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段(2 / 3)

現在一切都不用煩惱了,他已經用行動證明,青春期的衝動就是那麼的短暫。所以,可以得出結論,我被一個十五歲的未成年人甩了!

這真是太好笑了,不是嗎?

站在露天的庭院裏,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來到這個地方的,大腦一片空白等回過神就已經在這兒了。而且,非常不妙,原本身上穿著的浴衣變成了那身白色的和服,腳下是一片厚厚的冰霜。放眼望去,溫泉都結冰了。一些圍著毛巾的客人驚慌失措的往外爬,稍微慢一點的就被活活的凍在了裏麵。

哎呀呀,這就是妖力暴走的結果?我事不關己一般的想著。不行,不能這樣下去,這種行為和失戀的女人到KTV狂唱通宵或者是狂吃海喝導致上醫院有什麼區別。太丟臉了,要是被人知道我是因為那種可笑的原因才失控的在秋天刮起暴風雪,以後就再也沒臉見人了。

話說,就算沒誰知道我也沒臉見人!而且裏包恩那一幫子人全部都在,即使是白癡,聯係一下事實稍微一推斷也能得出我被甩了的結論。我不想活了,不想活了,所以,幹脆大家都一起去死好了。在冰雪的世界裏變成白色的冰雕貌似也不錯啊

用力搖頭,不可以,我怎麼能有這種很二的想法,果然是被某人傳染動不動就想消滅一切來解決問題。我……還是應該乖乖的聽從爸爸的話,回去收拾行李,辭職,跟他一起回家比較好吧。就是不知道裏包恩會不會答應。管它的,我連老師都不做了,還會害怕黑道份子嗎。就是想到要離開那群學生有點傷感。畢竟,我也是很認真的在做這份工作,除了這件事之外,對於老師應該履行的職責,我問心無愧。

以後再也不要做老師了,還是乖乖的去做一個很有前途的神棍,專門降妖除魔算了。迅速從被甩的鬱悶裏振作——與其說是被委員長的絕情傷害,自尊心受挫的可能性大概更多一些。我開始認真考慮如何消滅不利於自己的罪證,包括動用非正常手段,比如說以妖力消除別人的記憶什麼的

就在這時,從民宿的另一頭傳來驚天動地的巨響,震得房頂上的橫梁都喀嚓響了一聲。心裏想著不要去看不要去看,最後還是忍不住朝那邊跑去。路上撞到了澤田和其他的人,他們一見到我就七嘴八舌的問開了:“怎麼了,到底出什麼事情了?”

我被他們鬧得心煩,要不是他們的亂入,也不會這麼快就曝光,於是大喊一聲:”煩死了!“

一聲槍響,最多離我耳朵不超過三厘米的地方出現了一個冒煙的小洞,開槍的人慢條斯理的吹吹槍口:“太難看了,你的樣子。自己心裏有氣,就隨便發泄在別人身上嗎,這種習慣可不太好。”

我大怒:“你沒資格說這種話!”

“哼,少在這裏扮演受害者的樣子。實際上,沒有誰威脅你和他必須在一起。你不是口口聲聲的叫著想要擺脫他嗎,現在就是最好的機會。選擇權一開始就在你手裏,如果當事人不願意,旁人不管說什麼都沒有用。”難得的,他沒有像往常一樣裝無辜小嬰兒,用非常成熟的口氣說了一大堆話。

我啞口無言,的確,雖然他經常那這件事來威脅我或者開玩笑,其他人也經常隨便瞎起哄,還真的沒有誰做過什麼來威脅我。就是當事人他自己,也沒有用過什麼很暴力的手段。仔細一想,好像是從十年後回來之後,他就沒有再對我下過狠手,最多也就是口頭恐嚇兩句而已。嚴格來說,我的態度可算不上什麼溫柔可親,簡直是惡劣到了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