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累了他才停止。他冷靜了下來,他認為自己剛才的行為實在太愚蠢了!發泄不快對那人來說也影響,誰叫他連個字都說不出來呢!
放棄掙紮後,那人將他扶正,靠在牆上。
「你說,這個人該是賣去當奴隸,還是先捉去給老大看看呢?」聲音變了,應該是當初和他過招的另一個人。
「但是她並非無處可去之人,捉給老大的話,應該會放了她吧?」剛才伏著他的那人說道。
「直接拿去賣吧!」另一個語氣帶點興奮地道。「不過得讓她喝下憶忘草,這樣就算其它人發現......嘿嘿,也有理由啦!」
憶忘草,顧名思義就是「失去記憶」。這是一種強迫他人腦部忘卻一切記憶的一種藥。現今已成了治療心靈創傷的藥品,主要是讓那些人重新尋找新的生存目標,忘記那些猶如錐心之痛般的回憶。
「真沒想到啊......你身上也會有這種藥。」那人語氣聽不出任何佩服之感。
「嘿嘿,那是當然的啊......之前的捉的那女孩......」語為完,便被插了話。
「混帳!快放開我,我要去找吉瑪!」原來剛才那人將洛扶正後,洛便偷偷地在後頭摩攃,將布給弄鬆,才能說話。
兩人開始顫唞。顫唞的原因並不是洛那強硬且憤怒的話語,而是她話中所說的那個名子「吉瑪」。
據他們所知,吉瑪是蒙瑟族的有名女大夫,醫術高明,箭術也是一流的。雖然蒙瑟族以滅,但她卻活了下來,帶著那特有的血統活了下來......。蒙瑟族的血液能夠治病同時也能夠毒殺人,就如同藥草般,能夠治百病,但同時也是劇毒。除此之外,她還是個連他們老大都尊敬的人物,原因與醫術、箭術等無關,主要是因為她曾經救過他,在三年前......
三年前是他們的老大藉由假死而離開原有組織的那年。那年,他們在樹叢撿到了他,他的腹部上被刺了個洞,血流不止。腹部的傷是很難複原的,所以,他們打算丟下他不管,因為這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如果隻是小傷的話他們還可以幫他包紮,等複原後再把他賣給一些有錢人當奴隸。但是幾天後,他們的首領卻死了,原因是因為他......那個被他們丟下不管的小孩,那時他僅僅七歲,卻能夠將領導他們二十多年的首領給殺死,而他隻冷冷地對他們說:「從今以後,這裏便是我的地盤,想反抗的全都上來。」可他們沒那個膽,全都屈服於那個比他們小好幾十歲的小孩。因為他的眼神、力量,以及那種不可侵犯的氣質都令他們害怕!
當他們混熟後才得知那時將他救活的人是名叫「吉瑪」的蒙瑟族大夫,這人他們略有所聞,但對她根本不屑一顧,可現在呢?他們可是尊敬的要命!待她就如同待現在這位老大一樣。能叫他們不害怕嗎?
眼前這個女子竟然與吉瑪相識,而且從她的語氣聽起來就像是好朋友般!
他們趕緊將洛鬆綁,解開蒙眼布。一得到自由,洛狠狠地將手肘往後伸,其中一名便抱著肚子哀嚎。洛再將雙手壓著地,一記掃堂腿將另一名給踢了下去,這回打到的是小腿骨。他們吃痛的在地上呻[yín],洛在這時便將當初綁他的繩子以及蒙眼布全都一一的綁在他們身上。
「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洛戲謔地對著他們說:「可我不是君子。」
他隻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罷了,不過他將繩子勒緊了點......肉露了出來,像個肉粽這樣而已。他很仁慈吧?
「還有,我是個男人。」他緩緩地將門關上。
男人會穿女人的衣服嗎?他