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精怪不同,屍王的真身或者說前世本就是人,當然,是死人。
“我姓金的。”屍王淡淡的說,“所以就算沒有好處,我殺你也是應該。”
一片沉默,因為他說的有道理。
金盤大帝順時勢而稱霸天下,大陸望風臣服,隻可惜天不假年,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沒有時間來真正的把每一寸土地都實際的控製在手中。
大帝死後,淩氏首先發難,身為元帥的淩氏先祖淩天賜在天下動蕩之際首先控製金京並易其名為天都城,國號也是天都,如此的重複讓很多人不解,但淩天賜沒有解釋也不需要解釋更沒有時間解釋。
竊國之後,緊接著需要做的通常都是殺人,這事兒很急。
金盤大帝的血脈或留在天都繼續抗爭,或遠遁他鄉伺機而動,但無論作出怎樣的選擇,他們依然是死路一條。
除了淩天賜大肆屠殺金氏子弟,其他幾個也打出立國大旗的王者也不例外,一時間,金氏成了整個大陸所有人的獵物,每個勢力都在瘋狂的鏟除他們。
很難說這是基於一種什麼心理,篡了人家的江山,並且還要將其滅族,不知是因為愧疚而產生的瘋狂,還是恐懼這個家族會再次出現不得了的人物,金盤大帝的豐功偉績令人畏懼,他的血脈也成了讓人畏懼的東西。
這場針對金氏的屠殺進行了很久,甚至有著寧錯殺不放過的趨勢,所以那些原本以金姓為榮的普通百姓也大量被殃及,在生死麵前,明智的人都會放棄原來的姓氏。
於是大陸上沒有人再姓金,那個姓成為了一個詛咒,是死亡的象征,而在理論上,金盤大帝的子孫也沒有一人存活。
然而屍王說他姓金,如果說他是大帝的血脈,那就已經是死去幾百年的人了。
“在你麵前,我好像算是亂臣賊子。”淩越還是沒有緊張的覺悟,“可是金氏的血脈恐怕早已斷絕,就算把各國的皇族統統殺光,難道你一個屍王,還能君臨天下不成?”
話說的不太好聽,還有點嘲諷的意思,屍王雖然擁有極大的力量,但畢竟不能算是人,而這大陸,是人類作為主宰的世界。
好像沒聽到淩越在說什麼,屍王自顧的繼續說,不知是想說給自己,還是說給別人聽。
“我的名字是金鈺城,這個名字用了三十幾年,然後渾渾噩噩的百多年後,我才想起自己是誰,而那個時候,已經沒有人再用這三個字稱呼我。”屍王的聲音地沉下去。
故事講得有點慘,唐玄覺得,自己好像在聽一個文藝青年的坎坷自述,不過,金鈺城這三個字怎麼聽起來有點耳熟?
“原來不但是金氏子弟,而且還是大帝的兒子。”淩越哈哈一笑,像是感到很驚奇,“不過我很奇怪,是你那繼位的兄弟殺了你,還是死於後來的天下共誅?”
已經修成屍王的金鈺城抬起頭看著淩越,“天下共誅?這個詞用的真好,隻是我金氏有何等罪孽,能讓天下人如此憤恨?”
淩越聳聳肩,“老一輩的事我怎麼知道,或許那時候瘋子很多,又或者金氏後代不甘於失去權力抵死抗爭,所以就被殺了個精光,這種事,誰說的準。”
金鈺城死死的盯著淩越,距離他較近的唐玄發現,這家夥沒有瞳孔的,或許成了屍王都會是這個德性。
唐玄還有心思觀察對方的眼睛,可周圍的其他人都繃緊了弦,隨時準備出手。
但是金鈺城把目光從淩越的臉上移開了,可能是灌酒灌得前襟都濕了的王爺現在的樣子不太得體,作為曾經的皇族,金鈺城大概不太喜歡。
“你說的也有道理,已經是那麼久以前的事情,當時犯下殺孽的人也早已化成黃土。”金鈺城蒼白的臉上映著火光,“其實,我是自殺的,是不是覺得很可笑。”
“當然不會。”淩越搖晃著腦袋,“或許自殺是修成屍王的必要條件也說不定。”說完,他自己哈哈大笑起來,似乎覺得自己說了相當幽默的話。
不管是刻意裝成這樣還是真的喝醉了酒,唐玄不得不佩服這王爺的確不是一般人,看他的意思,不被屍王撕成碎片好像是很大的遺憾一樣。
沒想到金鈺城也笑,“千年來唯一的屍王喲,為了這個也值得喝一杯。”
淩越伸出手,舉著酒壺,“我來和你和這一杯。”
金鈺城也不拒絕,真的舉起自己的酒壺和淩越對撞,然後兩人同時對著壺嘴豪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