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了。”
“明天我來接你,晚安。”話音剛落,他的臉突然靠近她的,在她還未來得及反應,他已經飛快地在她的唇角印下一吻,然後迅速地離開,貼在她的耳朵輕輕說了一句:“Goodnight kiss。”他淡淡一笑,聲音充滿了魔力。
“……”O__O" 她呆滯了,腦中一片空白,唯有木衲地點了點頭。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是三月五號,不知道現在學校還要不要大家學雷鋒了,真是好遙遠的記憶。
可憐我現在搬家了,每天晚上沒有網上,網癮發作的好難受,而且又沒有電視,所以天天唯一能幹的事就是抽我家老公了。(明天我一定去裝寬帶)
按理來講沒有網絡,我應該碼字更快,結果我一對著電腦,就呼呼大睡了。
今天終於又滾回我的窩點了,有網上了,真的好哈皮,來更文。
關於我筆名的事,從我07年開始寫文來,一直用的就是花清晨這個名字,看過尋愛上弦月的都應該知道,當初我起筆名無能,於是就在這文中挑一個,上官尋,洛寶,夏之洛是主角,我不能挑,所以就找了個不男不女的名字——花清晨,現在覺得這筆名好土,好土。。。。。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寫的叫想入非非,男主叫沈先非,如果是想入菲菲,那他豈不是叫沈先菲了?我知道另一本書叫想入菲菲,好多讀者也賣錯了,其實我最鬱悶的是,每次有讀者來跟我講,你是想入菲菲的作者嗎?我說都會說不好意思想入菲菲不是我寫的。明明讀者看的是想入非非卻總是要打成想入菲菲,然後糾正過來說哦是我打錯了,應該想入非非。
很奇怪的說,明明是個很好記的成語,不曉得為毛看的是沈先非,卻總是叫成想入菲菲,想想我家男主也不該叫沈先菲啊。
不過目前讓我最鬱悶的是,我的交稿日期是2.28號,我在2月初過年時候差不多就在寫結尾的兩三萬字,然後一直到今天我還在寫這兩三萬字,加上我昨晚寫的一兩百字,我應該是寫了第六遍結尾了,前麵五遍全都刪了,我看著字數成千上萬的減少,再增加,再減少,我的肉好痛,湊湊差不多又是一個文了。
我真的好恨好恨啦,寫了一個月的結尾了。。。。。。。還沒寫完。。。不知道還要多久,我才能結尾,我好煩燥。
第四十二章
直到關門聲響,她徒然回過神。
Goodnight kiss?
她僵硬地抬起手,摸了摸嘴唇,上麵似乎還留有他的餘溫。
說好了不擁抱,不接吻,不牽手,好像全破功了……
她懊惱地咬著咬唇,這個該死的家夥居然敢偷親她,明天見到他,一定撕爛他的嘴。
目光不經意落在他送來的紙袋上,她打開禮盒,意外的看到一件白色吊帶晚裝。
她抖了開來,訝異地嘴巴張張合合。
下一秒,她便將晚裝穿在身上。晚裝款式簡潔大方,緊身的腰部設計,將她纖細的腰部稱得更加漂亮,不規則下擺墜著些許珍珠,整個人看上去純潔又可愛。
她對著鏡子左看右看,不得不稱讚紀言則的眼光一流。
下一秒,她緊抓著裙子下擺,腦子裏亂成了一團漿糊。
明天不是他外公過八十大壽嗎?為什麼要穿晚裝?想到他那個豪華公寓,滿櫃的高檔衣服,以及輕而易舉就說要送給她的寶馬,她迷惑了……
大學同校三年,工作兩年,認識他都五年多了,可是突然覺得他那麼陌生。
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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