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雪中送炭(1 / 2)

師母夜玉忽然想起苦三的話兒,便又惴惴不安地提醒道,“超兒,府尹有令,班家人不得擅離安陵哪……”

“師母,管不得了。與其坐以待死,不如殺出一條血路兒來!吾今夜即走,待彼察覺時,吾早到了雒陽了。隻要吾能見到聖上,隻要吾兄長的冤屈能申,他府尹又能怎的?”

班超一付胸有成竹的樣兒,想想也是,除了這一招還有別的出路麼?夜玉和眾人隻好都將信將疑地點點頭。

眾人又將目光都投向老夫人樊儇。

樊儇看著一對兒女,想都未想,便神情木然地點點頭。此刻,她聽了班超與班昭二人的話,雖然也覺得沒譜,但死馬權當活馬醫罷,總比坐以待斃強。不過,心裏還是感到一陣欣慰,多難興邦,多難也興家,真是一點不假。大災大難麵前,這兄妹倆的心智,旦夕之間成熟了!

阿母不反對,班昭便磨墨,班超親自執筆,文章世家的子孫,一篇奏章自然不是難事,很快班超便一揮而就。而班昭則又照著謄寫了一份,並將兩卷書簡用泥封包裹好。

東漢初吏民到京城公車司馬署給皇上上折進言、自薦,或有冤屈上折鳴冤時,需要準備兩份一模一樣的奏章。一份供公車司馬署的令使們登記備案,一份需泥封完整,供轉呈尚書台等衙門或內廷專用。

天已二更,在兄妹三人起草奏章的時候,夜玉帶著仆人,在黑暗中總算找到一點糗稷(注:炒熟的栗米粉,類似今炒麵)。田舍倉中有栗,需要舂成米後方能食。雖然糗稷中摻進了一些泥沙,但勉強還能食用。便大部分讓班超做幹糧,其餘權充餔食,燒開水和成糊,讓大家吃了,一家人將就著對付一下。

糗稷,可做主食,也可做幹糧。所謂餔食,就是第二頓飯,又叫飧食。兩漢時代,庶民一日兩餐。第一頓飯叫朝食,又叫饔食。按太陽在空中的位置標誌時間,太陽行至東南角叫隅中,朝食就在隅中之前進行。那個時刻叫食時,大約相當於現在的上午九點左右。

第二頓飯一般是申時吃,約相當於現在的下午四點左右。饔飧是一天中的兩頓正餐,但又有區別。一般饔食為熟食,是主餐。而飧食主要是饔食的剩飯,並不另做。但這也就是普通人家,尤其是到了東漢的時候,豪強大族生活浮華,是不受此限製的,莊園內竟日而宴、豪華享樂是常事。

吃了飧食,班超收拾整齊,便要出發。虞四月準備了僅剩下的兩匹老馬,想陪他同去,好有個照應,“師父和汝一起去,汝去宮門鳴冤,吾去相投竇大人。一旦有不測,求老大人上書周轉一下!”

“師傅,家裏新遭大難,需要留下一個男人哪。倘若吾也有不測,這個家還得靠師傅來支撐。再說,這兩匹老馬牙口已老,不換著騎,跑不到雒陽。”

勸過師父,又掉過頭對樊儇和夜玉安慰道,“阿母,師母,請您相信兒的話,千萬不要著急。吾班家乃本朝文章世族,雖窮也是有身份的人家。此去京城,吾定能見到皇上,還兄長一個清白,還吾班家一個公道,還天下讀書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