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如果路總有盡頭,那麼在抵達之前都不應該躊躇或者回首。
微微一聲歎息,十七睜開眼睛看著他說:“可是我會害怕天亮?”
“……因為黑暗才是故鄉。”
十七橫過身子躺在他的懷裏,笑得胸膛顫顫起伏,“十八,你有時候真像個詩人。”咫尺之間他伸出手拉下夏白的頭,一個綿長溫柔的吻,“天亮前都別離開我。”
“我們天亮之前都不說再見。”夏白抵著他的額頭說。
夜由汙濁轉向清明,外麵的樹越來越綠,天越來越藍,空氣也越來越暖。五月中的時候夏白接到編輯部的電話,讓他抽空去一趟,具體什麼事情還故作神秘,說他去了就知道。搭十七的車到距離編輯部不遠的地方,確定周圍沒有人他才親了一下十七,跳下車,揮手道別後跑到對麵的馬路繼續行走。
直到夏白的身影消失在轉角十七才發動車子開往工作室,他抵達的時候其他人都已經在裏麵忙碌了,從錄音開始老鬼就住在工作室,以前他也會留下,不過到後期他們都會勸他早些回去,免得夏白擔心。偶爾ET或者木可會留下陪他,還有其他助手,工作到半夜然後橫七豎八的倒在地上睡覺。
錄音意外的順利,在預計時間之前結束,他們今天也可以好好休息一下。老鬼遞一杯水給十七,對著屋裏的人說:“席嫣從青島回來了,請我們吃飯,一起去吧。”
木可抬頭看他,隻瞟了一眼,又低頭去收拾自己的貝司。
“我就不去了,”十七喝一口水,笑笑說,“這才剛剛消停還是別折騰了好。”
老鬼點點頭,並沒有反對,手機鈴聲突兀的響起來,他看一眼號碼,一邊向外麵走一邊接聽。
ET穿好外衣對木可說:“我也不去了,幫我跟老鬼說一聲,今天有事。”然後向十七揮揮手,也不說幹什麼去。
人走得七七八八,木可起身問十七,“你回家?”
“嗯,十八今天回編輯部,順路過去接他。”十七看他一臉不情願的神色,明白他在想什麼,笑了一下拍拍他的肩膀說,“如果你也不去,可就隻剩席嫣跟老鬼兩個人了。”
木可抬頭看他,眼裏還有些猶豫。
他說:“你躲也沒有用,是男人就應該去戰鬥!”他加重了手上的力量,壓著木可的肩膀,“去吧,哥挺你。”
木可深吸一口氣,擄起袖子做視死如歸狀,“等我勝利的消息!”繼而奔向戰場。
閉關製作專輯期他們的行動都十分低調,記者也識趣的沒來騷擾,出行方便了許多。十七從工作室出來的路上給夏白打了電話,他早已經從編輯部裏出來,正要去給瓜買狗糧。擱電話裏說了地址,十七直接開車過去。
名叫Zucchero的寵物商店夏白已經來了不下五次,今天才終於知道總無所事事躺在躺椅上的混血男人是老板,不說的話他還以為是哪裏來養老的呢,而每天忙忙碌碌的小店員隻是在這裏打工的大學生——他真的更像老板一點。
在等待十七的時間裏他坐在躺椅旁邊跟老板聊天,一邊逗傻兮兮的哈士奇,一邊聽老板懶洋洋的講他的不可思議的故事。
老板讓夏白叫他維達,他是個混血兒,父親是個意大利攝影師。他從小就跟著父親走遍世界各地,在沙漠裏迷過路,在海洋裏溺過水,遭遇過風暴,見識過雪崩,到現在都記得挪威的午夜日落,但他更喜歡南非大峽穀的壯觀。夏白覺得他就是架行走的相機,用眼睛記錄了那麼多奇遇,比任何一本曆險小說都生動震撼,真令人羨慕。
而他本人看起來還不到三十的樣子,當然也不排除因為過於英俊的麵容而顯著年輕的可能,但是如果他不說,誰又能想到每天悠哉悠哉躺在這裏無所事事的人,原來有這麼多故事。傳奇一般的經曆讓他的懶散有了一種洗盡鉛華的倦怠,但他沒說為什麼會停歇在這個城市,開一間寵物商店無聊度日。
英菲尼迪停在大門外,十七探出頭剛好看到夏白,招了招手叫他過去。夏白提起袋子跟老板道別,維達眯著眼睛笑了笑,視線隨著他消瘦的身影行至店外,落在豪華的SUV上,愜意的吹了聲口哨,“小沈,快來一起看星星。”
整理貨架的小店員斜他一眼,嘀嘀咕咕的,“大白天你發什麼神經。”
被蹩腳的中文所害,星星開著英菲尼迪絕塵而去,小店員終於沒有見到偶像的機會,對此老板表示他不負責。
回到家裏歡迎他們的是伊麗莎白?瓜的熊抱,將夏白整個人撲得向後退了一步,倒在十七的身上。
充當肉墊的十七擎住他們,一臉嫌棄的說:“十八,三個月內不準給它吃肉,它該減肥了。”撞得他這個疼,夏白一身骨頭不說,金毛犬明顯夥食太好營養過盛,原先雄健的身姿有向家豬發展的趨勢。
批著狗皮的豬抱著夏白可憐的哼哼。
十七發現夏白回來之後情緒明顯亢奮,視線裏隻要出現他的臉絕對掛著傻笑,嘴角都快咧到耳後根去了,吃飯的時候還不顧警告給真的已經肥成瓜的金毛加了一盤火腿。一直到晚上他洗過澡出來,夏白還笑吟吟的趴在床上上網,他壓上去抱住,問:“看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