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洞愛得越濃越心痛活得越久越寂寞……”
“這是什麼歌?”和朋友坐在高級餐廳裏,耳邊響起的是悠揚的音樂。
“裘海正的《坦白》。”朋友像個優雅的紳士般,喝了一小口紅酒,然後雙手交叉放於腹前,身體後傾,慵懶的輕靠在椅背上。
第一次跟他一起吃飯時,他身著米色的西裝,黑色襯衫,白色領帶。我對這種顏色的搭配頗覺奇怪,不禁皺皺眉頭,他卻是一臉自得。臉上掛著那種高深的微笑,120伏電壓。電的年輕的女服務員順手打翻了酒杯,胸`前濕了一大片。他仍是那種溫和無害的笑,揮揮手,帶走了小丫頭的三魂六魄。
“貴族做派。”這是我對他的評價。他的確可以稱得上是貴族,從小在英國長大,直到9歲才跟父親回國,外公據說是什麼什麼爵的孫子。
“沒落的貴族。”這是我給他的第二條評價。
他笑笑,用手指仍舊優雅梳理了一下頭發,輕啟嘴唇,說了一句:“操他媽的。”他的聲音很符合他的身份,輕柔柔的,富有磁性,散發著雄性的荷爾蒙。
如果忽略話語的內容,你完全可以把他當成一頭慵懶的貴族雄獅,享受著母獅的服侍。可是他說出的詞語,暴露了他其實是一隻披著獅皮的……恩……癩皮狗。
“比起她媽,我以為你更想操她。”
古人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有什麼辦法能與這種人相處,真相隻有一個:你得比他更無賴,錯了,是更無恥。
“哈哈哈,”他笑的甚是張狂,“我還以為能把你嚇到,沒想到你也是一衣冠禽獸。”
麵對這人我實屬無奈。或許,我該考慮一下剛才那份合約?
我的沉思顯然很得這人好感,他整了整皺了的西裝,又捋順了頭發,恢複了標準的紳士身姿,一派優雅。
“別那麼緊張,”我看著我,微笑,這一次多少帶了幾分真心,“放心,我這人做事很可靠。”
我挑了下眉,不置可否。不單說這人,生意場上可靠的人並不多,利益麵前,人就是他媽的妖精。
而在後來的相處中,這人時時讓我產生無可奈何的感覺。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白天是貴族,晚上是牛郎;人前是紳士,人後是畜生。”想當初,我著實對他這番話表示了大大的“敬佩”,能有這種“自我批評”精神的人實在不多,可謂是“鳳毛菱角”。而事實上,我後來深刻反省了自己,因為我發現我錯了,這人比他自己說的更無恥。
但是有一點,他並沒有違反我的交友原則,隻要對我的脾氣,壞心眼不用在我身上,我管你是流氓、乞丐、皇帝還是太監。所以,至今,3年過去了,他還是我朋友,酒肉朋友。
第 21 章
二十一、BloodyMary
“這半年你跑哪去了?”我皺皺眉,搖了搖手裏的酒杯,暗紅色的液體,像血。我很不喜歡這樣的顏色,但是很可惜,我對麵這個,總是微笑著替我點這種,BloodyMary。
“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這種酒嗎?”他今天有點反常,一樣的微笑,不一樣的,是眼神中那種淡淡的惆悵。
“Who knows?”我搖搖頭,盯著他的眼睛,這是我唯一一個敢這樣盯著看的人,原因無他,用一句外國話叫“A thief knows a thief as a wolf knows a wolf.”用中國話講,就是“誰不知道誰啊!”
“聽過BloodyMary的傳說嗎?”他的眼睛盯著酒杯,像盯著自己的情人,“傳說中,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美麗,在她的一生中,為她決鬥而死的青年貴族,據說超過了100個。甚至在她60歲那年,兩位浪漫的青年詩人因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舉劍自殺。知道她的美麗秘方是什麼嗎?實在令人恐怖萬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