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寫就怎麼寫了,而且這東西出來了以後,甚至還有些人叫好。當然,《頑主》發出後,我聽到的第一反響是認為不好,是那幫看言情的讀者,一看這不是寫一幫流氓嗎?怎麼能這麼寫?你王朔的小說不好看了,我們從此不看你的東西啦。後來又有一幫男讀者說啦,唉,還是這個有意思。
老俠:《收獲》的態度對你的創作是個激勵,對吧。
王朔:那個時候,我覺得,自信呀。自我意識呀和自由度也是相關的,你的自由度越大,你當然就可以更自我一點兒,到後來慢慢就放開了……其實這種是特別具體的。那時我才不到三十歲,二十多歲,還是有一種很單純的東西。現在這單純的東西少了。我現在也有這個問題,就是上來就想跟人講道理。是不是人歲數一大都這樣。因為我確實覺得人歲數大了以後,會看出生活中的許多小道理,知道了想不說就特難,控製不住,特願意踉人說這事其實是怎麼回事兒,本質上是怎麼回事兒。年輕時自己討厭的那套拿道理壓人到歲數大點兒就都來了,自己也拿道理說事兒,實際上是想壓人。我覺得現在我寫小說沒有過去的那種單純的感性的東西了,我想盡量回到那上麵去,就是說我原本是本能地覺得這東西隻能這樣寫,不能寫成那樣的。現在我認識到小說這東西必須自我,必須這樣寫,反倒不如沒有認識之前那麼單純了,反倒也往裏邊礎很多認識。那時我愛看那些特深特大的書,但不敢看。我就覺得一旦被道理左右了以後,很多本來有的東西就沒有了。這是我一直擺不正的關係。
老俠:有些東西的原初狀態無法用理論總結,一總結就沒有了。作家有兩類,比如像薩特那類,先學哲學搞哲學,後來用文學圖解他的哲學思想,隻是他表達得比別人稍稍高明一點兒,有一些個人的具體生活體驗在裏麵。另一類是像熱內那種,他在法國也是小痞子,偷東西。四處流浪、吸毒。同性戀,還被抓起來蹲過監獄,他的小說就是還原他以及他那一類人的生活,原汁原味地寫,寫到哪兒算哪兒。熱內的寫作經驗跟你特別像,他小說中的那些人都是西方的底層人邊緣人,類似小流氓小痞子,混不論,什麼都幹。後來熱內又被警察抓了,還判了刑。是薩特等有影響的人出麵向當局把他保釋出來,說他是個文學天才。你的經驗使我想起剛剛改革開放那陣子,還有許多禁忌的時候,那時候公開唱鄧麗君、敢穿牛仔褲、戴蛤蟆鏡這些新潮東西的都是社會底層的小流氓小痞子,最早把牛仔褲的褲角剪掉一塊的也是這幫人。這幫人是混,僅敢為天下先,敢第一個吃禁果。這幫人不是有意成為衝破禁錮的先鋒,而是因為沒人告訴他們你說的那個“道理”,有人告訴他們也不聽或根本聽不懂。他們對這個社會沒有什麼責任感,活得很本能,沒覺得誰能對我說一個道理。這東西來了,覺得好,時髦,就穿了。穿上了讓大家都盯著我看,我也挺高興的挺得意的。就有點兒虛榮,純真的虛榮,我就要吸引別人的注意力。
王朔:現在大眾文化中趕新潮的勁兒,開放之初確實是由小痞子們最早嚐試的。他們不知道什麼叫對,什麼叫高雅,看著那花哨、新鮮。以前沒見過,就試一把。
老俠:這群人可以無顧忌地接受新東西。法蘭克福學派的馬爾庫塞,五六十年代成為美國青年的偶像,就因為他說要從機械一體化的秩序中解放出來,最有力的反叛就是流氓、妓女、嬉皮士、吸毒……等等社會的邊緣群體的本能性行為。
王朔:我覺得現在就是這種結果。我的這種趣味,我在這一行中所學的東西,與這些人的生活比起來,其實已經是偏保守的了。我的這個俗,已是不那麼俗了。所以這個東西會有一定的影響。因為我自己覺得我的小說,純我自己寫的東西(不是集體製作的電視劇),一直不怎麼順,都是認識上的問題造成的。一想要討論認識上的問題,自己與自己打仗時,就會打斷小說中的好多東西。當然我現在做不到那麼單純了,但我也不想有一種固定的寫法。我想慢慢地來,還是要通過恢複本能的單純的東西。我想最後自己解放自己時,寫一個我感興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