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秀是個出身高貴的郡主,一不會女紅,二不會織布,星羅除了殺人外更是什麼也不會,流浪江湖的這些年,兩人一度捉襟見肘。好在偶爾給縣官們捉一捉身手高強的犯人,或是給富貴人家押送貨物,勉強尚能度日。
如今月餘沒有幹活,錢已經不多了。
“也好,好久沒活動筋骨了,手癢得很。”@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星羅在燈下盤腿坐著,用棉布擦淨臂上纏繞的軟劍,抬眼笑道,“方才在鎮口的告示欄上看見貼了官榜,重金懸賞一名高手帶隊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羅卻是搖頭,“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傷還未好透呢。”
李毓秀堅持道,“山匪那麼多,你一個人應付不過來。”
“此事明天再議,睡覺吧。”說著,星羅屈指一彈,油燈熄滅,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靜謐。
李毓秀不再堅持,脫了外袍上床,隻是懷中還抱著長劍,這是她四年逃亡養成的習慣,以便隨時麵對危機。
片刻,月光從窗戶灑入,在地上、案幾上鋪了薄薄的一層霜。
星羅並未回自己的房間,仍站在黑暗中,一雙眼睛閃著亮光,良久才小聲地問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嗎?”
李毓秀睜開眼。
見她不語,星羅又著急道:“我知道你受了傷,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邊保護你。”
他哪裏還有殺人時的狠厲,像是一隻軟綿綿的奶貓,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並未多想,身子朝裏挪了挪,依舊是沒有波瀾的簡短語句:“上來。”
星羅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歡呼一聲,三下五除二脫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沒過片刻,他略微興奮的聲音再次響起:“阿秀,我可以抱著你睡嗎?”
“我不喜歡被人抱著。”李毓秀閉著眼說道。
星羅的眼睛黯了黯,隨即又道:“那,你抱著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沒轍,幹脆閉目假寐。
星羅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嗎,阿秀,我很早就喜歡你了。那時的你對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麼清秀美麗,又那麼遙遠。我常常在想,牽著你的手是什麼感覺?抱著你的身子是什麼感覺?親吻你……又是什麼感覺?”
黑暗中,李毓秀輕輕吐納,嘴角泛起一個並不明顯的弧度,笑意轉瞬即逝。
她伸出一隻手,輕輕擁住星羅,平靜道:“睡覺,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遲鈍,她從來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樣的感覺,但她知道,星羅對她而言是獨一無二的。
十三歲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徹夜燈火齊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鳳樓觀賞金絲雀,中途喝醉了酒,醒來時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驛站趕。
就在那時,她在欲界仙都門口的角落裏,撿著了一身是血的星羅。
那時的星羅不叫星羅,他還沒有名字。
他穿著一身淩亂的、血紅的衣裳,麵上敷著細膩的白粉,唇上點著丹朱,細長的眼尾染了一抹豔麗的桃紅,烏發如雲,雜糅了這個年紀最青澀的美麗和屬於風塵的豔麗。
李毓秀以為他是個遭人淩、辱的少女,心下一軟,便將昏迷的星羅撿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內傷,唯有身下那處最嚴重的傷,他死都不讓人碰,誰碰他便發了瘋似的要殺那人。
大夫說:“這孩子被強行去勢了,心裏的傷痕要大過身體,所以才諱疾忌醫。”
聽了這番話,李毓秀才隱隱覺察出不對勁。
那‘姑娘’依舊裹著那身血汙的紅衣裳,睜著一雙怨毒的眼打量著她,牙齒咯咯發抖,神情戒備。李毓秀的視線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頓時明白過來了。
原來她撿回來的並不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