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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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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人歌

“胡婕妤與那宮女小綠,畢竟尊卑有別。胡婕妤也是一時氣憤,方才做下此等錯事,想必現在她也知道錯了。不如便罰她將這宮女小綠養傷之用,一律承擔。另取紋銀百兩予小綠添妝,以示補償。從今日起,胡婕妤入宮內小佛堂,避靜十日修習女則,並再扣一年俸祿予養老所,小懲大誡便是。椒房之內,自是家和萬事興,鳳卿以為如何?”

秦淑妃這一番安排,倒也滴水不漏。宮女小綠雖然被打,但是養傷的費用和嫁妝錢,胡婕妤都幫忙出了。而對胡婕妤而言,禁足佛堂修習女則都是其次,接下來一年的俸祿都充為公用,對於父親已然被剝奪公職並下獄,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她而言,也是雪上加霜吧。我看著胡婕妤那難看的臉色,想必她也積壓了一肚子不滿吧。

如果我是明智的,就應該接受這樣的安排吧。可是——

我並不是一個會審時度勢的人,隻是這樣不痛不癢的處罰,怎麼能夠償還那一地的鮮血。不過是因為托生在了好的人家而已,就以為自己可以踐踏別人的身體和尊嚴,這樣的女人,怎麼可以讓她這麼輕易的逃脫!

淑妃想就此“和氣生財”,我卻沒辦法與她達成共識。我並不願意將“原則”建立在弱勢者的“委曲求全”和強勢者的“金錢攻勢”上。所以,我不理會一直“以眼殺我”的胡婕妤,微微一笑,道:

“淑妃娘娘說的是,娘娘是心慈之人,真心實意將後宮諸位嬪妃夫人,姐妹一般看待,求得也不正是這‘家和萬事興’五個字。隻是鳳君身為女官,所思所慮,皆以碧落法度為先。宮殿之內,致敬之所,是以我碧落律鬥訟中,特有。‘宮內爭忿’條。平素裏毆傷見血,杖六十可以;宮闈之中,毆傷見血,則處徒一年半之刑。好在妾毆傷夫家部曲,減凡人兩等;奴婢則減三等,如此加減下來,隻有杖六十之刑。鳳君所言,可有謬誤之處,請娘娘指教1

她是被告的“姐妹”,我卻是苦主的“主管”,大家畢竟立場不同。她如果真的想做個“好姐妹”,我也不管不到,不過前提她按照碧落會典的要求,自行“回避”了,否則我倒不介意把這件事鬧到皇帝那邊去,事實上,對於胡婕妤這樣的後宮嬪妃,最重的懲罰還是來自皇帝難測的“天威”。

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多麼的煊赫堂皇,其實說到底,不過是維係在一個男人的“西裝褲”下,仰著一個男人鼻息的一群女人。不過我也並沒有辦法站在道德或者理性的製高點上,擺出什麼姿態來,因為我現在的工作,也就是為這些女人服務罷了。

淑妃沒有說話,我看向宮正,說道:“宮正大人,本官說的可有差錯?”

那宮正流蘇向我一禮,恭謹地說道:“大人說的是,隻是婕妤位在三品,依名例——”

說到這裏,她方才一頓,抬頭看著我,顯然是意識到了,下麵的話才是重點。依碧落律疏名例律,三品以上官員犯罪,主官亦無判決之權,隻能將案情查明之後,上呈皇帝,由皇帝親自定罪量刑。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現在做了決定,而這事情又傳到皇帝耳中,就可能出現不同的結局。也許皇帝會接受我們“好意”的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