隻公證合同真實有效,並不管對雙方是不是都有利。

也因為這個疏忽,姐弟兩個人就開始坐吃山空,等唐姐上了一年大學以後,接觸了法律,反應過來不對勁再回去找大伯,對方直接甩合同要告唐姐騷擾他們生活。

對於這種不要臉的親人,唐姐根本無能為力,弟弟上初中升高中又需要大量的錢,家裏的積蓄根本供應不了兩個人上學。

唐姐決定輟學,去外麵打工供養弟弟上學。

一開始唐姐做的工作都是飯店端盤子,快餐店收拾桌子或者前台這種輕鬆的工作。

但錢實在太少,根本養不起弟弟和自己。

後來唐姐經人介紹開始做模特,對方的套路更是讓唐姐防不勝防。

一開始還算正常,就是做模特,換衣服擺拍賣照片分提成,或者一個工作直接給一百塊當天結算。

後來就開始要求唐姐去ktv見客戶陪喝酒了,一次五百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