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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尋喜歡什麼歌?@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好聽的都喜歡啊。

林千尋喜歡哪個明星?

明星,明星都挺好看的。

好吧,林千尋就是這麼一個沒有特點的普通家夥。在家裏排行老二,比不上哥哥聰明精幹有能力,比不上妹妹活潑開朗有朝氣,總是默默的躲在角落裏,偶爾被評價為“靦腆老實”的家夥。

隻不過如果問到他最喜歡的電影,那家夥一定會馬上兩眼放光臉上露出少有的激動表情大聲回答:最喜歡的電影是宮崎駿的動畫片《千與千尋》。

為什麼?

大概,因為這部動畫片的主人公名字也叫千尋吧。

反正每次他回答完畢之後,也沒人問過他為什麼。

林千尋平平靜靜的大學畢業,安安穩穩的找了個雜誌編輯的工作,踏踏實實的租了套小房子,本本分分的過著一個人的生活。

要不是那天答應一個學姐幫忙給她那本八卦娛樂雜誌做攝影師,林千尋也不會被人誤會為狗仔隊還敲詐勒索十萬塊。拜托,正規雜誌編輯和小報狗仔隊的檔次還是很不一樣的好吧!

總之,被誤會的林千尋很惱火,但是更為惱火的是自己的小細胳膊居然在混亂推搡中打中了那個人的眼睛。

啊咧?真的打中了,而且,還留下了淤青。最最糟糕的是,那個人不是剛出道的新人不是已經過期的舊臉孔,而是人氣如日中天的偶像明星琥珀。

林千尋看著麵前那張雖然被打傷但依然精致迷人的臉,還有那雙狹長眼睛裏散發出來的點點寒光,不禁打了個冷顫。

什麼?要陪十萬?明星眼裏錢都是這麼好賺的嗎?林千尋一個月工資才不過幾千塊錢,要不是大哥讚助,他連套像樣的房子都租不起啊。

總之,要錢是沒有,要命,我的命也不值錢吧。林千尋鬱悶著,和被打的明星之間第一次和解失敗。

看著外麵夜色迷離,琥珀揉揉眼睛,不耐煩的問他餓不餓。

怎麼會不餓,他早上過來拍照就沒吃東西,被誤會後又是解釋又是“出手傷人”又是坐在這裏談條件和解,到現在天已經快黑了啊。他早就餓的前胸貼後背了。

不過,林千尋從來不在外麵吃飯,因為,嗬嗬嗬嗬嗬,因為他自己的廚藝很好,他喜歡自己做飯吃。

琥珀皺皺眉頭:“到底餓不餓,說話啊。”

林千尋收回心思趕緊回答:“當然餓了。我先回去做飯吃了,你想好別的條件再聯係我吧。反正,我是真的沒有這麼多錢。”

琥珀的眉頭皺的更緊了:“你會做飯?”

“嗯。”

琥珀想了想站起來,“請我去你家吃頓飯,今天就暫時放過你。”

哈?這是什麼狀況。看看琥珀的臉,白白淨淨帥帥氣氣的臉上淤青很明顯,林千尋歎口氣,誰叫自己走運打中人家了呢?好吧。

於是當天晚上看到琥珀用優雅的姿態將自己做的三菜一湯吃得幹幹淨淨,還把自己昨天晚上做的甜點也掃蕩一空的時候,林千尋捂住了眼睛:是誰告訴我明星為了減肥基本都不吃東西的?

琥珀很滿意,擦擦嘴走了。臨走之前扔下一句話:“今天吃飽了所以暫且放過你,改天我們再談十萬塊賠款的問題。”

林千尋欲哭無淚,這人是明星?不對吧,明顯是黑社會麼!

幾天後在咖啡廳裏林千尋再次見識到了琥珀的跳躍思維和膽大包天。但是,誰讓禍是自己惹下的呢?保姆就保姆吧,反正一個月,挺胸抬頭扛過去,一個月之後,呃,還是一條……好漢……

和琥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