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雖然不H,但是好歹還是滾了滾床單的,多麼香豔的阿睿童鞋,他親娘,乃看見了嗎?

那個啥,事先通知下,我又要開會了,這次是長白山,12號到17號,估計比上次能短些,大家等我灰回來啊。

還有再吆喝一聲,留言,我要留言,特別感謝下昨兒的長評童鞋,分收到沒??

憶秦娥

隻要他承諾我便一定能做到,我並不懷疑這一點。但是,我曾在鳳兮姐姐的靈床前起誓,一定讓鳳賢大人的冤屈等償,我已經離真相那麼接近,他卻讓我這樣隻是等待,我做不到。從小到大,我從來也不是什麼乖乖牌,何況我也沒有遵從他願望的義務。

所以第二天早上起來,我繼續投身案卷的海洋。

他說過,答案並不在這案卷之上,但是我手頭上有的,也隻有案卷。雖然這樣的找尋與大海撈針並無區別,但是我仍然相信,凡走過,必會留下痕跡。如果一旦有心人去掩飾這個痕跡,就會留下更多的漏洞和線索。而我現在要尋找的,便是這樣的東西。

我將鳳賢大人“事發之時”,大理寺受理,特別是他親自受理的案件一一核對。案件中的被告們,有些已然亡故,有些升官,也有些早已遠離官常而在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有兩個案件。

其中的一件,是很普通的殺人案。案件在鳳賢大人出事之時,已然審結,此案引起我注意的地方,主要是案件的目擊證人,是宮中未央殿的一位“退休宮女”。

第二件案子,則牽涉到皇帝親家。國舅大人房中姨娘馮氏的弟弟馮四,是京郊扶風縣的“黑社會小頭目”。在一次打架鬥毆的過程中,飛刀將偶然路過躲閃不及的“路人甲”刺死,並揚長而去。此案的審判過程可謂一波三折,曆經了負隅頑抗,找人頂包,威逼利誘等經典情節之後,鳳賢大人判處馮四“斬立決”。並因為此案,在複奏程序中,與刑部展開了對決。刑部向皇帝進言,援引“存留養親”條款,指出馮四是馮家唯一的子嗣,若對其處以斬刑,則會使得馮家絕後,符合《碧落律疏》提到的死刑犯“可矜”的情形,大可網開一麵,至少要等待他奉養寡母歸去,並留下後代,方在處決。鳳賢大人卻針鋒相對的指出,受害人家中雖有兩子,受害人的弟弟卻是先天呆傻,根本不能奉養寡母,而受害人則是家中唯一的收入來源。若許馮四“存留養親”,是極大的不公正。皇帝最後還是支持了鳳賢,這無疑使得鳳賢與國丈府上結下了梁子。

程潛給我的資料證明,彈劾鳳賢的那位禦史,正是與國丈府往來密切的官員之一。這也更增添了國丈府的嫌疑。能夠培養出富甲天下的奴才,這樣的府上,想弄死個把官員,應該是不費吹灰之力吧。

如果真的是國丈府的手腳,那麼睿王是不是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在一個月之內,他要砸碎太子的“靠山”,還是幹脆“解決”太子本人?而在他的計劃中,鳳賢大人的案子,是否是砸向太子黨的一塊磚?

所以他不想讓我插手,是他覺得因為在這場名為“奪嫡”的生死大戲中,本就不應將我的生死押上去?還是擔心我的介入,會在他拚圖的最後部分,生生豁出個洞來?

無論是哪個原因,他都錯了。鳳賢大人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他人生最後的遺憾與不甘,不應該成為他人別有用心的工具。即使那個人是睿王,我也絕不允許。我的力量雖然微小,卻也要捍衛這最後的底線。

我將自己放平在羅漢床上,閉上眼睛放空思緒,讓這陣子一直都是高負荷的大腦好好休息。這麼短的時間內幾案並發又帶病工作,除了自己專長的驗屍之外,還要發掘大腦中一直荒廢著的推理細胞,著實讓窩在金陵一個月沒有開過半天工的我,有些不能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