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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發現,他變得太陌生,我已經看不清楚了。
我努力的仰著頭回想,可是發現他的臉在我的腦子裏已經模糊了。
我對他的記憶隻保留了那一雙雙塞在洗衣機裏的臭襪子,那洗澡後永遠丟在洗手盆而不是洗衣籃裏麵的髒襯衣,那每天他出了門,就亂七八糟的領帶堆。
我已經想不起他長什麼樣子了。⊙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我不承認我是七年之癢,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很長情的人。
我當年既然那麼愛他,不顧死活,甚至放棄了家裏安排的公務員工作,死也要跟他在一起,這不是愛得深麼?
可是,我現在居然無法再想起他的臉。
真可悲,不知是我,亦或是他。
時間真的是一個可怕的東西,它不知不覺的改變著你,改變著你周圍的東西。當你發現的時候已經太晚了,已經晚到無法去修正了。
難道是該分手的時候了?人家都說異性戀都有離婚分手的那一天,更何況我們這樣的同行戀。
連一張能保障的紙都沒有。
日久生情,日久也能淡情,當激情漸漸被生活磨去了光芒的時候,某一天大家才突然意識到,哦,激情不在,愛弛情衰,隻剩下寡淡無味的渣滓了,還不如分手。
不分手,拖著也沒什麼意思,不過搭上了兩個人青春歲月,實在不必等到白發蒼蒼,才歎一句悔不當初。
分手了,也許一個人痛苦,也許兩個人痛苦。
不分手,兩個人都痛苦。
綜上所述,可否這樣得出結論:分手痛苦的人數≤不分手而痛苦的人數
如果是這樣,為何不分手?
當我咽下最後一口餃子的時候,餃子已經涼得快成了冰棍了。
我不想洗碗,丟到水槽裏。
反正隻有我一個人吃飯,一周七天,每天吃一個碗,兩個星期才用洗一次。
我拿出U盤,插到電腦前,開始想我的方案。
好吧,我再分解一下。
先把城市重新分類,然後……
不知何時,我又開始走神,等我第三次把自己從發呆狀態拉回來時,我知道不解決這個問題,我思想實在不能集中。
潘勇常常說我腦容量太小,思考一件事的時候,不想明白,就永遠無法進行下一環節。
OK,我認,我承認我腦容量小。
我沒有幾個好朋友,唯有一個和我同病相連,梁信。
他家大熊是個工作狂,他也常常跟我抱怨。
可是至少大熊還知道每天固定一個電話打給他,而我隻有在洗衣服的時候才知道家裏還有另一個人存在。
看看我的手機,估計最近一個月內,都沒有潘勇的一個電話,他到底是否還記得世界上還有我這樣一個人?
我撥號給梁信,在我快要掛掉時,他終於接起來。
喂。聲音懶懶的。比我還沒精神。
“你怎麼了?”我問。“昨天夜生活太豐富?”
梁信聽著話激動起來,“我操TMD的個逼,豐富?相當豐富!我現在都他媽的快成手槍一族了!那頭豬出差一個月,還不準我去酒吧過過眼癮!我操TMD的!”
我笑起來,“那麼慘?不過證明他愛你啊,我多希望有一天,也有人對我說這句話。”
梁信有氣無力的直哼哼,“我不信潘勇那麼大方,準你去泡夜店?”
我無語,他的確沒明確說過允許還是不允許,因為我向來很乖,沒有他陪著,我從來不去那種地方。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