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說去,還不是為了女人?你跟他八年多了還能不知道他,他身邊什麼時候少過女人?他不找女人,女人也少不了來找他。怕吃醋就把他蹬了,要不然就把他閹了。”
“誰吃醋了?”賀森的語氣有點急,清秀的小臉上開始發紅,胡亂說上兩句“哎呀你不知道,這次不一樣。我不說了嗎是老情人!倆人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老情人?我怎麼不知道?”
“別說你,今天以前我也不知道。”
“你瞎猜的吧,想太多了你,ERIC小時侯照片我可見過,就他?哪能啊?”瑉宇趴在吧台上嘻嘻的的笑了起來。
“沒功夫給你開玩笑。”申賀森在一邊抿著嘴,沒因為瑉宇的話而生氣,眼神裏倒憑添了幾分落寞的神色。喝了一口在手中玩轉了半天的那杯黃色液體,又楞了半天神,才聲音低沉的悶悶的說“最近神經老是跳,總覺得和他呆不長了。”
大學畢業後,ERIC為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留在漢城,他也放下`身價心甘情願的在ERIC手下打工。和ERIC在一塊的這八年裏,一直是ERIC像八爪魚一樣的纏著他,踢都踢不掉,他總是對ERIC橫眉豎眼的說“滾一邊去”。年齡小的時候從來都不擔心他真的離開自己,最近卻老是不由自主的想,萬一他哪天變乖了就那麼滾的遠遠的,自己該什麼辦?他的備用情人比備用燈泡還要多,但是對自己來說,世界上恐怕隻有他這個神經大條的人可以厚著臉皮容忍自己耍性子了。想想就頭疼,就想給他兩拳踢他兩腳解解恨。
“唉,你們倆真是,一個整天神經過敏,一個神經比鋼筋還粗。”瑉宇看賀森的情緒有點不對頭,便又緩了下語氣說“想那麼多幹什麼,以後的日子還長,你想的過來嗎?挺好的兩個人,最起碼現在都在彼此身邊守著。”
八點以後,酒吧裏的人開始漸漸增多。柔和的音樂開始緩緩的飄蕩開來,舞台上的歌手在坐昏暗的燈光下,抱了個吉他,聲音清亮的在唱著一首叫不上名字的英文歌。
“又換了一個?”賀森瞟了一眼舞台中央問。
“恩,今天剛來,快畢業的學生,先讓他試兩天。”
“才一年多你店裏換了幾車歌手了?比你洗澡都勤。想在你這兒混口飯吃怎麼就那麼難?”賀森不知是有意無意的調侃著身邊這個開始心不在焉的人。
五年前李瑉宇剛上大學,天生的理財能力和藝術細胞不幹點什麼他手癢癢,最後,向他做紅酒生意的老爸申請了親情讚助,開了這家酒吧。JUNJIN是他店裏的第一個歌手,也是到目前為止受聘時間最長的一個。
ERIC和申賀森當時之所以認識李瑉宇,也是因為他是JUNJIN老板的關係。但是時間一長,幾個人熟絡了以後發現彼此投緣的很,便不在裝腔作勢,關係自然好的沒話說。那時ERIC和賀森的關係並不瞞著他們,記得在倆人向“小組織”坦白的那天晚上,JUNJIN喝得大著舌頭胡言亂語,晃晃悠悠的抬著胳臂指著ERIC說“我早就看你小子不對勁,你他媽還真有事!以後你要是敢朝三暮四欺負賀森老實,我~我就捅破你車胎。”JUNJIN和賀森算是發小,小時侯住一個大院兒,整天在一塊調皮搗蛋胡作非為。小學、中學、大學一路走下來,彼此算得上是最好的哥們了。後來,JUNJIN就倒戈了,整天有事沒事就往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